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世界觀─現代年輕人必懂得科學哲學與科學史》談建築設計的理論已死

Kuan Ju Lee
發佈於建築 個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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毀三觀,指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受到顛覆的看法所改變或影響。《世界觀》一書正是一本人類世界觀更迭的演化史。從亞里斯多德的世界觀談起,到後來的牛頓力學的世界觀、愛因斯坦相對論的世界觀、以及當代量子力學的世界觀。說明過去被堅信是鐵一般事實的世界觀,是如何慢慢的受到新的證據、新的儀器、新的理論等的發明與發現,最後證明當初所認為的事實不過是一種「哲學性/概念性的事實」而已。世界觀又是如何被確立與取代的呢?首先作者從何謂「真理」談起。


作者先定義了真理,認為真理分為兩類:第一類為─「真理符應論」;指正確的信念之所以正確,在於該信念符合並能對應真實。當信念無法符合真實,便表示此信念是錯誤的。真實係指獨立於人類之外,並不因為人類相不相信而有所改變,是一種客觀的存在。第二類為─「真理融貫論」;指一個信念之所以為正確,是在於依附某個整體的信念集合。當信念無法依附整體的信念集合時,表示此信念是錯誤的。本書以拼圖為例子,認為錯誤的信念如同錯誤的拼圖,無法拼湊出(融貫)完整的世界。


而事實也分為兩類:第一類為─「經驗事實」;指合理、且可直接觀察的證據。第二類為─「哲學性/概念性事實」;指一個人的整體世界觀,但不一定可被他人直接觀察或驗證。而經驗事實與哲學性/概念性事實之間並非絕對。而是有可能轉變的。例如:過去亞里斯多德的世界觀中,認為地球是宇宙的中心,且地球不轉動,而其他行星、恆星等繞著地球轉動。當時因為相信人類是獨特的生物、是有特別的目的的,並假設有一個上帝創造了世界。以及我們在地球上直覺的觀測太陽月亮的移動、直覺地認為如果地球會動的話,那麼東西往上丟之後應該不會掉在同一個地點。而如果地球會自轉,就表示我們正以時速1,600公里的速度在移動,那麼當我們看向星星時應該會像我快速的晃著頭看向前方的景物,景物會產生晃動的感覺才是。曾經,亞里斯多德的世界觀是如此的根深蒂固與符合一個實在主義理論的方式被人們所相信著。直到托勒密系統、哥白尼系統、第谷系統、克卜勒系統等新的科學事實與理論被發現與發明。新的世界觀更能解釋新的事實而成為經驗事實。使得舊的世界觀轉為哲學性/概念性的事實。


經驗事實的改變,需要逐步且緩慢的改變,其困難在於,通常新的證據某部分或者也都符合舊有的理論,難以利用新證據獨斷的完全推翻舊有的經驗事實。還必須看新的事實是否對舊事實帶來「核心」的影響。就像拼圖的邊緣拼錯了與核心拼錯了,其所要改變、所帶來的影響並不相同。雖然何謂核心、何謂邊緣並非那麼容易判斷。例如:教宗在哥白尼表達日心說時,並非完全的否定哥白尼所提出的證據,但認為其證據並不足以撼動地心說,因而認為哥白尼的理論不過是一種在解釋上相對於地心說有較好的解釋的一種「工具性理論」而非符合真實的「實在性理論」(但後來證明日新說確實比較「實在」)。


世界觀如同科學理論一般,是不斷改變與取代的。但是,是否理論就等於真實呢?我們將數學作為解釋世界的一種工具,但數學是「天生」就具有解釋世界的特性嗎?還是只是因為數學「剛好」解釋了世界的某個部份而已。當不管任何理論都解釋了事實的某個部分時,是否任何理論都是正確的呢? 而自然可能從來沒有直接嚴格遵守過任何一條科學定律,因為當科學只發生在實驗室時、只發生在「其他因素不變條款」時、當科學法則的定義需要訴諸「其他因素不變條款」時,且「其他因素不變條款」的訴求是依賴人類判斷的「相似性」概念時,那麼是否科學定律並不存在「科學定律是客觀」的概念呢?


我們正生活在一個以科學理論為主的世界觀之中,事實上,科學的「理論」是指提出一種處理資料的方式,而該方式仍在推測當中,尚未受到確證或否證充分驗證。也就是說世界上並沒有完美的理論存在,且科學理論並非就比較真實。這導致我們今天很難定義何謂科學、很難分辨何謂科學與偽科學,因為科學依然無法反映事物「真正是什麼」。其結果讓我這個建築人開始思考,建築設計有理論嗎?


首先我欲將建築設計與建築做區分,只討論建築設計,因為建築作為一個立於地表上的物體,其構築、材料等必然符合牛頓的力學原理。但是建築設計作為建築系教育的核心領域,是否也符合科學呢?以科學為主的世界觀中有「建築設計」的存在嗎?建築設計若不符合科學,是否建築設計就沒有理論了呢?


按維基百科對建築理論的解釋為:「主要研究多種代表性的建築觀念和建築思想,各種思潮之間的發展脈絡和關聯,建築理論發展史;解剖建築理論所包含的觀念與時代的價值取向和知識體系建構之間的關聯性;研究建築理論的當前狀況,並以此為基礎探討未來的理論趨勢;研究理論研究的方法論體系。」不曉得這定義是源自哪裡,不過從字面上與建築系教育中從來沒定義過建築理論來看,建築理論相對於科學理論,還比較接近「哲學理論」。


科學的特徵有:1.理性客觀。2.可否證性。3.普遍必然性。如果建築設計是理性客觀的,那麼代表即便沒有人類存在,世界依然會有建築設計。假如自然界中的蜂窩、蟻穴算是一種建築設計的話,似乎建築設計是符合理性客觀的。但是並不普遍,因為更多的動物是以「自然設計」為建築,生活在自然、工作在自然、休閒在自然。而當我們在使用「建築設計」這個詞時,其實是泛指建築設計背後的人為價值(例如:美學、環保、人權),因此,建築設計並非理性客觀的。


建築設計具有可證偽性嗎?當建築設計有錯誤時,我們能夠證明建築設計錯了嗎?建築設計在未被真實的建築前,皆是無法證明的。例如科學家提出了一個假說,在未實驗之前,假說永遠只是假說,甚至是一個還未修正過的假說。那麼,當建築被真實的蓋出來時,如何證偽呢?當只有一棟建築時是無法被證偽的,必須有兩棟以上的建築時才有可能被證偽。而即便能夠證偽,又是證偽什麼呢?假設建築設計的核心價值是在於使用者的使用率、永續性等,以日前高鐵彰化站獲得「A+國際建築獎」車站組的觀眾票選獎為例,其使用率卻是全台高鐵站之末。當建築設計只是紙上建築時(相信國外觀眾真正到過彰化高鐵站的人是屈指可數),恰恰反映出建築設計再未被真實建築之前是不具可證偽性的,因為其真實的結果是一座蚊子館竟然獲獎。背後除了凸顯競圖或建築獎只談紙上建築的矛盾與不真實、不客觀外,更深層的反思是我們都太看重建築設計的力量了,也許建築設計的力量只存在於第一眼的驚奇,而不存在於長時間的生活。


建築設計具有普遍性嗎?普遍性指建築設計必須能夠解釋其適用範圍內的已知的所有事實。如果其適用範圍內有任何無法解釋的反例存在,那麼整個理論就都是錯的。10位建築師有10種建築設計(還要加業主的設計),而每位建築師的每一個案子又都有不同的建築設計,便得出建築設計並不具有普遍性。 建築如果要具備普遍性,那麼首先「人」要具備普遍性,只有當人的使用能夠被建築師「設計」時,建築才具有普遍性,因為這樣建築設計恰恰能夠完全的反應在使用者的使用上。當哪一天機器人也屬於人的時候,也許建築設計有普遍性的可能。


很遺憾的,以科學為主的世界觀中並沒有「建築設計」的存在,建築設計並不符合科學,而這將導出一個事實─建築設計是沒有理論的。如果建築設計沒有理論,那麼建築設計便不存在一個標準,那麼是否建築設計未來將從建築系中消失呢?我認為建築設計較不偏向科學而偏向哲學,意思是,目前的建築教育反而更應該在思維上做突破,以凸顯建築人在思考上更深、更全面、更符合邏輯,建築設計作為一套自我思考的價值觀,其建立不如就從學習哲學開始吧!

2016/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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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哲學博士生/建築系畢/證照:高考公務員、工地主任、古蹟工地負責人/前地方文資薦任公務員(建築工程職系)/研究領域:建築哲學、文化資產哲學。由「哲學性」、「反思性」角度,評論文學、建築、哲學、時事、影劇、社會科學、自然科學、音樂藝術、文化資產、公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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