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勞權官司,勝訴了,我一毛也沒拿到,還要繳11萬餘的訴訟費

2023/09/06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這是我在被民視惡意資遣前一個月,在專訪來賓前所拍攝的照片。

這是我在被民視惡意資遣前一個月,在專訪來賓前所拍攝的照片。

這是一篇對蔡英文總統的道歉文。對不起總統,當初真的誤會您了,原來過去您在專機上與記者們暢談,要勞工們在勞權上「自立自強」,原來不是玩笑話,亦非不體察民情,而是真正照顧勞工的肺腑之言。

蔡英文總統2017年出訪友邦時,在專機上告訴媒體,「台灣就是這樣,勞方都不自己去跟資方說,就是來跟政府抗議,政府公親變事主,就變成這樣,你們要自立自強啊」。翻攝畫面:中視新聞

蔡英文總統2017年出訪友邦時,在專機上告訴媒體,「台灣就是這樣,勞方都不自己去跟資方說,就是來跟政府抗議,政府公親變事主,就變成這樣,你們要自立自強啊」。翻攝畫面:中視新聞

我希望今天看完這篇文章的台灣勞工朋友們,以後面對資方惡意解雇、強制加班等,別再爭取勞權,因為最後真正吃虧的,永遠是勞工。

4年前,我與同事在民視因為經營權變天,一起成了新經營團隊向執政黨效忠的祭旗。沒有任何理由,電腦被收走了,資遣單開出來了,緊接著識別證繳回,就這樣離開了電視台。

我還記得被惡意資遣後的不久,在勞動局內勞資爭議調解的場景。民視代表相當強硬,絲毫不願退讓。當然,他們也只是聽命行事,在新經營者下不得不被推上前線面對。

就這樣,從勞資爭議調解,一路打進了法院。還記得進入一審時,COVID-19疫情讓法院的效率變得緩慢。當一審的法官邀兩造雙方協商時,在會議中不斷恐嚇著我們,「如果判下來,你們可能一毛錢都拿不到」、「現在協商還有機會可以爭取到比較多錢」云云。銅臭味就這樣在法院裡飄散,對她而言,沒有所謂勞權,一切都是為了錢。我還記得當法官問到我時,我了當告訴法官,「我不在乎那賠償的錢,我要的就是公平正義的判決,就算在場的人都沒有要打了,我會繼續堅持打到底」。法官沒有再多問。

一審敗訴了。緊接著,就是緊鑼密鼓上訴二審。我至今還記得,當二審要繳訴訟費時,我在服役階段,還特地請我弟弟匯款。

就在今年6月初,判決下來了,我們終於在高等法院取得了勝訴。如預期,我一毛也沒拿到。就算在勞保資料上,我同年8月22日才有了新工作,且薪水比過去來得低,然而由於年終獎金,法官依舊將這筆錢算了上去,再加上後的薪資比前公司(即民視)來得高,最終民視不必賠償我任何一分錢,除了那少得可憐,未來退休後還不知道會不會破產而拿不到的勞工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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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樣的《勞基法》已經是在變相鼓勵資方可以惡意解僱勞工,因為幾乎沒有人願意與資本家和法院對賭,4年不工作,在家喝西北風,就只為了等待勝訴的到來。法律也不會視這段期間你在其他公司的工作與加薪為你個人努力的成果,因為你「不能同時領兩份薪」。這樣還有多少公司會怕呢?多少人摸摸鼻子,就這樣算了。在台灣,透過法律捍衛自己的勞動權益,是多麼卑微及遙不可及的正義。

儘管在律師爭取下,我們與民視又再次在二審後進入第二次勞資爭議協商,最終我獲得了一筆特休未休的補償。我至今依然很感謝我們的幾位律師,他們並沒有與我們收取昂貴的費用。在付完律師費後,我僅剩下不到一萬元新台幣的「補償」。若沒有那次的爭取,我不僅一毛錢也拿不到,還要倒貼所有費用。

當我以為這一切劃下句點時,法院的一紙判決文又下來,我的訴訟費總額為112,592,仍有66,000餘元要補齊。而你沒看錯,這是要給法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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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勞權官司,我贏了,但也輸了。我拿到了換算下來一頁4000多元的27頁的判決書。我是被害人,但卻得用11萬才能換回正義。對於一個勞工來說,11萬不知可飽足多少餐?11萬甚至是近一年的房租。而對於每年賺進破億的電視台而言,那74.5萬餘元的訴訟費不過是九牛一毛。

在台灣的勞權裡,勞工永遠是輸家。謝謝蔡總統,讓我體會了什麼是「自立自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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