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clear Non-Proliferation Treaty members
美國為應對中國崛起加強與印度的戰略合作 ■共同社(2008.10.02)
美國國會1日通過了美印核能合作協定。該協定從提交國會到通過僅用了三週時間,批准速度極為罕見。為應對中國的崛起,布什政府認為有必要強化與民主國家印度的戰略合作關係,這一主張得到了大多數議員的支持。
伊拉克戰爭使美國受到了國際社會的譴責,朝鮮及伊朗核問題的解決前景也不明朗,為了把美印核能合作協定生效作為政府的外交成果,國務卿萊斯等高官直接與國會領導層進行了磋商,爭取到了支持。
但是在國會的表決中,眾議院435人中仍有117人表示反對,參議院100人中也有13人反對。與未加入《不擴散核武器條約》(NPT)的核武器保有國印度進行核能合作,美國政府的這一政策遭到了眾多非議。
美國政府強調如果協定生效,印度正在運轉及建設的22座核反應爐中將有14座首次接受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的檢查。民主黨參議員Harkin則表示擔憂,稱“剩下的8座曾用於開發核武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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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參議院批准美印核能合作協定 ■共同社(2008.10.02)
美國參議院全體會議1日以86票贊成、13票反對的表決結果通過了批准美印民用核能合作協定的法案。根據協定,美國可向 印度出口民用核燃料、相關核器材及核技術。眾議院已在上週末批准了該法案。總統簽署法案後,協定將於近期生效。
美國政府34年來一直限制與印度進行核能合作。為應對中國的崛起,布什政府改變了政策,試圖通過該協定加強美印戰略合作關係。協定的生效將成為布什政府的一大外交成果。
但是印度是未加入《不擴散核武器條約》(NPT)的核武器保有國,NPT禁止與此類國家進行核能合作。一旦協定生效,印度將能夠以特例形式接受他國提供的鈾燃料,不少輿論批評這將削弱NPT體制。【1968年7月1日簽署之NPT簽署國家,包括批准條約或加入:189國。未簽署國家:印度、以色列、巴基斯坦;撤回:朝鮮;遵守但非條約方:ROC】
美國政府主張該協定將使印度在NPT體制外承擔一定的核不擴散義務,促進印度的核能發電以利於防止全球變暖,並為美國核能企業進入印度市場提供方便。美國國務卿萊斯還承諾,如果印度再次進行核試驗,“協定將失效”。印度曾在1974年和1998年進行過核試驗。
由於核供應國集團(NSG)在9月決定解除對印度的核出口限制,美國國會的認可成為協定生效的“把門關”。印度於9月30日與法國簽訂了有關民用核能合作的協定。(完)
美印首腦一致希望兩國核能合作協定早日生效 ■共同社(2008.09.25)
美國總統布什25日在白宮與印度總理辛格舉行了會談,雙方就力爭使美印核能合作協定早日在美國國會獲得通過,為美國向印度出口核燃料和設備鋪平道路達成了共識。美國國會的批准是該協定生效的最後一道門檻。美參院外交委員會23日已經批准了該協定,據國會人士透露,眾院外交委員會主席伯曼25日也決定支持協定的所有內容。白宮發言人佩裡諾表示,審議“正朝著正確的方向前進”,寄望協定能早日獲得通過。
布什在會談結束後表示,“我們正在盡最大的努力爭取使協定早日在國會獲得通過。”辛格也表示,“迫切期待協定能以兩國都滿意的形式獲得通過。”印度自 1974年首次進行核試驗後,各國都對其採取了核燃料及設備禁運措施。辛格將這種“歧視”形容為“核種族隔離”,並感謝布什為糾正這種狀況做出了巨大貢 獻。(完)
Nuclear Suppliers Group (Grey)
核供應國集團特例批准取消對印核禁運 ■共同社(2008.09.08)
由日、美等45國參加的核供應國集團(NSG)【註:1974年以美、俄、加、日、德、英、法等7國為首成立,現在總共有45國家入,中國在2004年加入】臨時會議日前通過一項決定,圍繞美印核能合作協議,NSG要求這一協議要符合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的綜合核查協議,大會最終同意將印度作為特例,取消對印度的核禁運。
NSG作為特例同意對沒有簽署綜合協議的印度出口核設施,表明美印核能合作協議生效的最大難關已經被清除。今後該協議將移交美國國會批准後生效。美國希望該協議能在布什卸任之前生效。
另一方面,圍繞擁有核武器卻未加入《不擴散核武器條約》(NPT)的印度作為特例被取消禁運,也有嚴厲的批評意見認為這動搖了目前以NPT為中心的現行 核不擴散、核裁軍體制。對美國希望無條件滿足印度需要的例外處理來看,各國也希望美國修改對他們在核不擴散、核裁軍方面作出貢獻的要求。在這一點上,雙方 各自作出了讓步。NSG的原則就是必須全體會員國一致通過某項決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