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撕破一頁,
十個人就會有十道裂痕,
書本被膠帶貼的亂七八糟,
還會有人想看那本書嗎?
你會想看一本書還是一本爛爛的書?
有公德心的看書,
留給下一個看書的人一本漂亮的書,
不是看完以後就留一本破破爛爛的給別人,
每個人就會有一本好的書看。
把共用的書撕破,卻說沒關係用透明膠帶黏起來就好,並不是像之前一樣信誓旦旦的說書弄壞了,再買一本ㄧ模ㄧ樣的書。
曾經說書壞了再買一本,但是現在卻變成了黏起來就好,但是誰會想看一本東拼西補,破破爛爛的書?
每一本書都是完整平整的新書,但是為什麼經過某些小孩的摧殘都會變得破破爛爛,黏一堆膠帶去修補裂痕?
降低所有書的品質,對其他所有要看書的人都不公平,憑什麼只能看到毀損的書?
一本書正常可以看好幾十年,但經過毀壞卻失去原本的價值,原本的品質,好好的一本書給人很好的觀感和感受,破爛的書難道卻可以合理的說只要黏起來就沒事?
那並不是私人的財產,如果是你自己的書,用的再壞再破都不會影響到其他人,但是當那是共用的物品,書上的乾淨污損平整破爛都會影響到下一個看書的人,為什麼可以將撕破書視的如此理所當然,黏起來就沒事了。
難道每一本書可以隨心情撕爛?反正用膠帶黏過,不在乎撕的多破爛?
每一個人都在看書,這本書這次在這個人手中看,下一次可能就輪到下一個人,每次看的人都覺得不一樣,如果不能有一個統一的基準,愛護書的公德心,那每一本書都不會完好,沒有公德心的人撕破也視為理所當然,不會賠一本新的,就算黏了,書也不再是一本完好的書,那還有資格跟大家享有同等的權利看書嗎?只要被他看過的書就一定會壞掉,那還要承受這個風險,跟大家在一起,影響到其他人的權利嗎?
既然是公有書,每個人是不是都享有看到完好無缺書的權利?如果一直有人從中肆意破壞,那作為管理者,是不是應該禁止一直肆意破壞的人享受跟大家共同的權利,是不是應該要禁止使用公有書的權利?
當肆意破壞的問題一再發生,是不是就不能夠用「黏一黏就好」的心態對待了?屢次看書屢次破壞,每個人都看的一清二楚,書破破爛爛,罪魁禍首反反覆覆卻是同一個人,最好的辦法是不是真的只能禁止不愛惜書的人碰到大家要看的公有書?
沒有人是應該要看被破壞的破破爛爛的書的,每個人都有看好的無破損的書的權利,這才是合乎常理的嗎?
因為一個人的惡意,導致書本被破壞,撕的撕,壞的壞,黏的亂七八糟,難道這也是合理的嗎?
如果那些人真的抵制不能讓肆意破壞的人參加,是不是就可以確保書本的完整無破損?
當一次是不小心,兩次是不小心,到了第一百次難道還是不小心嗎?這不是肆意破壞什麼事肆意破壞呢?
是不是一定要找到方法杜絕肆意破壞的人在人群之中損失每個人閱讀的品質,書越破爛,觀感越不好,不是用膠帶黏黏補補就能解決過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