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民眾認為法務局負責的業務聽起來很硬,其實有不少是與民眾息息相關的,除了法律諮詢、調解服務外,「人民訴願」也由法務局負責。《桃園電子報》專訪桃園市法務局長賴彌鼎,說明法務局如何處理人民訴願,確保市府依法行政,為民眾權益把關。
賴彌鼎(左)希望更精進訴願業務。圖:陳毅攝
靜鄰專案主要針對飲酒店、卡拉OK、麻將館、夾娃娃機店、閃爍LED招牌、違法占用人行空間,以及自助洗衣店。圖:資料照
賴彌鼎也提到,人民在訴願會時寫一些事實,他也要求同仁要看一下人民的主張,不要在訴願決定書中提都不提,盡量說明為何不採的理由。當然一般民眾對法律用語不是那麼熟悉,不過他要求同仁盡量在訴願決定書中以白話文更貼近人民,讓民眾盡量了解。
法務局有訴願委員會,委員都是律師或學著專家,因此也不是局長或是承辦人員自己可以單獨決定。一旦法務局認定裁處機關有瑕疵撤銷原處分,該機關承辦人是否會被處分?對此,賴彌鼎表示,不會,只要依法做裁罰,程序被認定沒有完備,可能是承辦人認為他已經做得足夠了或是疏失,只是被訴願委員認為他強度做得還不夠,可以更好。
賴彌鼎強調,法務局或訴願委員不是要找大家麻煩,程序正當是一定要被遵守的,因為當程序公平不存在就沒有正義,程序正義優於實質正義,程序被遵守了後面的判斷才會被信任。
在與其他局處關係上,賴彌鼎以「靜鄰」專案為例,市長張善政針對7個行業別在住宅區疑似違法開設,影響人民居住品質,要求各業管局處盤檢能督導檢查的法規是否足夠或與其他局處有無重疊,彙整後由法務局整合,由秘書長召開會議,將來的聯合稽查各局處除執行原有法規外,不足處再增列,這其中如酒吧、棋牌社等在申請、設立、核准及日後營業,可能在不同程序時牽涉不同局處,因此有必要重新盤檢法規,法務局的功能就是在這方面協助各局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