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看到媒體上那些慘絕人寰、令人深惡痛絕的新聞,我們不禁想問這個世界怎麼了?若真有上帝為什麼允許這樣的事情發生?歸根究柢,我們仍想相信些什麼。<人犬>的靈感即來自導演盧貝松讀到的一則兒童被關進狗籠的受虐新聞,他好奇這個孩子身上發生了什麼,於是這部片本身就是一個揣想,無法以其「真實性」來討論並不在於它是虛構的故事,而是因為它的存在是出於人們對人生無能為力的反想:我們明白社會陰暗的深邃只是尚未完全揭露(或許我們也不敢面對),總期待惡有惡報,就像是聖經舊約律法訂定的「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以烙還烙,以傷還傷,以打還打」那樣痛快,然而故事的主角道格拉斯卻不全然是這樣的,他並沒有因為惡的迫害而成為了惡,他就像畫出了新約的分界─他仍然制裁、仍然自衛,但他活成了充滿愛、智慧、有禮的人,賜予這個世界不可能的恩典─依然相信良善的力量。
無親無故、半身殘疾的他從被社會放逐到他放逐這個社會,盧貝松的理想性賦予了這個角色反動的餘力。道格拉斯的認「罪」是一種「你們說的有你們的道理但我有我不同的作法」,就算是社會福利、動物安置也沒有辦法照顧到每一個個體的獨特,於是他跳出制度之外,也在變妝當中試圖找到自己的認同。
早在輔育院學習舞台劇扮演之前,狗籠裡沾染泥土、狗屎、眼淚、汙垢已是他的第一個「裝扮」,後來則是出於自我意識添加各種大膽、繽紛的裝容,從一個無法捍衛自己的受害者、弱者,他蛻變成一個不同的人;盧貝松想要表達的是,拒絕成為弱者並不一定要成為對立面的強者,就像是道格拉斯的身分仍舊承載著歧視、缺乏機會、被同情,但他並沒有刻意去打破那些,而是獨立於標籤外,找尋到自己生存下去的可能。
電影文宣把道格拉斯和瓦昆·菲尼克斯(Joaquin Phoenix)飾演的小丑相較,只是他們的本質全然不同。小丑的瘋狂變異是單向直墜的,道格拉斯卻是多元溫柔的,他折射出社會整體的失能、病態,點出了人們對於弱勢的不敢、不忍、不想直視,人們或許因為他的模樣而拒絕他、排斥他、痛恨他,而變妝帶來的提問則是:如果他不是自己,他又能是誰?是否能去擁抱被愛的權力?在看似封閉、絕望的問題裡,他得出了更自由的回答,他的軀體變成了畫布,那不代表他對生理上、社會性的自己的否定,反倒因此他變得足以包容所有不堪,透過他重新建構的觀點裡,我們也相信那個廢棄的校舍能是最堅固的堡壘。
片中一貫盧貝松濃郁的宗教性,只是宗教早已成為自圓其說的護身符,致使人類高舉旗幟自相殘殺,像是父親與哥哥脖子上的十字架、開口閉口都是上帝,濫用的神諭比純粹的邪惡更甚,那時的道格拉斯反看哥哥掛的布條「in the name of God」,God對倒正是Dog,是當人們怨懟上帝對世間的殘酷視而不見時,或許祂的不可測度是以另一種方式揭示祂自己?虛無飄渺的來世承諾豈能比得上身旁不離不棄的忠實要來得溫暖,而電影開場的詩人之言正為此破了題:
「哪裡有不幸,哪裡就有神派來的狗」
癱瘓的他每每起身多走一步就越靠近死亡一步,然而沒有一個人的終點不是死亡,盧貝松卻伴隨著Édith Piaf演唱的「La Vie en Rose」賦予他比「正常人」更重如泰山的結局:他踉踉蹌蹌與教堂十字架的陰影疊合,口裡呼喊著:「我準備好了」,對照著耶穌被釘死之前也曾猶豫,卻在命定的時刻獻身完成了救贖,道格拉斯就是不完美的耶穌,同樣以他的傷治癒了我們的傷,在那樣殘破流離的人生裡,依然還抱著對幸福的渴望,或許現實裡不常見有神,但他對生命的虔誠,一如狗那樣的忠誠,也讓那樣的活,顯得那麼堅韌、亮麗。
即或如此,我們也知道這是一個過度樂觀的故事,當精神科醫師詢問道格拉斯什麼時候逃離被關的籠子,真正的答案必然是「我從未離開過」,我們無從想像那樣身體與心靈的禁錮將會對一個孩子產生多大的影響,然而能救你我脫離各樣絕望的未必是神,而是無論如何仍懷抱著信念,那使我們不致在黑暗之中也淪為其中的一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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