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很過份…
用這樣的一句話當作開場
說明接下來的記錄,懺悔的成份會高過其他
一個半月的時間,我開了一個不帶惡意的玩笑,耍弄了對方和我自己。
第一天認識對方時,只覺得他很像我一直喜歡的白吃維克
那種相像是種白爛的感覺,無關乎外表或是之外
而那相像感在不明確的鼓動下延伸出發展的可能性
於是,在十天不到的時間裡,對方自動把我當成女朋友,而我竟然也就默默應許了這一切
可惡的是我自己卻未能明確釐清自己的感情動向,就這樣糊塗地接受後續發展
過程中,儘管我屢屢發現我們沒有所謂的感情基礎,甚至在心靈契合也是空乏得可憐
但我們還是有一些肢體接觸,雖然不到限制級的地步,但現在回想起那些碰觸,還是覺得自己誇張得過份了
在對方幫我慶生的後兩天,逕自提出分手的提議
原因絕對不單只是家人在餐會後給的提點
我想自己在這段關係裡,得不到對感情的想像,以及身為女生該獲得的被動式滿足,才是最主要的致命傷
雖然遺傳性的皮膚病也是一大考量,但我知道依自己倔強的個性,如果我真的很愛某個人,那些都不會是問題,所以在反覆推敲下後,我很自私又任性地決定中斷這段冒似鬧劇的肉慾戀情
很抱歉的是我給對方太多希望了,而且在對方將我視為唯一浮木之際,我很嚴竣地甩開對方的懇求
但這種心裡上的愧疚也明顯反應在我生理上的失調,所以潛伏一個多月的飲食失調,事實上也早已為我的任性寫下悔過書
走過45天之後,我想自己真的該有不同的體認
選擇的只能是真正喜歡的,不願意只是將就的
如果選不到喜歡的,那就讓我一個人走過老死
這麼倔強又任性的我,願意在碰到真正愛情的時候,學習被馴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