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社會大眾了解多語並存之價值,保存臺灣本土語言文化的多樣性, 特舉辦閩、客語文學獎活動,鼓勵社會大眾、各級學校教師及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共同參與本土語言文學創作活動。
徵選語言別:「閩南語及閩東語」、「客語」
徵選文類:
(一)現代詩:60 行以內。
(二)散文:2,500 字至 4,500 字。
(三)短篇小說:5,000 字至 1 萬 3,000 字。 註:投稿者得同時參與多項文類之徵選;各類參選作品以 1 件為限,與他人共 同創作者亦同。
(一)教師組:國內各級公私立學校領有教師證書或聘書之專兼任教師。
(二)學生組: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
(三)社會組:前兩組以外之民眾。 註:投稿者以參加 1 組為限。
收件期間:112 年 9 月 1 日起至 112 年 10 月 31 日止(以郵戳為憑)
1、紙本
(1)參選作品一式 5 份。
(2)作者資料表 1 份(兩人以上共同創作者,應分別繳交,如附件 1-1)、 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1 份(如附件 1-2)。
註:撰稿格式一律由左至右、由上至下方式繕打,內文文字設定為 14pt, 固定行高 25pt,以 A4 規格紙張雙面列印,逐頁編列頁碼。另臺羅拼搭配之字型,可於活動網頁或教育部終身教育司語文成果單元下載 使用。
2、電子檔
(1)參選作品 word 或 odt 格式檔。
(2)作者資料表電子檔(格式如附件 1-1),兩人以上共同創作者,應分別繳交。
收件方式
1、紙本一律以掛號郵寄至「22044 新北市板橋區松柏街 65 號 5 樓」
第九屆 教育部閩客語文學獎評審委員會。
2、請填寫、列印本活動專屬寄件封面(如附件 3);以普通郵件寄送若遺失, 參選者應自負責任。
3、電子檔繳交方式(擇一辦理):
(1)以光碟燒錄資料或隨身碟儲存,隨報名信件一併附上。
(2)以電子郵件寄至「[email protected]」。
(一)由辦理單位聘請委員評審,評審方式由辦理單位定之。
(二)作品評審期間,不受理有關評審之查詢。
「閩南語及閩東語」與「客語」兩組各文類錄取前 3 名各 1 名, 每位得獎人,由教育部頒發獎狀、獎座及獎金,獎金額度如下:
(一)現代詩: 第 1 名:獎金新臺幣 3 萬元。 第 2 名:獎金新臺幣 2 萬元。第 3 名:獎金新臺幣 1 萬元。
(二)散文: 第 1 名:獎金新臺幣 4 萬元。 第 2 名:獎金新臺幣 3 萬元。 第 3 名:獎金新臺幣 2 萬元。
(三)短篇小說: 第 1 名:獎金新臺幣 5 萬元。 第 2 名:獎金新臺幣 4 萬元。 第 3 名:獎金新臺幣 3 萬元。
主辦單位:教育部
承辦單位:遠景出版事業有限公司
連 絡 人:沈小姐、施先生
電 話:(02)2251-7298
傳 真:(02)2254-2136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詳情及簡章請至教育部終身教育司網站電子布告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