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五年級的時候,我就開始喜歡他了。
但我不敢向他告白,更不敢跟身邊朋友訴說,因為我清楚知道,我的閨蜜也喜歡他。
閨蜜甚至在小六的時候,寫了告白紙條給他,但右下角卻是我的名字。
我跟閨蜜的字跡本來就很相似,連批改作業的老師都會認錯,加上她刻意模仿我的筆跡,讓我無法以「字跡不像」為由證明自己的清白。
從那時候起,全年級都知道我喜歡他,那張告白紙條像頭條新聞一樣出現在大家的限時動態裡,害我有一段時間完全不敢點開IG。
「妳真的喜歡他喔?」朋友們坐在一起吃午餐時,隔壁的女生用悄悄話在我耳邊詢問。
我搖頭,「沒這回事,是她模仿我的筆跡亂告白。」
我望向斜前方跟其他女生共進午餐的閨蜜,自從她將告白紙條塞到他鉛筆盒的那天起,我們基本上就算是絕交了。
「那妳去跟他解釋啊!」
「我才不要,那樣只會越描越黑。」
要是我完全不喜歡他,我一定能理直氣壯否認到底。
但我現在連去找他的勇氣都沒了。
那張告白紙條,被他扔進了紙類回收的箱子。換作是討厭我的人,恐怕早已狠狠撕碎,再嫌惡地丟到垃圾桶吧?
真是太丟臉了。
要是我們早幾年同班,兩人的互動再多一些,他也更了解我的性格,我們或許還能一笑置之,即使當不成情人,也能繼續當好朋友。
然而我跟他小五才同班,座位也都隔很遠,頂多偶爾聊天打鬧,做一些無聊的蠢事,例如上游泳課互相潑水、打掃時間射橡皮筋攻擊等等。
小五下學期的時候,我們曾經討論喜歡的異性或同性類型,他說不出所以然,而我為了不讓他發現我暗戀他,故意說自己喜歡成熟穩重、不會潑我水的人。
「我覺得理想型這東西,要等哪天突然遇見了才會知道,誰都沒辦法預設立場的。」他說。
這樣模糊的答案,讓我無法確認自己是否還有機會接近他。
不過,現在也不必確認了。我們為了避免尷尬而互相閃躲,不再像以前那樣打打鬧鬧,分組活動也盡量避開,因為我們只要同框超過兩秒,就會被其他人說閒話。
就這樣,我硬著頭皮撐到了畢業季。
我承認自己還是很喜歡他。只要他請假我就會失落一整天,盯著他的座位發呆;當我一次次確定他瀏覽過我的限時動態,更是讓我重拾了希望。
畢業典禮前夕,我親手做了一個晴天娃娃,潔白的布料散發淡淡的精油香味。
手工藝老師說,精油是她親自調配的,聞起來比較不會想哭,而正是我最需要的。
因為我想在畢業典禮結束後,將手裡的晴天娃娃送給他,並且正式向他表白。
這樣他就會相信之前寫告白紙條的人不是我,我也能藉由自爆的方式脫離「還沒告白就被拒絕」的窘境,畢竟這次我真的會讓他知道「我喜歡他」的這個事實。
「我是真的喜歡你,但那個紙條不是我寫的。我想送你的是這個晴天娃娃,因為你說過不喜歡雨天,我也比較喜歡看到你的笑臉,所以我希望畢業之後,你的世界都不會再下雨。」我在卡片裡寫了這段話。
畢業典禮當天,窗外大雨滂沱,我的褲子和球鞋都溼答答,濕熱的天氣令人格外煩躁。
顯然晴天娃娃只是迷信,完全沒有實質效果。
典禮散場後,畢業生們紛紛離開活動中心,我追上他的腳步,拿出這輩子全部的勇氣,將手中的晴天娃娃和卡片遞給他。
「這是?」他收下了我精心準備的畢業禮物,好奇地盯著我看,然而我突如其來的舉動吸引了眾人圍觀,我來不及向他說明,本就脆弱的自尊心就被排山倒海而來的嬉笑聲震碎了。
我受不了旁人看笑話的眼光,頭也不回地拔腿就跑,即使在樓梯間摔倒也感覺不到痛,繼續站起來加速狂奔,就這樣跑到了校門口外面。
天空是一片灰濛濛,雨滴重擊我的透明雨傘,我在校門外的圍牆轉角邊喘氣邊流淚。
「妳在哭嗎?」他突然出現在我面前,而且沒有撐傘也沒穿雨衣,就這樣直接冒雨衝了出來。
「你怎麼在這?」我踮起腳尖幫他撐傘,「你的雨傘呢?」
「忘了。」他苦笑,「我只想著要趕快找到妳。」
「為什麼?」
「我知道那張紙條不是妳寫的,因為妳習慣用水性筆寫字,但那幾個字都是用油性筆寫的。」
我沒想到,讓我擺脫嫌疑的竟然是水性筆。
他拿出口袋裡的晴天娃娃,「謝謝妳,我最近才在想,要不要買個晴天娃娃掛在窗邊,以免每次出去玩都下雨。」
雖然他已經淋成落湯雞,但晴天娃娃在他的保護之下,只沾了幾滴雨水。
「完了!」我大喊,「卡片沾濕的話,字就會溶掉,整個都看不見了。」
「沒關係,我看完了,也記在手機裡了。」
「唉,這晴天娃娃一點用都沒有。」
「沒關係,從今天開始,我最喜歡的就是下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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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版故事:梓晴
改寫:雪桐
上天欠你的好結局,由我來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