錄製有聲書、有聲小說時,除非是個人未曾簽約發表過的原創作品,否則很難繞過版權這個大山。中國市占率很高的有聲平台也會面臨到用戶上傳的有聲作品,並未合法取得版權,影響到平台的長期發展。
而一般演播員,雖不以商業營利為目的,但只要公開發布,都是侵犯到原作者的權益。中國創作者對於個人創作版權的意識普及,如果在網上發現有人使用了他們的作品,很多都直接走法律徒徑。
那麼一個個人演播員,想要公開錄製有聲小說/有聲作品,除了去找進入公有領域的作品之外,還能有什麼選擇呢?而這些公有領域的作品,也不如那些上頭的小說來得吸引人,想要用這類作品來累積個人的聽眾,效率也偏低,如果演播人員自己也不喜歡這類作品,播起來也沒有意思。
在
演播人員到哪裡找飯吃一文中說到,網路小說平台是有聲/影視的一個故事來源,而中國的網路上小說平台發展至今,平台為了長期獲得更多營利機會,會在最大限度範圍內,保有作者各種出版的權利,也會用簽約作者的方式,以底薪的方式將好作者養在自己平台內。優秀的作家作品,平台當然把相關權利把握得牢牢的,而一些有讀者群體但不那麼受出版社或其他渠道青睞的中間作品,平台也會想其他的方法,幫作者變現,例如有聲書、漫畫。
在有聲小說收聽習慣逐漸提高的市場中,也需要龐大的創作者、演播人員來產出內容,平台為了為創作者提高創收,形成了「版權書」這種遊戲規則,將平台作品釋出給演播人員和演播工作室。在我看過的合同裡,包含以下幾項:
- 是否為獨家版權?(通常不是,是的話很貴)
- 使用權為幾年?(一般常見是3年和5年,大家偏好簽5年)
- 使用權結束後,是否要下架?(有些要,有些不用,大家自己談)
- 單次購買打包數量。(10本為單位)
非獨家版權這樣的玩法很不錯,就好像是一個劇本,各家劇團都能演,好壞各有千秋,看戲的可以去追自己喜歡的演員,看自己喜歡的制作詮釋。這個收聽現象,之後再開一篇來分享。
使用權和是否下架這個,關於小說平台或是版權方未來的計劃,就看雙方接受度。
我看過的合同中,單本的價格大概是200rmb起,說貴其實不貴,就看個人想不想出這個錢。除了財力問題外,個人演播員的製作肯定不如工作室規模化分工的製作來得有效率,而且工作的做法拚速度也拚量,一次開10個劇組下去錄書,一次上架10本書,很快就可以知道聽眾的喜好,如果其中一個劇紅了,回本也快。
我看到台灣有些漫畫家,也會和聲音劇團合作,將作品轉化為有聲漫。也期待這個市場能更活躍,為創作者帶來更多機會。
自己挖坑:
本篇中提到「平台與用戶」也會開一篇分享中國的有聲平台與用戶(出版方創作者與聽眾)之間的關係,與收聽/閱讀習慣產生的有聲書/有聲小說行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