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愛情的世界裡,總是有人問:是選擇愛人還是被愛呢?
作家或是名人大多數的回答是:為什麼就不能選擇一個你喜歡我,我也剛好喜歡你的人呢?
看到上述回答,我的內心在想,這答案好像沒回答到問題….
如果人們已經有兩情相悅且平衡的愛,應該就不會如此提問。
我的答案是:請嘗試多種情境,因為試過之後,身體會告訴你答案。
我曾經嘗試過愛人和被愛,一開始我以為我需要找一個愛自己更多的人。但是,當我真正嘗試之後,我發現無論對方付出多少,我仍然很難真心地喜歡他。這讓我意識到,也許我並不需要找一個愛我更多的人。
彼此平等地相愛確實是最好的狀態。即使不是最完美的狀態,每個人都有能力去愛人或被愛。而選擇一個自己愛或愛自己多一點的人,並不會讓人生變得悲慘。
過去,我總是認為不平衡的愛情無法帶來幸福。但是,幸福由誰來定義呢?每個人都有權利為自己的幸福定義。
所以,不要再被這種問題困擾。因為愛情是個人的選擇,要努力探索自己真正需要的愛情模式。無論是愛自己多一點還是愛他多一點,只要是真心相愛,平等相待,那就是幸福的開始。讓我們選擇愛,並讓幸福在我們的人生中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