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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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結論: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業傷病審查準則第17條列舉了八種不得視為職業災害之交通違規情形。反之,如果違規行為不是該八種態樣之一,則仍有機會被視為職業災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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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求職或申請移民時,我們常被要求提供「良民證」。這份文件的正式名稱其實是「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它不僅是一張證明身清白的文件,背後更牽涉到法律對於「前科」的認定標準。 良民證究竟紀錄了什麼? 並非所有的違法行為都會被記錄在案。良民證主要記載的是經法院判決有期徒刑以上,且未獲緩刑的刑事紀錄。這意
現在的網路世界,每天都在上演「處決」。 不管是某個路人的交通違規、某個公眾人物的失言,還是某個服務業者的疏失。只要影片一貼出來,我們就瞬間變成了法官,用最惡毒的話語進行集體審判。 我們以為我們在維持正義,但實際上,我們只是在發洩自己生活中的不如意。 一、當「公審」成了紓壓的管道 我常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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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星羽-avatar-img
2026/01/29
嘿!嘻瑞-avatar-img
發文者
2026/01/31
——台灣酒駕現況,放進國際視野後,我們看見了什麼? 在台灣,「酒駕」始終不是單純的交通違規,而是一個反覆撕裂社會情緒的詞。 每一次新聞畫面,背後都是一條被迫中斷的人生,一個再也回不去的家庭。 這些年,政府不斷修法、加重刑責,從罰鍰、吊照、沒入車輛,但每年還是有生命因此逝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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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安講習委外辦理 更便民 為了讓更多民眾能夠方便地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簡稱「道安講習」),交通監理機關已正式將道安講習課程委外辦理,也就是說,現在不必再特地到監理站排隊報名,只要透過指定的駕訓班即可完成報名與上課。對於平時忙碌的上班族或學生來說,這樣的制度更加便利、省時,也讓學習交通安全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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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稱自己為「廣義公務員」,說穿了!只是政府機關內最基層的人物,因為未經國家考試,所以負責著庶務工作,也因為灌上「交通」的職稱,所以工作範圍有所規範,卻也是最為複雜的一環。 從私企工作轉職助理員,不能說是看盡官場嘴臉,只是有感有發,想以小說的方式紀錄工作點滴,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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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 AI 應用內容
#交通#助理#公務員
【吹毛求疵的正義?從民眾檢舉制度看交通罰單地獄的形成】 隨著科技的進步與法規的鬆綁,台灣自從開放民眾可透過手機拍照上傳方式檢舉交通違規以來,街頭巷尾突然多了數萬名「自發性執法人員」。這原意是希望補足警力不足、提高違規查緝率,然而多年下來,我們卻看到另一種荒謬的景象——交通罰單氾濫、民怨四起、執法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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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車輛不讓行人有其根源,仍待制度來扭轉。真正有效讓法國車輛禮讓行人的關鍵,在於處理交通事故的原則,只要車輛撞到行人,無論行人穿越馬路是否合乎規定,肇事責任都絕對歸屬於車輛,駕駛人除了必須賠償還可能遭起訴。 為什麼臺灣的汽、機車都不會禮讓行人先過馬路?這個現象也許具有社會文化根源,分析如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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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四郎-avatar-img
2025/05/19
方寸的方格子-avatar-img
發文者
2025/11/01
我覺得二林社區大學的吳明敏老師真的很用心,每年都會安排不同的主題課程,邀請我跟班上的學員們談談不同生活面向的法律。 這些年已經講過: 小車禍大麻煩、因為愛你 教會我勇氣~失智症法律須知、離婚、分配財產這條路,法律怎麼走、您不可不知的交通法規、我國刑事訴訟程序簡介─以詐騙案件之處理為例…. 而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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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222-avatar-img
2025/05/13
在人行道上與一位違規騎士短暫交會,讓我思索:為什麼有些人明明犯錯,卻還能理直氣壯?從自己曾經被檢舉的經驗,到今日社會普遍的推卸文化,這篇文章邀請你一起重新思考——錯了,就錯了,學會承認,才是成長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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