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什麼詭異的八字,從小我會喜歡的,都是我養不起的。比如我喜歡的帆布包,也不是什麼名牌~我年輕的時候,所謂的名牌還沒這麼泛濫,就要比其他帆布包貴上兩倍。因為案例太多了,所以我養成了喜歡就是喜歡而已,從不敢生起想擁有的念頭!
而我喜歡的點都很奇怪,就單純是那個點。受薪階層時,在某家公司,每到早上十點,我一定跑去秘書課,因為有位秘書,固定在那個時刻,會去發放公文,而我很喜歡看她捧著公文,走路的背影。我在同事間人緣不錯,一些大姐說要幫我介紹,我拒絕了,因為養不起,果然她嫁給了其他公司的繼承人。讀三專時,每天都要去咖啡店工作,有天突然一位聶姓的高中學妹,帶著一捧滿天星來送我。我頭腦很靈活的人,一時間竟然沒有想到她是怎麼知道我在那裡上班的。我也沒去查花語是什麼,而從此滿天星成了我的最愛,因為看到滿天星,我就會有一種被惦記的幸福,還有一種被疼惜的感動。她也是喜歡寫東西的人,如果湊巧她有看到這篇,希望她能知道,我非常想念她,但是在感情這條路上,我很遲鈍,也都想的太多。只要是動了情,我一定會想到,能結婚嗎?如果是很難有結果的,何必誤了別人,苦傷了自己?
共同科目時,不同的科系,會在同一間大教室上課,我一直記得右前方有位女孩,老是梳著她的長髮。毎個周六晚上,她都會跟朋友或獨自來喝咖啡,有次聽她朋友說,她家附近好像滿幽靜的,所以當她獨自來時,一到打烊,我就會跟在她後面,搭公車,然後看她走進家門後,我才離開。永遠我只看到她的側面,記得她的指尖和長髮。工作兩年後,聽說她要結婚了,我買了一把很漂亮的古董梳子,第一次上她家送給她,也是第一次好好的看了她的正面,果然氣質非凡。我提出要求,想幫她梳-次頭髮,她沒有拒絕,我照著記憶中她的手勢,慢慢地幫她梳頭,她只說了一句:別再來找我,會出事。
真的,單純的喜歡就好了,那怕有一次行動,會連回憶都沒了,每個人身上都有一個以上的點讓人著迷,如果都想佔有,豈不是太渣了。我連自己有這麼多的回憶,都懷疑自己不是正人君子了。
這一生,喜歡過什麼嗎?希望你們的喜歡,不會像我這樣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