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二歲時,父親在桃園郊區買了一棟房子,門前就是一個大型埤塘,居住環境還算清幽。
後來埤塘填了一半,蓋起了縣政府,後面的一半在不久後,也填了蓋文化中心。莫名其妙的我家變成了文教區,以前的堤岸變成了縣府路。
從蓋了縣政府,又變成市政府以後,左右鄰居都知道,遲早會有人來談改建,所以大家都把錢用在可移動的家俱、電器上,外表還是四十六年前的樣子,除了房子有加高,但是只求安全,不去重視外表。
我在附近買了房子,把家留給未出嫁的姐姐們住,家裡的一切開銷是我出,但是一樓的租金就當作是二姐的零用錢,她愛租多少就租多少。
最近大女兒生意做的不錯,需要一間倉庫,看到二姑姑的租金後,趕快去找二姑姑,說她願意出一點五倍的價錢租下一樓。因為老家是所謂的三角窗,展示或下貨都很方便。
原租客在問裝潢女兒要不要?女兒想是要做倉庫的,真的沒用。內人覺得對方只是小朋友,可能也花了錢,所以打算貼她兩個月的房租。
結果在溝通時,對方一直在嫌房子又破又爛,然後又說她的律師朋友說沒有她的裝潢,我的房子根本一毛不值。妻子也解釋我們只是要做倉庫。對方一句我管你們要做什麼?妻子火起來了,恢復原狀還給我,最好問清楚妳的律師朋友什麼叫恢復原狀,我的律師事務所會來交接!
我估了一下,拆帶恢復原狀,大概還要多花六萬,而我長期配合的那位律師,絕對有辦法在她身上多拿個兩三萬,
我二姐沒有出過社會,所以租客就看不起我們全家吧!我的女兒從小跟我出入的都是五星級飯店,有她自成一派的審美觀。真不知道那個做指甲的那來的自信?我太太去的那天,光皮包跟披肩就要五十萬台幣了,認不出來嗎?
我在那條街道,算是小有知名度。來做了一年,到底是跟鄰居怎麼相處的?難怪這麼好的點讓她賺不了錢!
現在的年輕人,有自己的處事方法。但是對或錯,幾千年來就是如此,沒有什麼不同,不是貶低別人就能抬高自己。而抬高自己卻無利可圖,這種高度沒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