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婚姻,我失去了我的家。
結了婚,我不再是我的家,因為我已經「嫁」出去了。
嫁出去的女兒,變成別人的媳婦,不是女兒,也不是原來家的女兒了。
可是女婿是,住在外面的兒子,他是兒子,也是他們家的兒子。
當妳發現,家裡的祖先神明不再讓妳拜,妳得去拜別人家的祖先,妳就是真正的被嫁出去了。
當妳發現,妳的家人說,妳應該去住他們家,妳要好好照顧他的爸媽,妳就是被嫁出去的女兒了。
長大了,本該孝敬爸爸媽媽,可是我得照顧別人的爸爸媽媽,因為我嫁出去了。
長大了,我跟喜歡的人結婚,可是為什麼結了婚,我不再姓楊,他們都說著不是我的姓,而我失去了自己的姓氏。
如果我不再是楊,我願意姓陳,我是楊與陳的女兒。
嫁出去了,就像是被丟出去的東西,倒垃圾時是少女的祈禱,結婚進行曲其實是少女的墳墓,連刻上自己的全名,多引人爭議。
垃圾就是垃圾,好好跟上垃圾車就好。
我沒想過婚姻要多美好,但是婚姻的本質,把我當成垃圾、把我當成潑出去的水,把我的自我都視而不見了。
兩個人結婚,共同努力生活,照顧彼此的原生家庭,是我原本對婚姻的想像,可是,我直接被丟掉了。
我變成那個陌生的人,我也不知道我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