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主題是18歲的權利,之所以講這個主題,其實是因為剛好在我寫稿的當天,我們的公民老師提到這件事,我就覺得可以來了解一下,雖然說這和我還沒有很立即的關係,可是這件事會造成滿大的影響的。
在2020年的12年25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了民法修正案,從2023年開始,成年年齡就是18歲了。
修改民法的原因大概有3個,第1個是因為18歲有完全責任能力,卻沒有完全的行為能力,造成權責不符,第2是歐美、亞洲有很多的國家的成年年齡都是18歲,法律可以與時俱進,第3,修法後年輕族群可用選票表達意見。
我滿認同第3點的,因為現在的狀況真的是年輕族群沒有選票,執政者真的比較不會注意到他們的想法,但有些政策是會影響到他們的,我覺得與其讓一些沒有那麼有關係的人自己決定,會被影響到的人更應該有參與的權力。
那2023年開始,年滿18歲後契約不再需要法定代理人簽名,可以自己辦理,等於多了很多的權利,但原本結婚的規定是男生18歲、女生16歲可結婚,修正後變成雙方都年滿18歲後,才可以結婚,當然,同性婚姻的規定也有提出同婚專法的修正草案,18歲就不需要法定代理人同意,可以直接結婚。
目前還是要等到20歲才有的權利就是選舉權,因為《憲法》規定年滿20歲者,才有依法選舉的權利,但是立法院已經提出了憲法修正案,11/26公民複決後,只要有超過965萬張同意票,滿18歲就能擁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參與公投和被選舉權。
雖然有些人會覺得18歲還不夠成熟,或是覺得他們不會關心社會或政治,所以不能參與選舉,但我覺得這跟20歲或18歲沒有直接關係,會不會關心是看個人。
說了這麼多,還是要看11/26的結果怎麼樣,不管結果怎麼樣,至少我覺得我們有越來越進步了。今天就到這裡,下週見吧。
參考資料:
https://www.honganlaw.com.tw/adult-age/ https://lawplayer.tw/blog/p/civil-code-maturity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012255006.aspx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earchContent.aspx?pcode=A0000001&kw1=%e9%81%b8%e8%88%89&kw2=%e5%b9%b4%e9%bd%a1 http://www.newspeople.com.tw/nissue-22102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