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24 就讓我流淚流個痛快,起碼,淚乾時,我能夠再度站起來。
在立彥學長的懷中,我冰涼的身體終於漸漸回溫,閉著眼睛,我更覺安心──立彥學長,對不起!其實我還是想著,自己正在慕風懷中。
突然間有道強光照向我,我忍不住睜眼,一個警員朝我們走了過來,原來亮光是來自他手中的手電筒。
「你們在這裡做什麼?」
警員問,移開了手中的手電筒。
「沒什麼。」
立彥學長緩緩放開我,並將我自沙灘拉了起來。
「包包是你們的嗎?」
警員又問,立彥學長看著我,而我搖頭。
「不是的話,看來是那女生的。」
警員低下身拿起包包,怪異地還用塑膠袋裝了起來。
「等一下!為什麼要拿走包包?」
我心中有不詳的預感。
「也對,還是要確定一下才好。」
警員聽見我的欵惑,這才想到要好好確認包包內的東西。
他將包包打開,在裡面找尋著像是錢包或證件的物件,搜尋過程中,有一台手機不慎掉了出來,我認得那手機,是車上聽音樂的女孩的。
「果然是她的。」
警員自錢包裡拿出身份證,看了看後立刻做了判斷。
「那女生怎麼了?」
我著急的追問。
「剛剛有人發現她的屍體,就在那裡的岸邊,你們也別在這裡待太久了!」
警員沒什麼情緒起伏的回答我,之後就往另一頭走掉了。
「屍體?」
我倒吸了口氣,滿是震驚,那個聽音樂的女孩,來墾丁的目的竟是──自殺。
「怎麼了?」
立彥學長發覺我的異樣,擔心的詢問。
「學長,你知道嗎?警察說的那個女生,是跟我搭同一班車來的。」
我靜靜的訴說,此刻我才發現,原來她之所以吸引我眼光,是因為我們兩個的身上早就透露出輕生的氣息。
「她也是一個人。搭車時很安靜,她跟著音樂唱歌,我也學她,然後我哭著睡覺了,起來的時候,她已經下了車,我不曉得,原來她是來……自殺。」
陳述的時候,我覺得全身毛骨聳然;她選擇了來海邊結束生命,而我呢?如果再在這樣寒冷的海邊待下去,可能也早就凍死了吧!
「她真傻。」
我再度覺得渾身冰涼,大概是被「自殺」的念頭給嚇住。但,如果立彥學長沒出現,我會不會也跟著她的腳步,失神地往漆黑的海裡走去呢?我一點把握都沒有。
「還好妳沒做這種傻事!」
立彥學長又一把抱住我,如釋重負。
「你怎麼會知道我在這裡?」
第二次的擁抱,我發現他身上有著汗臭味,這才終於明白,他一身狼狽的原因不是被海風吹亂,而是到處找尋我跡蹤的緣故。
「為什麼不接手機?」
而立彥學長卻沒有回答我的問題。
「因為不小心忘在車上了。」
我坦白地招供。
「先打個電話回家吧,你爸媽很擔心妳。」
立彥學長快速地掏出手機,遞給我。
拿著手機撥出號碼,接通後,想當然爾,是招來一頓爸媽的臭罵,甚至連弟都來插上一腳,要哭不哭的叫我趕快回家。
雖然是被罵,但聽見親人的聲音,我卻覺得世界慢慢開闊起來,而立彥學長就是打開光明那道門的鑰匙。
「你還沒說,怎麼會知道我在這裡?」
和家裡通話完,我將手機還給立彥學長。
「不知道,就感覺妳會來這裡。」
立彥學長捧起一堆沙,往營火的位置蓋去,頓時,四周一片黑暗,我聞見熄滅的味道,而浪潮聲卻突地被放大,襯著寂靜,獨剩天空的幾顆閃星。
「走吧,先到我家住!明天我送妳回去。」
待火光剩最後一絲時,立彥學長對我這樣說。
「星星……好漂亮!」
今夜仍然多雲,然而雲層後還多的是閃爍的星星,數量雖然不多,但足以耀目了。
「為什麼之前來的時候,沒有去注意到呢?」
想起那次的墾丁行,似乎除了玩樂與忌妒外,其餘的一切都被我疏怱了,很感傷啊。
「這是墾丁的冬星,傳說,它是戀人的眼淚。」
立彥學長為我解惑。
「眼淚?」
火光此刻已完全熄滅,我彷彿看見夜空的星變得更耀眼。
「妳不覺得,光滅了之後,它越閃亮嗎?」
驀地,立彥學長奇怪地問了這句。
「是更亮了沒錯!」
不過這兩者有什麼關聯嗎?頂多是因為眼睛對光的刺激少了一樣,所以才會有錯覺吧。
「哭的時候,看到的東西不是都會變成複數。」
立彥學長又說,這時我簡直是迷惑極了。
「會選在冬夜來海邊,滅掉火,看著天空深思……然後感覺天上的星變多……那不是,失戀的人在流淚嗎?」
的確,立彥學長說的沒錯!
我剛剛看著天空,看著看著,星星真的變多了……好像眼淚要落下之前。
「學長也失戀過嗎?」
我忍不住詢問,這是我第一次想要去了解他的事情。
「當然。」
「對象是我嗎?」
「嗯。」
「對不起……」
我知道自己很不應該,太厚臉皮了,雖然正被別人狠狠傷透心,但我仍將這種痛苦加諸在另一個人身上。
「別這麼說,是我自己選擇的。」
立彥學長的語氣裡有種「早就看開了」的豁然。
「學長……」
然而這只能更顯得我無地自容。
「走吧!真的很晚了。」
立彥學長拉起我的手,往岸邊走去。
而在步行至他座車的途中,我有了體認,從他掌心傳來的溫暖,我是沒資格去擁有的──只要我心中還有林慕風。
隔天,我挽拒了立彥學長的好意,逕自搭車回高雄,一路上我假設了許許多多的後路,但都離不開「轉學」二字。
到家後,將自己的想法提出來時,難免又鬧了一陣家庭革命,終究,爸媽拗不過我的意思,只好答應讓我辦了休學,搬到台北的三叔家。
走之前,我寫了封相同的信,分別寄給了巧霏與慕風,而立彥學長,我是一句都沒說就離開了。
到了台北,除了家人外,我斷了與南部一切的聯絡,包括了在我最傷心時給我幫忙的立彥學長,甚至無情的連過年都沒回家去,可能我真的不想再與林慕風有關聯的人事物有交集,但親情是怎麼都無法切割的,我只能要求爸媽不要透露我的行蹤。
而七年的光陰,就這樣慢慢的流逝了。
你問我,這期間還有沒有掏心與人相交過,我可以說,朋友還是不要太超過的好。
友情這種東西,隨時就像遊戲一樣,怎麼結束的都不知道,不過,台北多的是這種紙紮的情誼,大夥好來好去,倒不怎麼為難!
那愛情呢?我不知道。
長久以來佔據心房、心室的人還在,而究竟他們要租賃到何呢?我沒法控制。
我上大學,我畢業,找到工作,然後搬出三叔家,一個人住;私密的心湖自始至終被自己保護得全無波瀾,還以為日子會這樣平靜的過下去,但今天偶然出現在我生活的兩封信,又讓我回憶起那段傷痛……
現在的我能夠坦然去面對過去嗎?我真的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