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小姐是一名在公立學校工作的會計佐理員。她在會計室工作了五年,一直表現優秀,深受同事和上司的喜愛。然而,最近一段時間,她遭遇了一名新來的處室主任李先生的性騷擾。李先生在多次部門聚會和工作會議中,對張小姐說些性暗示語言及不當的和肢體接觸,令她感到極度不安和困擾。故事情節: 一天,公司舉行了一次部門聚餐,席間李先生又一次對張小姐進行了不當的言語騷擾,並假裝不小心觸碰到她的胸部。張小姐忍無可忍,決定正視這個問題,尋求幫助。一、內部舉報: 張小姐首先向學校人事室提交了書面的性騷擾申訴。她詳細說明了李先生的種種脫序行為,並提供了證據,包括LINE對話記錄和同事的證詞。人事室按照校內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處規範,受理張小姐的申訴,並由調查小組完成調查報告,依據報告所附理由之決議,對伸出狼爪的李先生作成懲處,並調離主管職務,將決議書面通知申訴人張小姐及被申訴人李先生雙方。二、職場給予立即性支援及補救措施:(一)考量張小姐意願,採取適當之隔離措施,避免張小姐受性騷擾情形再度發 生,並保障張小姐之薪資等勞動條件不得有不利之變更。(二)對張小姐提供轉介諮詢、醫療或心理諮商、社會福利資源及其他必要服務。(三)啟動調查程序,對性騷擾事件之相關人員進行訪談或適當之調查程序。 (四)李先生具權勢地位,且情節重大,於進行調查期間有先行停止或調整職務之 必要時,得暫時停止或調整被職務;倘經調查未認定為性騷擾者,停止職務 期間之薪資,予以補發。 (五)性騷擾行為經查證屬實,將視情節輕重對行為人為適當之懲處。三、性騷擾及法律諮詢資源地圖四、結局與啟示: 張小姐的申訴案件獲得了正義伸張,她也透過法律諮詢找到民事訴訟委任律師,向李先生提出精神撫慰金賠償告訴,經由法院審理獲得了勝訴,更重要的是,她用正當法律程序維護了自己的權益,並對職場性騷擾問題引起了廣泛關注和重視。學校在這次事件後,加強了對員工的性騷擾防治教育訓練,並將職場性騷擾申訴處理規範加強公告周知。這次經歷雖然令張小姐感到痛苦,向新竹市政府提供給員工免費心理諮商服務提出申請,透過諮商師的支持及法律扶助,也因此變得更加堅強,並決心幫助其他遭遇類似問題的同事。她成為了學校內部的一名性騷擾防治義工,積極推動職場性別平等和安全環境的建設。心理諮詢服務資源地圖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在面對職場性騷擾時,不應該默默忍受,而應該勇敢站出來,尋求法律扶助,用正當法律程序保護自己的權益。圖片來源:行政院延伸閱讀:行政院:性平三法修法—打造有效、友善、可信賴的性騷防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