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值四月,奧克拉荷馬州的歐塞奇(Osage)領地裡,在滿是橡樹的山丘和廣袤的草原上,數百萬朵小花蔓延開來,有三色堇、春美人和小藍野花。歐塞奇族作家約翰・約瑟夫・馬修斯(Mathews John Joseph)將這些自成銀河的錦簇花瓣,形容為「諸神留下的繽紛碎紙」。時節來到五月,土狼在大得叫人心慌的月亮下嚎叫,此時,紫鴨跖草、黑眼蘇珊這類體型較高的植物,開始逐漸淹沒那些小小的花朵,偷走它們所需的陽光和水。小花的花莖斷裂、花瓣萎謝,不須多時,他們就已經被埋沒在地裡。是以,歐賽奇印地安人將五月稱為「戮花月」(flower-killing moon)。
《花月殺手:美國連續謀殺案與FBI的崛起》,大衛.格雷恩(David Grann)著,黃亦安譯,時報出版。
電影《花月殺手》由馬丁史柯西斯(Martin Scorsese)執導,艾瑞克羅斯(Eric Roth)參與編劇,並由李奧納多狄卡皮歐(Leonardo DiCaprio)、勞勃狄尼洛(Robert De Niro)、莉莉格萊斯頓(Lily Gladstone)等人主演。
故事內容改編依據大衛.格雷恩的非虛構類犯罪紀實專書《花月殺手:美國連續謀殺案與FBI的崛起》。在美國20世紀初,歐塞奇族因領地蘊藏了石油而成為全世界最富裕的一群人。此筆利益卻也引來了眾多人士覬覦。除了剝削詐欺等手法,有許多歐塞奇族人紛紛離奇死亡,包含不明原因的疾病、中毒、意外、無法查清真相的兇殺等。最後在當今聯邦調查局(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 FBI)前身單位的偵查中,才揭露了以當地人稱「歐塞奇之王」的威廉・金・哈爾(William King Hale)為首的計畫性犯罪。
當電影放映結束後,腦子第一浮現的想法是:我完全不覺得電影冗長或有多餘之處。上一次個人印象中片長驚人卻很精彩的是已故導演胡波作品《大象席地而坐》。
應該有很多觀眾會對於片中由勞勃狄尼洛飾演的哈爾,還有飾演哈爾外甥,厄尼斯特・勃克哈特(Ernest Burkhart)的李奧納多印象深刻。
如果從美國商業電影之觀點出發,將「反派角色」定義為戲劇中最重要的元素之一實在不為過。他們站在主要人物的對立面行動,在主角與其目標間造成阻礙,進而形成戲劇衝突。觀眾們會不斷好奇,主角們要如何克服難關並達成目標。
根據導演馬丁史柯西斯在媒體採訪的描述,《花月殺手》本來有可能會以類似這樣的面貌問世——他預計由李奧納多來飾演主要偵查案件的探員。我們幾乎可以想像,這位探員如何深入當地,並跟深藏的惡勢力對抗。但後來,因為演員李奧納多的異議,促使電影發展方向產生了轉變:他最感興趣的人物並非捉拿犯人的聯邦探員,而是與歐塞奇族女子莫莉結婚的白人丈夫厄尼斯特。
細觀整部電影,厄尼斯特與舅舅哈爾都不是典型商業片中的惡人。他們所呈現出的多面性讓觀者如我內心感到複雜。此外,還有另一位靈魂人物,那就是由莉莉格萊斯頓飾演的莫莉。跟另外兩位演員相較,莫莉有很多表現,無論是演員的表演或是劇情安排,都比較內斂且幽微。但這幾人形成的三角形,建構了某種讓人走入故事與這段歷史中的路徑。
以下我想分別由三名人物出發來談論在電影中的感受與想法,還有我作為一名觀眾透過角色的立場處境,從而在文化與歷史脈絡中產生哪些延伸思考。
對照原著中的描述,厄尼斯特有著灰藍色的眼睛和一種符合大眾審美的英俊。出身窮苦的他在退伍後,前往美國拓荒邊境的土地尋找發展機會。他最後選擇投靠了舅舅哈爾。就實際被記錄下來的資料看來,厄尼斯特已是個相當矛盾的人。
他在與莫利的婚姻中確實展現了對妻子還有子女的關懷與照顧,但另一方面他也聽從哈爾的指示,協助殺害他的姻親還有其他歐塞奇人。
有許多電影報導、影評或是討論提及,李奧納多狄卡皮歐飾演的這個角色所展現之「邪惡的平庸性 the Banality of Evil」(或也有人會稱之為「平凡的邪惡」、「平庸之惡」)。
上述的詞彙源自於政治哲學家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的知名著作《平凡的邪惡:艾希曼耶路撒冷大審紀實》(Eichmann in Jerusalem: A Report on the Banality of Evil)。
在1961年,被指控犯下戰爭罪的前納粹軍官奧托.阿道夫.艾希曼(Otto Adolf Eichmann)於耶路撒冷受到審判,當時漢納鄂蘭為《紐約客The New Yorker》雜誌撰寫此審理過程的系列報導。這些文章後經編輯增訂,於1964年出版。
過往漢娜鄂蘭在政治理論研究主題上,多次針對權威和極權主義進行探討。面對這位曾推動執行「猶太人問題最終解決方案」——亦即納粹德國針對歐洲猶太人,大規模且系統化實施種族滅絕計劃的負責人之一,他提出了自身的觀察與看法:
我之所以稱之為邪惡的平庸性,僅僅指涉到事實層面。艾希曼既非《奧賽羅》中的奸惡小人伊阿古(Iago),也不是偏激乖戾的馬克白,在他內心深處,也從不曾像殺害先王遺孤的理查三世那樣「一心想做個惡人。」艾希曼格外勤奮努力的原因,是因為他一心一意想加官升爵,除此之外根本毫無任何動機,而我們無法說這種勤奮是犯罪,畢竟他永遠不會殺害上司以篡其職位。說得明白些,他其實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正因為缺乏舉一反三的能力,他才會連續幾個月坐在審訊室,對一位負責審訊的德國猶太人掏心掏肺,反覆解釋自己為何還只是個中校,而無法晉級其實錯不在他。
《平凡的邪惡:艾希曼耶路撒冷大審紀實》,漢娜.鄂蘭著,施奕如譯。玉山社出版。
大體來說,艾希曼完全了解所有發生的一切,在對法庭的最後陳述中,他指出「(納粹)政府重新定義固有的價值標準。」他並不愚蠢,只不過是喪失思考能力(但這絕對不等於愚蠢),也正是因為如此,他便化身為當時最十惡不赦的魔頭。
在身為逃過大屠殺的猶太人漢娜鄂蘭眼中,艾希曼沒有像一些人想像或宣稱的,擁有慘忍與魔鬼般的品行,相反的他很多方面的表現都平庸到可笑。他在納粹黨衛軍中恪守元首與上司的理念與命令,是為了在官僚體系中爬向高位。
然而,觀察像艾希曼這樣的凡夫俗子,還有其身處的體制脈絡。彼時的納粹德國透過許多政策、宣傳來形塑民族的「純淨化」,進而達到社會總體和諧富足的願景。其中,如猶太人、吉普賽人、同性戀者、天生殘疾等諸多異質群體,皆是一個美好全體社會的蛀蟲、阻礙。
當我們隔著一段時間、距離審視這段歷史,通常會對其中的瘋狂、人性泯滅感到不可思議。但對於歷經一戰後求生的人民與政體而言,找個標的物奮鬥努力、藉此凝聚認同感或作為解方,是個極為誘人的選擇。許多人都想要有好的生活。那麼,是誰阻擋在我跟夢想之間?
猶太人是腐敗國家的兇手、外籍移工皆為造成社會動盪的不法份子、印地安原住民都是好吃懶做的野蠻人——當上到國家政府、下至鄰居親友都這樣講述,個體很容易順服這樣的集體意識潮流。選擇信仰比起跳脫思考更不用費力、亦不用承擔太多責任。就連生活中的種種挫敗與不順也有了出口,那不會是自己的問題,都是「他們」的錯。
回到電影跟美國歷史中,當歷代的總統、政治人物與商人士紳們,將逐步拓展國家於北美大地的佔領範疇,描述為一場偉大勇敢的冒險跟壯舉、一則美國創建的神話,那站在對立面的便是有待征服與處理的挑戰。其中包含了大片未開發的荒原以及佔有那些地區的野蠻人們。
諸如哈爾、厄尼斯特或其他涉及謀害歐塞奇族的人們,他們只是美國夢的善男信女,衷心認為自己在上帝的帶領下,胼手胝足開創自身家園。
厄尼斯特的所作所為是一種邪惡之平庸性體現嗎?某方面來說也許如此。他心中有個對於富裕生活的夢想,亦透過服從舅舅的指示向理想生活邁進。
從美國社會的角度審視,厄尼斯特本身並不是特別出色的人。他出身貧寒、沒有特殊專長。電影則透過戲劇演出添加了更多線索,像是厄尼斯特曾經上過戰場卻主要負責廚房事務,先別說特殊功績,可能就連退伍士兵訴說戰場故事時都無法參與。但當他努力遵循哈爾命令時,他就是個可以有所作為並累積成功的人。即便他一度因為貪心搞砸任務。但厄尼斯特仍走在那條他內心信仰所打造的堅實道路上。
由李奧納多詮釋的角色厄尼斯特,除了表現出他置身於犯罪陰謀中並聽令行事的平庸之惡,另一方面這也體現在他跟莫莉之間的複雜情感。看著他,不禁讓我想到小說《紅玫瑰與白玫瑰》的主角振保。
也許每一個男子全都有過這樣的兩個女人,至少兩個。娶了紅玫瑰,久而久之,紅的變了牆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還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飯黏子,紅的卻是心口上一顆硃砂痣。
《紅玫瑰與白玫瑰【張愛玲百歲誕辰紀念版】:短篇小說集二1944~45年》,張愛玲著,皇冠出版。
有很多讀者會記得這段譬喻精闢的文字。但張愛玲並沒有在故事中以兩名不同氣質的女子為主,去專注描繪他們的遭遇跟心境。在我的觀感中,書中只有一位主角,那就是振保。要說張愛玲透過描繪男人來反襯女性的境遇,好像也不夠精準。佟振保除了是一名男性,他更是屬於一段特定時代下的中國人。
關於故事的主角,後面一段的描寫更是觀察入微:
在振保可不是這樣的,他是有始有終的,有條有理的。他整個地是這樣一個最合理想的中國現代人物,縱然他遇到的事不是盡合理想的,給他自己心問口,口問心,幾下子一調理,也就變得彷彿理想化了,萬物各得其所。
(出處同上段引文)
振保想要成為他世界的主人——「從那天起振保就下了決心要創造一個『對』的世界,隨身帶著。在那袖珍世界裏,他是絕對的主人。」為了認知中正確而理想的世界運作,他勤奮努力,無論是孝順母親、養育孩子、提拔兄弟、工作、對待朋友⋯⋯無不盡心盡力付出。
然而,這個「對」的世界與生活,背後蘊含的思維、準則、成就目標等層面,大多不是源於他的省思與判斷,而是他人與社會所制定的框架。振保卻將此視為自身之思考跟目標。於是,當他內心萌發自我情感與衝動,且與社會框架發生衝突時,他便努力說服自己回到那個熟悉又安全的世界。
電影中的厄尼斯特在情感上也有相似的糾結。
根據他在法庭上的陳述,厄尼斯特表示他是出於愛情而非陰謀才與莫莉結婚。但他卻在幫妻子施打胰島素時,混入了舅舅要求的不明藥物。還有在明知道真相的情況下,對哀痛的妻子保持沈默。從李奧納多的表演中,觀眾可以看到他在面對家庭情感或參與謀殺時,都跟小說中的佟振保一樣投入,即便這兩個方向彼此衝突。厄尼斯特自身或是他深諳人心的舅舅總是能找到自圓其說的理由,藉此逃避責任與成為迫害兇手的痛苦。
例如,奔放不羈的安娜就像家族中的黑羊,少了一個麻煩不也挺好嗎?虛弱的米妮還有其母親莉茲也是需拖著人照顧的病弱婦女,他們就是體質虛弱的短命族群。米妮原本的丈夫比爾,在妻子去世後迅速跟另一位此歐塞奇家族的姐妹麗塔結婚,這怎麼想都有問題吧?相較於自己對莫莉的關愛跟照顧,怎能讓這個陰險冷酷的男人瓜分屬於自己一家的財產呢?
電影中,厄尼斯特跟比爾那場互看不順眼的戲真是相當有趣。但在真實世界中,並沒有明確證據顯示比爾有何盤算。他甚至是很早開始懷疑米妮跟岳母莉茲遭下毒的人之一,同時他也多少知道哈爾不如表面慈善親切。比爾後來找來了私家偵探協同查案,但卻逐漸感覺到會有生命危險。最後被炸彈引爆的房子,還是他跟麗塔因為安全考量才選擇的新住所。
至於羅恩,妻子莫莉隱瞞了曾經跟亨利羅恩的傳統婚姻。於是身為現任丈夫,出於嫉妒去安排解決一名本來就憂鬱到想自殺的印地安人也不算罪過吧?對於妻子本身,如果莫莉繼續跟隨歐塞奇族代表們向政府申訴,感到不快的舅舅會做些什麼呢?而且莫莉因為糖尿病身體也不好,如果他能慢下來並待在家中,不是能得到更好的照料嗎?畢竟莫莉總會有死亡的一天——哈爾一再地強調,死亡是每個人都會面對的結局。藉此削弱厄尼斯特對親手下藥的抗拒感。
當然,以上的描述只是我從電影中看到的詮釋可能性之一。人為了逃避面對自己犯下的錯誤與造成的傷害,總是能創造出很多合理化自身行徑的方式。
一個有信仰、有夢想,以及家庭的人,怎會比他所認知的野蠻人更加殘忍呢?電影中的厄尼斯特在小女兒早夭後,決定再次成為污點證人。透過舉證舅舅來洗淨自己的罪,他可以再次擁有潛意識那套準則中的乾淨靈魂。
但莫莉的質問再次將他拉回現實。
有一瞬間厄尼斯特好像清醒了,也許他能清晰地看見莫莉眼中的痛苦,以及那道凝視背後的過往、未來,有多少人會因為自身的軟弱而不幸。對他而言,此為生命無法承受之重,於是在劇中,他再次遁入如夢般的世界,選擇當個「好人」。
對於真實世界當中的厄尼斯特・勃克哈特,我們即便有一些書面資料也很難真正去理解他的想法。
大衛・格雷恩在原著當中的第二十二章「鬼影之地」當中,他描述了自己與莫莉的孫女瑪姬・勃克哈特(Margie Burkhart)的會面與談話。瑪姬的父親便是電影中被暱稱為「牛仔」的小男孩,詹姆斯・勃克哈特。對於親屬與後代而言,厄尼斯特是一個混沌的存在。
華盛頓郵報(The Washington Post)網站於美國時間的2023年10月20日亦發布了記者Sydney Trent對瑪姬採訪。透過文章大略可知曉厄尼斯特的行徑如何為這個家庭帶來巨大的陰影與創傷。
在哈爾等人的陰謀被揭發後,莫莉和她的兩個孩子一定程度遭到了歐塞奇人的排斥跟指責。瑪姬描述父親詹姆斯除了要面對社群的壓力,還要消化自己的父親是幫兇、甚至有可能殺害母親與自己的認知。於是詹姆斯曾酗酒多年,且呈現出情緒方面障礙。詹姆斯的姊姊伊莉莎白成年後難以信任他人,一生中不斷轉換居所與電話。而瑪姬自己也明白意識到,正是祖父的作為,導致他們生命中產生巨大的孤獨,包含與族人疏遠,還有永遠喪失擁有許多表親的機會。
1926年,厄尼斯特因參與謀殺而被判處終身監禁。然根據奧克拉荷馬報,他在11年後假釋出獄了。彼時莫莉剛過世不久,厄尼斯特一度因搶劫再次被判入獄。1966年,他的假釋申請再次獲得批准。後來,厄尼斯特被當時的奧克拉荷馬州長完全赦免,成為自由人。
厄尼斯特後續一直試圖與家人重新聯繫。瑪姬回憶他第一次見到祖父時,對於他的平凡與無害性表現感到驚訝。厄尼斯特活到1986年12月1日,以94歲的高齡去世。針對他被假釋與赦免,一些關心謀殺案的人或是歐賽奇成員的代表們都對於此發表了許多異議。足以想見,他還在世的期間,仍對莫莉的家人們造成生活和內心的擾動。
作為更外圍的群眾,我認為即便電影是根據歷史事件改編,也暫且不要將劇中角色跟真實人物畫上等號。那只是原型人物在戲劇中的呈現角度。
前面提及了漢娜鄂蘭,他沒有輕易使用「在以色列的審判 = 正義」、「納粹 = 惡魔般的邪惡」的簡化標籤來看待自身民族的悲劇。他甚至冷靜客觀的分析,這場被以色列總理古里安視為正義追討的判決是否具有正當性。是以透過深刻理智的思辨,漢娜鄂蘭提出了超脫單一猶太族裔、可以延伸探討許多國家與種族問題的政治學觀點。
電影《花月殺手》讓人欣賞之處也在於,它沒有講述一個英雄逞凶除惡、正義落實的故事。反而透過反派人物的多面性來呈現多層次的矛盾與傷害。
前面針對厄尼斯特一角展現之邪惡的平庸性有些初步分析。而哈爾的表現相對更高一階,他明白自己身處社會跟環境有哪些標準跟遊戲規則。於是他從新手一路成為優秀玩家,甚至能參與形塑或影響這個框架。
一開始我有想過哈爾是否算反社會人格(Sociopathy)?沒想到在翻原著的時候,發現主要負責偵查歐塞奇組謀殺案的探員懷特,也有思考過哈爾的精神與心理狀態問題。他還找人來形相關評估測試,結果卻沒有發現特別異常之處。
但無論是在書中的資料或是電影中的表現,哈爾還是有世俗人性的部分,像是他投入對成功與財富的追求,或信仰上的虔誠。這裡不見得是他表面上顯露或在一般宗教定義的虔誠,但多少能感覺到他對某些事物,充滿宛如一位聖者對神的堅定信念。若要選個更準確一點來描述哈爾的形容詞,也許大概會是「畜牧者業者」。
無論是勞勃狄尼洛演出的哈爾或是從資料拼湊出的他,之所以讓人感到不安、不適,類似於面對反社會人格者的反應。我想是因為他是如此天然的,用類似面對圈養牲畜的方式看待實質上同為人類的歐塞奇族。觀眾可以想像,他會慈愛的拍拍這些牲畜,也了解牠們的習性喜好,並適當照料牠們,最後再將牧場動物送上屠宰場卡車,轉換成金錢。
歐塞奇人是短命且虛弱的民族、人終有一死。電影中,當哈爾對著外甥厄尼斯特聽講述這些話語時,我想,他也是打從內心深處相信這些言詞。勞勃狄尼洛的表演真是讓人在不寒而慄跟讚嘆之間反覆橫跳。
此外,導演在處理哈爾一角時,採用的節制手法也跟演員之詮釋相得益彰。片中不常出現他的正面特寫,或是很戲劇化的展現。反倒是厄尼斯特跟布蘭登費雪飾演的律師讓人有種眼睛一亮的諷刺幽默。但面對這位歐賽奇之王,我覺得馬汀史柯西斯是用一種相對嚴肅、細緻的態度去面對此人物。
從一開始厄尼斯特跟哈爾會面談話時,畫面使用了很經典的過肩鏡頭拍攝。此時他就是個電影中的角色。後面哈爾偶爾也會因計畫不順流露不滿。但在最後一場以他為主要人物之一的戲,如果我沒記錯應該是回到獄中的厄尼斯特,告訴舅舅他要重新成為汙點證人。此時哈爾平靜的像在客廳跟外甥聊天,他依舊展現出十足的自信、耐性與關切,如同面對一個無理取鬧的孩子。
最後,電影採用了一個後設的劇場說書演出方式,來交代相關人物的後續,其中在舞台上說話的人包含導演史柯西斯自己。表演者朗讀了哈爾假釋後寫給一位歐賽奇族人的信,內容依舊平靜、親切友善,彷彿歐賽奇人的痛苦絲毫不存——在原著書中,這封信件是真實文件。
我認為,無論是格雷恩的書籍著作或是馬丁史柯西斯這部片長206分鐘的改編電影,主要目的都不只是為了講述兇殺案件內容。
若去單看原文名稱“Killers of the Flower Moon”可能會有點摸不著頭緒。但格雷恩在著作當中的第一章開頭,就破題介紹了「花月」與「屠戮花月的殺手」由來。這個來自歐賽奇人的季節流轉形容恰如其分的描述了他們自身之遭遇。
回到歐塞奇族的處境來看,他們非是以我們直覺想像的方式成為石油大亨,而是透過一種曲折的方式獲得金錢。
這必須回溯至大約17世紀,彼時的歐塞奇族生活於美國地區的中部土地,範圍涵蓋了當今的密蘇里州、堪薩斯州、奧克拉荷馬州,甚至可以一路到洛磯山脈。1803年,時任美國總統的湯瑪斯・傑佛遜(Thomas Jefferson)向法國購買了路易斯安那領地。此被描述為其任期間重大的政治事件之一。這片原本屬於法國的領地中便包含了歐塞奇族居住的土地。
雖然傑佛遜在與歐塞奇族最初會面之時曾表現出一定程度的友善,但往後數十年間歐塞奇族人就被迫簽署協議,割讓長年生活的大片土地。最後集體遷往堪薩斯州東南方的一片保留區。而後,原本應該是他們最後家園的領地,再一次被許多拓荒者包圍,甚至有人還搶奪歐塞奇族人的土地。
1870年,歐塞奇族同意以一英畝換算1.25美元的價格,將堪薩斯的保留領地賣給拓荒者。隨後,他們以一英畝70美分的價格從切羅基族那邊買下一片多岩荒蕪的「印地安領地」。當時此處並非美國政府管轄範圍、也是許多被迫離開原生地的印地安族群最終落腳處。
白人政權終究會持續蔓延,之後美國當局預計於此成立奧克拉荷馬州,但由於歐塞奇族是透過購買取得土地,於是在法律架構中,他們相對其他印地安族群擁有更多談判籌碼。最後除了土地分配,歐塞奇族額外在協商中保留了所屬地的礦產權。
隨後,這些登記在歐塞奇名冊中的成員,便獲得了「人頭權headright」也就是部族礦藏的信託股份。透過協議,即便將來部族成員出售他們擁有的表面土地,礦藏信託仍舊屬於部族,僅能透過繼承來獲得。
到此可算是長年受壓迫的歐塞奇族,以白人的規則保住自身權益的一次成功。然而,這些財富日後也引來了諸多族人的悲劇。
1921年,美國國會通過了一項法律。該法規定任何被內政部視為「無行為能力」的美國印地安人,都被指派一位監管人(guardian)。當中,血統純正的印第安人如莫莉與他的姐妹們,明明已經成年、母親前期也還在世,卻被美國政府視為有缺陷的半公民,就連去商店買東西的費用也需要得到監管人同意。
主要負責偵查歐塞奇謀殺案的探員湯姆・懷特(Tom White)在辦案過程中,發現這樣的監管制度創造出了灰色地帶。許多在社會上被視為傑出的白人公民,諸如商人、牧場經營者、律師、政客,或是執法人員,都直接或間接涉及對監管帳戶的詐欺、竊取甚至是謀殺這些受監管人。
綜觀哈爾策動的系列謀殺案已是盤根錯節、有系統性的謀財害命。但如果後退一步,在灰馬鎮當中很多人皆試圖從歐塞奇人身上搜刮點好處,例如收取高額費用的紀念照攝影師、汽車推銷員、葬儀社⋯⋯片中呈現的只是小小縮影。我們足以推想,一定有很多商家或商人在面對歐塞奇人時,會拿出另一個版本的價目表。
若試問己身,如果今天我在灰馬鎮中,很多人都這樣做的時候,我要不要跟進呢?我能抵擋誘惑嗎?
如果我選擇用公平公道的價格來做生意或是試圖說出真相,可能會招來既得利益者的不快與報復。此外,周圍社群很可能因社群壓力或利益驅使而無法相助。從居住於左鄰右社的普通人到警檢、地方政府、聯邦政府,當中都可能有人透過不義的買賣與犯罪來獲利。與艱難且充滿威脅的道路相反的,只要我保持緘默或同流合污,日子就能順利過下去且還有機會獲得利益。
但這不是一個單純「我想成為一個壞人?還是想做個好人?」的二分法選擇。真實世界中,諸多人際之間的互動或一地區當中的社會體系都是複雜而多面的。如果只在乎外顯之行為跟現象,那人們便真正喪失了改善的可能性。
如果我們以俯瞰奧克拉荷馬州草原的視角,再次審視這些犯罪者與官員、思索他們的言行,順著其態度脈絡背後可見根深蒂固的種族區別心態。許多民眾、媒體乃至於政府官員都抱持著對印地安人歧視。在他們眼中,該群最初衣不蔽體、不識字的印地安人就是未完全進化的低等野蠻族群。
這是一種曾經很流行且普及的想像:以歐洲發源的科學革命、工業革命作為「進步」與「文明」的範本。人類發展就像一條線性時間軸。由猿類進展至石器時代、金屬器時代然後一路到發展有汽車、飛機、太空船與核彈的時代。天曉得人類將來還會發明出什麼東西?
但以色列的歷史學者哈拉瑞(Yuval Noah Harari)就曾透過其知名著作《人類大歷史:從野獸到扮演上帝》指出,若以宏觀的角度審視歷史。人類社群的發展樣貌也許更像一張縱橫交錯的網絡,而非單一線性型態。當今以歐洲與近代美國為主流的生活樣態與認知標準,只是長年下來由早先之「帝國」與後面誕生的「國家」組織擴張並消滅(或整併同化)諸多民族後的結果。
若拿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統計,目前世界各地政府、公共機構和學術界等領域共記錄有8,324種口語或手語語言;而在這些語言中,約有7,000種語言仍在被使用中。通常語言跟一個民族及其文化緊密相關,其為知識的載體,亦形塑使用者對於周遭世界的認知並確認自身的歸屬群體。
簡化點將一種語言代表一種文化與民族的話,那7,000就是現存的數量,然而在更久遠以前,這數字肯定更多。
除了歷史上文化的多線發展概念外,早於哈拉瑞的美國地理學教授賈德.戴蒙(Jared Diamond)在他的重要著作《槍炮、病菌與鋼鐵:人類社會的命運》當中更提出了一些有趣的問題:當今世界中的權力與財富分配何以如此?為何富含礦產且為人類起源搖籃之一的非洲大陸,沒有先歐洲一步發展出工業革命?
賈德.戴蒙透過生物地理學、演化生物學、語言學、文化人類學等不同學科領域視角,試圖闡述現今我們所見的各地社會與族群之間的發展差異,並非因為個別的生物基因、智力或能力有等次差別。而是早在一萬三千年前,各大洲的自然資源分布就彼此相異且不平均。如此環境因素造就了往後各地文明發展的方向差異。
由這些研究可概略得知,人類當今主流文化、認知標準、政經局勢等諸多樣態,可說是某種與諸多隨機因素互動下的結果。輕易地採用「文明=進步」與「原始=落後」這樣的二元刻板標籤只會磨滅不同民族以及文化的獨特性。此外,還可能因認知偏誤而錯誤評估自身與他者,或是落入當權者的特定政治意圖引導。
以美國的發展舉例,在早年許多人眼中,消極耕作並以遊獵採集維生的印地安人是懶惰愚蠢的族群。他們不懂未雨綢繆,坐擁大片土地卻不懂得運用來累積財富。但他們沒有想過,雙方的文化在發展過程中地理條件有所差異。此外,白人眼中的優劣標準也是基於他們歷史發展脈絡下的主觀認定。
對印地安人而言,這片土地上生生不息循環的自然環境足以讓他們溫飽,他們也無須把自己的時間全用在積存物資上。他們也大多擁有豐富靈活的精神生活,包含大量的傳說故事、歌謠、舞蹈,族群間緊密的人際交流等。也許從原住民的眼中來看,讓自己拼命工作、累積超過自身所需財富的白人才是愚笨之人。
政府也樂於強化白人那套思維。透過鼓勵獵殺野馬與野牛,並推展農耕,印地安族群就無法繼續維持原本的生活模式,從而被編織進入美國社會。另外,勸導他們從部落共有的概念轉向以私人跟特定區域綁定,無論是政府部門或是個體,會更容易合法取得印地安人原本居住的土地地權。
不論出於主觀判定的偏見或是用以掠奪的藉口,原本生活在美洲大陸的印第安人,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都飽受差別待遇帶來的苦難。
我非常喜歡格雷恩在原著中第二十三章「尚未偵結」的一段文字:
歷史是無情的法官。歷史乘載了我們悲劇、愚蠢的過失,揭露我們最私密的秘密。歷史像個傲慢的偵探,擁有後見之明的力量,彷彿從一開始就知道了整個謎團的結局。在我爬梳各種歷史紀錄時,我可以看到那些莫莉沒看清她丈夫的部分。(一位歐塞奇人曾告訴我:「誰會相信娶你的人會為了你的錢而殺了你的家人?」)
電影中有一幕讓我印象很深,就是莫莉跟姐妹、朋友們一起坐在草地上,討論著另一邊的男士們。我想從這個畫面出發,分享可納入思考的延伸觀點。
此時莫莉有種機靈又調皮可愛的少女神情,雖然稱呼厄尼斯特為「土狼」。但他們認為厄尼斯特的舅舅哈爾,富有、親切又具名望。他既然不缺錢,那一定是出於愛情才會追求莫莉。
如果細看電影畫面,可發現很多帶到歐塞奇族人互動的部分,皆能感受到他們彼此十分靠近,無論是歡喜或悲傷時刻或關係親疏遠近都有種相互扶持的親暱感。當然,哈爾也很擅長展現這種親近的互動方式,像是幫米妮祈禱、關心莫莉或參與部落會議等,這跟他與其他白人互動時的語氣、肢體動作完全不同。
歐塞奇族人的互動方式有很大機率源自於他們過往的傳統生活經驗。在高度與自然依存的環境中求生,人與人之間的互助連結就顯得十分重要。
與之相對,美國白人們主要是從英國、歐洲等已進入高度工商業化地區渡海的移民。在商業發達的都市地區,人們不用親自種植糧食或紡織衣物,而是使用勞力或知識付出換取金錢,並去購買他人同樣付出勞力或知識的成果,也就是各式各樣的商品與服務。
光是看上述概要的文字描述,應該能理解雙方族群可能會呈現出的觀念與習性落差。
當討論涉及族群與文化時,應該更需意識到在表面的衝突背後,不只有一些歷史、政治、經濟、信仰對象等層面造成的矛盾。若從不同角度探究,有時會發現,這是兩種世界觀的交鋒。
當人們用「後見之明」來看待這段歷史,可能會不明白莫莉的一些行徑。像是他明明知道人頭權的價值跟白人的貪婪,為何還跟厄尼斯特結婚?或是不正面質疑丈夫給予的藥物?但就像那位歐塞奇人說的,在真相沒有被赤裸裸地公開前,誰會輕易懷疑身邊親密的家人呢?這跟他們的社會價值觀還有生活經驗落差太大了。
況且莫莉選擇去愛厄尼斯特本身並不是他之過錯。加上親屬接二連三死亡的打擊,更加依靠伴侶也是很自然的反應。乃是一連串的殘忍的現實讓人與人之間的情感與信賴蒙塵。
電影《花月殺手》中,沒有針對莫莉的背景有更多直接揭露。不過,觀眾可以看到他會去教堂參加禮拜,也會在早晨時進行歐塞奇的傳統祈禱。他的母親莉茲曾叨念著,你們姐妹全都嫁給白人⋯⋯我們也可以回溯到電影開場,負責傳統儀式的人吟唱道:我們的孩子將來會學習白人的事物。
莫莉這一代的人恰好生在白人與印第安人交會的時代——非是早先一點的武力交戰,而是源於更深層的政治與文化方面影響。書中提到,茉莉在孩童時期原本都在家中幫忙以及跟其他人玩耍。但後來因政府的規範,他必須前往天主教的寄宿學校上學,以學習基本的英語還有其他學科。
當一個族群所屬的社會,不斷透過種種同化政策告訴他們:你們原先的生活方式是落伍、墮落且糟糕的。連帶展示屬於白人社會的生活風貌、各式產品有多高雅精緻。如此多年下來,該族群的自我認同跟價值觀極有可能發生改變。並近一步跟原始的文化與認知產生抵觸。
我亦喜愛片中一段,文化與生活經歷上更靠近傳統的莉茲於臨終前,看見了舊時棚屋下身著過往傳統打扮的親人們來接應他。對照更多人蒼白猝然的死亡模樣,身為觀眾如我會相信,剩餘親友為死者所進行的儀式跟禱告是有意義的。
電影終了是一場歐塞奇人於每年六月的週末會舉辦的祭典舞蹈「埃朗斯卡」(I’ n-Lon-Schka。意思為「長子的遊戲場playground of the eldest son」)。如今的歐塞奇族透過這個活動,能定期跟家人朋友們重聚,一同烹飪飲食並追憶過往。
原著中有一段引用文字,來自擁有歐塞奇血統的歷史學家路易斯・F・伯恩斯(Louis F. Burns)的著作《A History of the Osage People》:
若認為歐塞奇人從苦難中完好無缺地存活下來,那根本是癡心妄想。能夠挽救的,我們都救下來,並且因成功倖存而更加重視。我們珍視一切失去的事物,因為那是我們曾有的樣子。我們蒐集過去,將其深化至我們的生命之中,然後面對明日的世界。我們是歐塞奇人。我們活著,為了我們的祖輩活到老年。
寫到結尾處細想,這篇文字可能算不上是一篇影評或觀後感。或許更像我往返電影跟歷史資料間的索引紀錄。
一位知名的烏拉圭小說家兼記者——加萊亞諾有一套三部曲作品《火的記憶》。其中一部被命名為「風的世紀」。加萊亞諾描述:20世紀是風的世紀,是變化的世紀,是不斷誕生的世紀,是飽受炮火摧殘、歷經磨難的世紀。
諸多族群背負不同的世界觀與背景相遇在風之世紀,他們發生衝突紛爭、也產生文化與思維的交流,其中有焦慮也有嶄新轉化。
電影是一種很好的藝術手法。透過翻閱原著以及對照一些自己從歷史及文化研究的書籍習得的觀點,我認為《花月殺手》做出了相當好的改編。在核心創作團隊成員是優勢族群的情況下,他們用知曉自身的歷史之重角度來說故事。
然而前面對於三名主要角色的資料爬梳,帶給我之啟示便是:不要輕易的止步於一些表象前面,或沈溺於被激發起的媚俗(Kitsch)情感。
當屬於戲劇的那些表現在靠近尾聲處一點點地被卸下,觀眾多少也會更加意識到,我們與片中的邪惡同處於現實。在遙望他人的歷史傷痕同時,亦可反思台灣自身。我們的島上也匯聚了許多族群,彼此又是如何看待對方呢?
最後我們似乎必須在內心中承認並接受——大多數的惡意沒有臉譜,也非單一根系。它在過去、現在與未來,無論何地都有可能存在。一旦完全放下思辨的的嘗試,它將重新萌芽,無聲戮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