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蘋、魯邦譯名有別,害我把他們祖孫分家,一晃眼就是幾十年。
亞森羅蘋和我是老交情了。
想來父母更願意我結交古今中外偉人。說句公道話,小時候讀偉人傳記,兒童版字少圖多,到底不算沉悶。而且,這些人忍大艱苦謀大作為,確實值得敬重。但或許正因為歷史在他們身後投射如斯龐然的身影,不能不讓人在仰望中由敬生畏。既然生畏也就難能感到親切親近。再怎麼說,仰望久了,脖子也會酸的。
偉人可敬不可親,劫富濟貧、多情多智的羅蘋於是成了我最好的童年玩伴。而後我和羅蘋斷了聯繫,如同其他在時地移遷中自自然然淡卻的交誼。有好一陣子,偶然想起這位老朋友,只記得他拿手的易容把戲,和他打在福爾摩斯臉上結結實實的一拳。法國俠盜和英國神探為了什麼而交手,我記不得了。我甚至不能確定這一切是否見諸文字,又或者只是由我的想像添寫的一段軼事。
無論如何,我一度若有若無地排拒福爾摩斯。那個人那些事那幾部電影戲劇,能不看就不看。國外出版社將摩爾摩斯探案集結成兩大冊,正文附詳實註解又是插圖精裝,漂亮得不得了,我錯手買下後就擱著沒看。這一方面正合古人說買書不難能看為難,另方面則是對老友羅蘋的精神支持。
遠離童年許久之後,買了本英譯的羅蘋其人其事選錄。序言裡說,羅蘋的故事第一次結集出版,稱他作gentleman-cambrioleur。cambrioleur直譯為burglar,但這樣的譯法未能呈現羅蘋多變的行事風格,於是譯成指涉更廣的thief。在中文裡,慣常稱呼羅蘋為俠盜或怪盜。我嫌「俠盜」過於粗獷,彷彿大開大闔之中瀰漫汗臭味。「怪盜」一詞,則根本是污衊。我的朋友做事固然隱密,卻又兼具雅致與幽默,一點都不「怪」。勉強翻,只宜作「雅賊」,可惜終究不如「俠盜」或「怪盜」聳動。
讀了英譯選本,我總算確定羅蘋和福爾摩斯交手好幾次,而且我的朋友大佔上風。這中間還有些曲折。原本為吾友撰寫事蹟的盧布朗想明寫吾友對手正是夏洛克‧福爾摩斯(Sherlock Holmes),迫於壓力便改成赫洛克‧夏爾摩斯(Herlock Sholmes),最初英譯的時候又改成赫姆洛克‧席爾斯(Holmlock Shears)。手邊選本還原真相,讓我為羅蘋大聲叫好。至於福爾摩斯在盧布朗筆下吃了吾友這麼多虧受這麼多委屈,我也顧不得了。
俠盜也好,雅賊也好,賊盜之事作多了難免失手。盧布朗記吾友故事的第一篇便是寫他被警方所擒。當然,被擒只是後續連串發展的開端,我一點都不替我的朋友擔心。倒是看了書我才知道羅蘋還有個孫子,日本動畫稱他作 Lupin III,中譯為「魯邦三世」。我看過動畫,然而羅蘋、魯邦譯名有別,害我把他們祖孫分家,一晃眼就是幾十年。
民國一百○一年六月三日初稿於府城,
一百一十二年五月二十八日修訂於嘉義鵲枝寫譯樓
初稿刊於《中華日報》副刊「鵲廬有光」專欄(2012.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