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幼稚園到小學階段開始學說話學寫字開始,對於能用畫筆在空白的圖畫紙上畫出,我心中想要的世界時,就覺得自己像扮演神的腳色而樂此不疲。那時候還不太會用文字來架構一個虛構的故事或者寫日記來描述自己的心情獨白,只能用畫筆和娃娃來代替我的內心聲音。
升上小學後,除了有趣的遊樂器材吸引著我,就是那些外國的童話故事書和寓言故事書,上課除了聽老師講解著那些我私底下不知道反覆看過幾遍的故事,便感到台上老師很無趣,開始在上堂時偷偷摸摸和旁邊同學碎碎私語著,我心中的那些童話故事。
不知道是自己講故事講得過於興奮,還是聽的同學也太興奮,老師生氣地把我們兩個叫到前面罰半蹲一整堂課,原因是:「上課不認真聽講。」我委屈極了,向老師反駁說:「老師你說的故事,我都看過了啊,我們只是在討論故事內容,可以更有趣發展而已。」老師更生氣了!叫我下課繼續罰站到下堂課鐘聲響起。
從那之後,我就知道,要說故事,絕對不能在課堂上給老師聽到,即便老師說的超級無趣,也要假裝認真聽、假裝有趣,只因為她是老師,比我有權威。
之後我就開始默默在學校圖書館和鄉鎮圖書館看了很多書,也很少和人說話、聊天;但腦中開始構思一個奇幻冒險的旅程,常常把那些故事用自己的方式改編在心裡,然後回到家中,用自己房間的那些娃娃來演出我腦中那些改編的故事,弟弟是我的觀眾兼演員。甚至開始為了故事,替娃娃們設定名稱、性格、和外觀髮型那些,每個娃娃都有不同腳色要扮演,我是它們的導演。
漸漸快要升上國中時,十一歲的我開始會寫日記了,不擅人際關係的我,開始把心中委屈的話語透過文字來表達,好的、壞的、暗黑的、快樂的、負面的、惡魔的、不主流的,通通都發洩在這小本子裡,並把這小本子當作自己的好朋友。
「逃避殘酷現實世界,躲進我所虛構出來的幻想世界。」是我最常用來面對挫折方法,在那裏我扮演神的腳色,所有的腳色都是我筆下幻想出來的,那裏充滿可歌可泣的故事,沒有聽眾、沒有多餘的人,只有我自己,誰也不能打擾。連當時的朋友都不知道,我喜歡創作寫一個有趣的冒險小故事在自己的日記本裡。
閱讀小說和神話故事、漫畫變成我上國中後排解繁重的升學壓力的管道之一,那時候的我開始會看一些外國經典青少年文學作品,直到《哈利波特》騰空爆火紅,認識了羅琳女士,她的生平故事感動到我,想當作家的種子、想用文字改變世界的想法,在心中悄悄萌芽了。
高中時期,是我開始大量接觸且閱讀課外書籍的三年,並不是我想當「文青」(以前沒有文青這詞);而是純粹用來逃避繁重的升學壓力和同儕壓力,開始大量創作詩詞在小本子中,在那創作的幻想世界中,我和我虛構的腳色快樂的生活在另一個平行宇宙中。
我從來沒想過要投稿到報章雜誌中,只因為自己不敢冒險,也沒多餘的心力去投稿,光對抗那壓得我喘不過去的學科,就已經要了我半條生命。但在同儕眼中,我是那種一天到晚往圖書館跑的呆子,功課不好但愛看課外書的呆子,所以每次有任何圖書館的問題,同學第一個總想到我。
但想用文字改變世界的想法更加強烈,於是每個禮拜寫周記就變成我想對老師說的秘密話語;從那之後,在老師眼中的我就是一個「憂國憂民、想法獨特、又有些多愁善感的學生」。
上大學進入文學院後,對於寫作的熱愛,一天比一天更濃烈,雖然知道自己不是寫純文學的料,在文學造詣上也沒有比人特別才華洋溢,見過很多才華洋溢的學長姐的作品;也見過那種對自己創作的作品不滿意,一改再改,最後有些歇斯底里耍脾氣;也見過那種隨口就朗誦唐詩宋詞的得意洋洋的面貌,深怕他人不知道他是文科生;也見過特立獨行於校園間,從沒看過有任何朋友同行的創作鬼才。
也見過對於文言文、經典文學、老古板的教科書不屑一顧的潮流人士,對他來說關心現今主流的影劇話題和暢銷書才是文藝青年該做的事!
各種奇形怪狀的文科生充斥著我的眼界,但我卻沒因此害怕不敢走向寫作之路,儘管在文學領域上不是人上人,但也不至於最底端;因為熱愛那種可以用自己的角度,用自己在現實中不能說的話、做的事全都透過文字來完成,不用迎合或討好任何人、或者屈就於誰,唯有文字,是我在現實中可以自己掌控的,於是我便愛上了,開始有自己的部落格,發表詩、日常生活文、和對一些人事物的感觸。
開始知道「文學獎」是上大學之後的事了,從一個隨心所欲的文筆風格到創作出自己情感表達和投射自己理想世界觀的小說作品,是大學畢業後了。
那時候,才開始認真考慮「要不要投稿、參加徵文比賽」這件事。應該說,開始認真考慮文字不是只有用來教育影響世界,而是希望能獲得「響亮的名聲、頭銜、甚至豐厚的金錢」。
以往只在網路平台上寫免費的小說給大眾閱讀,就算沒有多少讀者點閱,但當時的我仍秉直著:「我只是希望讓人知道,這世界上還是有不同少數聲音的存在,我想要讓大家多點同理心對待一個內向壓抑的人所想要表達的想法﹐希望自己透過文字來改變這世界,不再只有主流的聲音存在而已。」
當時的小說人物原型,大部分都是我自己性格的投射,是一個相較於功利主義至上的社會中,比較不社會化甚至邊緣化的人物。但我發現,擁有一個響亮的名聲、或者出過好幾本書、或者得過文學獎的頭銜,就算作品寫得普普通通、或者一個日常隨筆;但他們的文字通常比一個素人創作者(或者寫作者)來得比較有分量,也比較多人願意閱讀。
覺得自己太過理想化、太過天真在看待寫作這件事的我,開始汲汲營營投稿各種大大小小的徵文獎項,經驗不足又加上自己太急功近利,所以全都石沉大海,名落孫山。
即便落選好幾次,但也不至於放棄寫作甚麼的,只是更加認識這現實世界的對哪種類型、哪種風格的創作喜愛罷了!明白了這點,便知道自己的風格是絕對不會得文學獎的,也知道自己的風格在大眾市場來說,是屬於小眾,沒有出版社會看上的那種。(畢竟出版社也需要金錢來為支撐營運啊,誰要幫你出一個沒人會買單的作品,雖然我知道有些出版社,會先叫作者自己先付錢買自己的書,分擔成本)
這幾年看清自己在文學市場的定位後,就決定投稿甚麼的就隨緣吧,也不在汲汲營營一定要出書或者一定要得獎;但偶而心血來潮時,還是會投稿比賽一下(畢竟獎金真的超豐富的)。不過,寫作的目的不在是為了功利或強烈地目的性了,平常沒事就會開始大量閱讀書籍、影音、甚至去和大自然對話感受天地之間的祥和寧靜。有時候遇到一些奇怪的人事物,便會去思考一些問題,甚至寫一些隨筆、心得筆記,有時候不見得會公開發表在平台上,只在私底下的IG上碎念幾句話。
這三年來用自己舒服的方式經營自媒體,跟其他賺了很多流量和金錢的創作者相比,我應該算是失敗組中的失敗組;但我在創作道路上很開心,比以前多了更多的心靜、寧靜與自我對話的時間,且更加了解自己的性格,順應天性變得更加無為,也更加體悟到世界上有一些東西比金錢、功利、名聲更為重要的。
甚至哪天自己無意中寫出的一段文字,被世界上某個角落的人看見,進而影響到他,而那個人的貢獻在未來對地球影響力有極大的深遠,對於我來說,就是功德一件了。
所以請別小看自己的文字力量,任何人都擁有像羅琳女士那樣神奇的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