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長或街坊鄰居不時會一起呼朋引伴,辦個XXX一日遊,一個人先繳1千好了,多退少補。朋友出國請人幫忙買藥妝或保健食品,那個一罐,這種五包,我先給你錢,多退少補。每年5月繳稅也是套用多退少補的概念,多繳的稅,時間到了自然會退給你,少繳的稅,嘿嘿,如果你是故意的,不單單是補錢就算了,還得再補滯納金呢。
講了這麼多,回歸基金業的主題。買賣基金,除了證交所買賣ETF之外,其餘都是靠所謂的淨值,做為每天申購(買入)及贖回(賣出)的計算依據。假設今天用1萬元投資淨值20元的某檔台股基金,手續費外加,那麼可以取得剛剛好500個單位數。
如果遇上了淨值「不小心」算錯的情形呢?Oh!叔叔在此要恭喜當日有買或賣的幸運寵兒了,這比遇上中大樂透普獎400元還難呢!
吃燒餅那有不掉芝麻的道理
俗話說,吃燒餅那有不掉芝麻的道理。計算基金淨值,總有可能出錯,有時漏記了一筆股票分割的股數、少算了一筆股利或債息,或是有時遇上某些天馬行空董事會,突然決議給你來個’臨時加發’股利,經理人、交易室、基金會計等相關人員,即使設定了諸多警示及多道防線,掛一漏萬,很難做到滴水不漏,這時就可能發生淨值被高估或低估的情形,因此也就被迫要進行災後重建事宜,唉,很辛苦呢!
國內投信近年來在淨值重新計算方面,在主管機關的管理下,也算是跟上國際的做法。簡單來說,變動幅度超過X%時,才要做公告及重新計算淨值等勞民傷財又冗長的動作。X%的規定,各類型基金不太一樣,像是股票型基金的淨值可容忍偏差率為0.5%、債券型基金則是0.25%。
當淨值高估時
1.當日買入:假設原來淨值應該是10元,但被算成11元。受益人取得909.09個單位數,基金公司需再補足90.91個單位給受益人。受益人權益不受影響。
2.當日賣出:假設原本持有1000個單位,賣在11元,買回價金為11000元(假設沒有任何短線交易費用或是買回款匯至指定帳戶之匯費),其實理論上的買回價金為10000元,基金公司要把多付給客戶的1000元補足到基金資產中。
《簡言之,當淨值高估時,申購者權益不受影響,基金公司會再補足單位數,贖回者,嗯,就是天外飛來一筆意外之財,可以去吃頓好的了!》
當淨值低估時
1.當日買入:假設原來淨值應該是11元,但被計算成10元,受益人帳上因此登載了1000個單位數,部分基金公司採取彈性做法,若很快就發現錯誤,會發致歉信給客戶,受益人帳上登載的單位數更正為909.09;若拖了很久才發現疏失,那麼,基金公司進行帳務調整,不影響受益人的總申購金額,也就是說,還是1000個單位。也有基金公司一律採取對客戶較優的做法,已多給的單位數,就多給了,自行認賠補償。有點像是去小吃店,明明A客人點了牛肉湯麵,卻忙中有錯、把隔壁桌的牛肉麵給端給A客人,客人都已吃了,這時只好認了。
2.當日賣出:條件如上不變,假設一位客人是賣出1000個單位數,本來買回款項是10000元,這時基金公司就得再補發短少的買回款,也就是1000元,這1000元由基金專戶撥付之。
《簡言之,當淨值低估時,換申購者賺到了,可以去看場電影之類的,贖回者呢,嗯,權益不受影響,基金公司會再補你錢(可能會再加計利息)!》
就像我所說的,只要是人,錯誤難免,大家也別太計較或苛責。投資人的權益不會受到影響,多給投資人的單位數或是買回價金,投資人就當做是意外之財吧;少給投資人的單位數或買回價金,別擔心,一定會補給你的。
我也曾遇過一檔投信發行的網通股基金都已清算多年,基金公司還蠻負責任的,跟當年投資到有問題的公司跨海打官司,好像是為了財報作假的問題,訟訴多年,最後還打贏了,賠償下來的錢最後還是按會計準則計算,一分一毫都回到受益人的帳戶裡,金額我記得好像是幾十塊台幣,但也算是一個基金公司不會損及投資人權益的最好例子。
值得一提的是,以上寫到的這些關於投信基金淨值高估或低估的做法,都有寫在公開說明書上面,而且有提供範例說明,我只是藉由「多退少補」這四個字借花獻佛罷了。這個業界的員工,多是一群可愛又認真、努力打拚的人,工作壓力大不說,為的也不過是養家糊口罷了。
在此也向藉此機會向眾多勞苦功高、跟淨值計算有關的業界人士,致上崇高的敬意,他們可說是基金業的無名英雄,沒有你們的付出,就無法讓成千上萬的人受益,啊~福氣啦!
- 註:法令來源為「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淨資產價值計算之可容忍偏差率標準及處理作業辦法」;106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