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天大聖上班時就接到分局督察組(專門處理民眾陳情及檢舉案件)李巡官的電話,他說老張檢舉大聖在派出所內打他和罵他,請大聖寫報告敘明當天事情發生的經過,還另外調閱了派出所內的監視器,所內的同仁議論紛紛,都在猜想分局會如何處理?
過沒幾天分局懲處就下來了,認為大聖雖然沒有動手,但是言詞上確有不當之處,大聖對懲處也沒放在心上,當警察被處分實在是太平常了,至少老張最近很少來派出所了,也算是好事。
不過老張仍然沒善罷甘休,他覺得懲處太輕,揚言說大聖要調到別間派出所,他才可以接受,如果不這樣處理,要對大聖提告公然侮辱和傷害。大聖聽說分局的長官也有出來緩頰,希望老張不要將事情鬧大,就這樣過了2個星期,大聖接到督察組李巡官的電話,說老張堅持要提告,想跟他約個時間做筆錄,他爽快的答應了,做筆錄時他也提到要對老張提出侮辱公務員的告訴,不能只挨打不還手啊!
後來過了三個月,大聖就收到地檢署2張不起訴書,連開庭都沒有,他告老張和老張告他的檢察官認為都不構成,從那之後派出所就少了這一位常客,同仁上班也覺得比較自在。
上班時小偉對大聖說:「學長,最近派出所好安靜哦,都是你的功勞。」
大聖敲了小偉的頭說:「安靜不好嗎?還是你上班想要有人陪,我這是犧牲小我,完成大我啊。」
小偉說:「還是你行,之前我們在取締交通違規時,民眾打電話給老張,他說話的口氣就很差,我也覺得很不爽。」
大聖說:「警察的長官就是太注重什麼滿意度,要我們都溫良恭儉讓。對一般民眾當然我會客客氣氣的,對那種人該是要硬起來,給他三分顏色,就開起了染坊,真把派出所當自己家。走吧,去巡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