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牌戒酒私探馬修.史卡德的十九個人生故事
16、2005年\《繁花將盡》\All the Flowers are Dying
「夏日已遠,繁花將盡……」,這部寫於九一一後的小說,延續前一本連環殺手的故事,細心布局,縝密策畫,讓危險份子不動聲色的潛伏在史卡徳和伊蓮身邊,伺機而動。所有的恐怖都源於平靜生活,崩解的波濤始於日常。
我到的時候,喬.德肯已經占了角落一張桌子,正在喝他的酒 —憑肉眼判斷是伏特加摻冰塊。我看看店內,聽著吧台傳來的嗡嗡談話聲,然後想必我的某些感覺無意間顯露在臉上,因為喬一開口就問我還好吧。我說我很好,怎麼了?
「因為你一副見到鬼的表情,」他說。
「沒見到鬼才怪呢,」我說。「店裡滿滿都是鬼。」
「這店對鬼來說有點太新了,對吧?這裡開幾年了?兩年?」
「快三年了。」
「時光飛逝,」他說,「快不快樂都過去了。傑克小店,管他傑克是誰。你認識他嗎?」
「我不認識他。我認識的是這地方,在賣給傑克之前。」
「吉米.阿姆斯壯酒吧。」
「沒錯。」「他死了,對吧?是在九一一之前還之後?」
九一一成了我們的分水嶺,人生中的每件事情都可以歸到那天之前或之後。「之後,」我說,「五個月或六個月。他把這店留給一個侄子,那侄子試著經營了幾個月,確定這不是他想要的人生。然後我猜他就把店頂給傑克了,管他傑克是誰。」「管他傑克是誰,」他說,「他們的菜不錯。你知道這裡有什麼嗎?全天供應愛爾蘭式早餐。」
「那是什麼?一根香菸外加半打啤酒?」
「很好笑。像你這麼見多識廣的人,一定曉得愛爾蘭式早餐是什麼。」
我點點頭。「心臟病特餐,對吧?培根加蛋跟香腸。」
「還有炭烤番茄。」
「啊,好健康的食物。」
「還有黑布丁,」他說,「這玩意兒還不好找。你想吃什麼?我要點愛爾蘭式早餐。」
我告訴女侍我也一樣,還要一杯咖啡。喬說他喝一杯伏特加就夠了,不過她可以給他一瓶啤酒。要愛爾蘭啤酒搭配早餐,不過不要健力士。她建議豎琴牌,他說這個應該不錯。
我認識喬已經二十年了,但我不認為我們算是親近的朋友。這些年他是中城北區分局的警探,就在西四十五街的老警局那邊工作,我們多年來發展出一種工作關係。我會找他幫一些忙,也會報答他,有時是給現金,有時是給人情。他時不時會介紹客戶給我。有幾次我們的關係很緊張,我和一名職業罪犯的友誼始終讓他覺得不舒服,而他黃湯下肚後的態度也讓我難以將他視為好同伴。不過我們已經認識太久,知道如何維繫交情,那就是忽略自己不喜歡的部分,同時保持親近又不至於太親近。
我們的食物陸續到來時,他告訴我他已經遞出退休申請了。我說他已經放話說要辭職好多年了,他說他幾年前就已經填好所有表格準備走人,然後世貿雙塔垮了。「我沒有時間退休,」他說。「雖然有些人照樣退休,但誰能怪他們呢?他們已經無心工作了。我呢,我早就無心工作了,我所做的一切,還不就是杯水車薪。不過九一一當時,我設法說服自己,說人民需要我。」
「我可以想像。」
「所以我比原來打算的多留了三年,也不記得這三年裡我做了什麼有用的事情。總之,我不幹了。今天星期幾,星期三嗎?下星期五就是我最後一天上班了。所以現在我得做的,就是搞清楚我的餘生到底想做什麼?」
這就是為什麼他邀我共進晚餐,在這個滿是鬼魂的店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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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多年前,我辭職不當紐約警察之後沒多久,我也辭掉了為人丈夫、為人父親的角色,然後從一棟位於長島西歐榭的舒適郊區洋房搬到西北旅社一個簡樸的小房間。我不常待在那個房間裡;附近位於西五十七街和五十八街之間的第九大道上,吉米.阿姆斯壯酒吧成為我的客廳兼辦公室。我在那邊見客戶,吃飯,社交生活也以那裡為中心。同時我在那邊喝酒,一天又一天,當時我就是天天喝酒。
我就這樣過日子,盡可能撐了很久。然後就像老人們所說的,我把酒瓶用塞子給塞住,沒事的時候我不再去吉米的酒館,改去兩個街口外的聖保羅教堂地下室。我又去其他教堂的地下室和正殿,尋找一些事物,好填補過往曾被酒所占據的空虛。
在那段期間,吉米的店租到期,於是搬到往南一個短街區、往西一個長街區之處,就在第十大道和五十七街交口。我戒酒後就跟吉米的舊店址保持距離,他們搬了新家後好一陣子我也同樣避開。我再也不會天天去那裡了,不過後來伊蓮和我偶爾會進去吃頓飯。吉米那邊的食物向來就好,而且廚房開到很晚,所以夜裡從戲院或林肯中心看完表演出來後,去那邊是個好選擇。
我去參加了吉米的葬禮,在西四十四街的一個葬儀社,有人放了一首他最喜歡的歌。那是戴夫.凡.朗克的〈最後的點酒〉,我第一次聽到這首歌是在喝了漫長一夜的威士忌之後,比利.奇根放唱片給我聽的。我讓他放了一遍又一遍。奇根當時替吉米工作,星期一到五晚上在店裡當酒保;他老早就搬到加州去了。而寫下這首歌並以無伴奏方式清唱的凡.朗克則比吉米早了一兩個月去世,所以我就坐在那兒,聽著一個死人唱歌獻給另一個死人。
一兩個星期後,他們在酒吧裡替吉米守靈,我去了但沒待多久。出席的有幾個人我已經多年不見,看到他們真好,但是離開那兒回家對我是個解脫。然後某一個夏日夜晚,就在那家店確定賣掉後,店裡為了處理掉存貨,就讓大家免費喝酒。有好幾個人都告訴我一定要去,但我根本不考慮。我待在家裡看洋基隊的棒球賽。
而現在我在這裡,面對著一屋子的鬼魂。曼尼.卡瑞許是其中之一。我認識他時,酒吧還在第九大道的老地方。他幾乎天天都會來吉米店裡,喝一兩杯啤酒,跟護士打情罵俏。他也參加了守靈會,那是當然,酒吧賣掉前的最後一夜他應該也想去,不過我不曉得他去成了沒。他在守靈會上告訴我,他活不了幾天了。醫生提出了化學療法,他說,但他們卻不敢太期望能夠有什麼好處,所以他看不出有任何理由要當化療的實驗品。他在那個夏天的某一天過世了,就在酒吧關掉後沒多久,但我是在秋天才聽說的。所以我錯過了他的葬禮,但這陣子總有新的葬禮可參加。就像巴士,如果你錯過了一班,過幾分鐘就會有另一班開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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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八歲了,」喬說。「老得夠資格退休了,可是又年輕得不該過著退休生活,你懂我意思吧?」
「你知道退休後要做什麼嗎?」
「我不打算做的,」他說,「就是在操他的佛羅里達買棟小房子。我不釣魚,不打高爾夫,而且我一身愛爾蘭人的皮膚,連檯燈都能把我給曬傷。」
「我想你也不會喜歡佛羅里達。」
「可不是嗎?我可以留在紐約,靠退休金過活,可是沒事做我會發瘋。我會成天泡在酒吧,那可不妙;或者我會待在家裡喝酒,那更不妙。這個最棒了,這個黑布丁。有賣的地方還真不多。我想那些老愛爾蘭社區會有,比方皇后區伍德賽那一帶,或者布朗克斯區佛漢路那邊,不過誰有那麼多時間大老遠跑去?」
「這個嘛,反正你退休後就有時間了。」
「是啊,我可以花一整天去找黑布丁。」
「不必跑那麼遠,」我說。「任何通西班牙語的雜貨店都有賣這玩意兒。」
「開玩笑,黑布丁嗎?」
「西班牙語叫做莫西里亞,不過是同樣的東西。」
「那什麼,波多黎各菜嗎?我敢說會比較辣。」
「比愛爾蘭菜還辣?老天,你覺得有可能嗎?不過兩者是同樣的東西。你可以稱之為莫西里亞或黑布丁,不過反正都會吃到用豬血做的香腸。」
「耶穌啊!」
「怎麼了?」
「你他媽好心點行不行?我正在吃耶。」
「你不曉得那是什麼做的嗎?」
「我當然曉得,不過那不表示我操他媽想談哪。」他喝了點啤酒,把玻璃杯放下,搖搖頭。「有些警察退休後就去保全公司。不是那種做外勤拋頭露面的,而是比較高層的職位。我認識一個傢伙十年前申請退休,去證券交易所當保全主管。朝九晚五,收入比以前還高。後來,他又從保全主管的位置退休了,有兩份退休金,外加社會保險。現在他人在佛羅里達,成天打高爾夫球、釣魚。」
「你對這類事情有興趣嗎?」
「佛羅里達?我已經說過 ..喔,你指的是私人保全公司。嗯,你知道,我當好多年警察了。我是當刑事警探,而那傢伙在保全公司的工作,比較像是行政人員。我可以做,但應該不會喜歡。大概得做很多行政瑣碎小事。」他拿起空的玻璃杯,看著裡頭,又放下。他沒看著我開了口,「我在考慮要當私家偵探。」
我一路早已經料到了。
「要當個正常的私家偵探,」我說,「你就得當成是做生意,要做記錄、交報告、建立人脈好拉生意。如果你自己做就是這個狀況,不過還有另外一個方式,去幫大型偵探社工作,大部分都是為一點小錢在做無聊的工作,而且少了警察的身分。我不認為你適合。」
「我也不適合去做寫報告、做記錄那種。可是你也沒做這些。」
「唔,我從來就不是那種照章行事的人,」我說。「我很多年都沒有執照,最後終於拿到了,但也沒保住多久。」
「我記得。你沒執照也照樣過得不錯。」「我想是吧。有時候只能餬口而已。」
「這個嘛,我還有退休金當靠山。」
「倒是沒錯。」
「我想的是..」
他想的是,當然,我們兩個人可以一起工作。我做私家偵探這行有經驗,而他有很多警局那邊的新人脈。我讓他講完想法,然後告訴他,他這個提議遲了幾年。
「我幾乎算是退休了,」我說。「沒有正式退休,因為也沒必要。可是我不會去找生意,也不常有人打電話找我,即使有人找,不管是什麼樣的條件,我通常都會找個理由推掉。這樣幾次下來,大家就不會再打電話找你,我也無所謂。我不需要那些錢。我有社會保險,每個月還有市政府寄來一張微薄的支票,而且我們還有伊蓮那些出租房子的收入,外加她店裡的利潤。」
「藝術和古董,」他說。「我常經過那家店,從沒看過有人進出。她那裡能賺錢嗎?」
「她的眼光很好,而且有生意頭腦。店租不便宜,有時好幾個月都入不敷出,可是她時不時會在慈善二手店裡用十塊錢買下一件作品,然後幾千塊賣掉。她也可以在 eBay做同樣的事情,還能省下店租,可是她喜歡有個店,這也是她當初開店的原因。我隨時散步膩了或看 ESPN看煩了,就去幫她看店。」
「哦,你會去看店?」
「偶爾。」
「你懂得做生意嗎?」
「我懂得打收銀機和處理信用卡交易。我懂得該請客人什麼時候再來找老闆談。我看得出哪些人想順手牽羊或打劫,也懂得如何讓他們打消念頭。有人拿贓物上門來推銷時,我通常都能分辨。這些差不多就是這份差事需要懂的了。」
「我想你當偵探這行不需要搭檔。」
「對,不過如果你五年前來問我..」
五年前的答案也還是一樣不需要,但我就得另外找個說法推辭了。
我們點了咖啡,他往後一靠,看了店裡一圈。我從他身上感覺到失望混雜著解脫,換了我是他,也大概會這樣。我自己也有點同樣的感覺。我最不想要的就是搭檔,但這類提議有種莫名的魅力,會讓人想接受。你會以為這麼一來你就不寂寞了,很多有欠考慮的夥伴關係就是如此開始的,而同樣模式的失敗婚姻也很多。
咖啡來了,我們談了些其他事情。犯罪率繼續下降,我們都想不出為什麼。「州議會有個低能兒,」他說,「說這是他的功勞,因為他協助推動死刑通過。這很難說得通嘛,因為紐約州唯一曾有人打針致死的,就是哪個人買了一袋海洛因,結果裡面摻了老鼠藥。州立監獄的死囚牢房裡有幾個人,不過他們在被打針前,就已經因為年老而死亡了。」
「你覺得那只是一種嚇阻手段?」
「我覺得只能嚇阻那些反對恢復死刑的人。老實告訴你,我不認為有人真在乎死刑是不是一種嚇阻手段。有一些人呢,如果他不再跟我們其他人呼吸同樣的空氣,你就是會比較高興。那些人就是該死。比方恐怖分子、濫行屠殺的凶手、連續殺人犯,還有殺害兒童的那種操他媽性變態。你可以說他們是有病,他們童年曾被虐待過,滴里搭啦等等等,我也不會反對你。反正就讓他們死,他們死了我會高興一點。」
「我可不會有反對的意見。」
「下星期五有個死刑要執行。不是在這裡,這個操他媽的州不會執行死刑。是在維吉尼亞州,那個王八蛋殺了三個小男孩。四五年前吧。我忘了他叫什麼名字來著。」
「我知道你講的是誰。」
「我唯一聽到過的反對意見,就是說死刑犯可能是無辜的。我想這是有可能。不過這傢伙,你還記得他的案子嗎?清楚明白。」
「據我所知也是這樣。」
「他操了那些小孩,」他說,「然後折磨他們,還留下紀念品,於是警方有足夠的物證給他定罪一百次。下星期五他就要讓人打針了。那剛好是我最後一天上班,然後我會回家給自己倒杯酒,而在維吉尼亞州的某個地方,那個狗雜種會讓人扎一針。猜猜怎麼著?這比送我一個金錶當退休紀念還要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