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5/2014
網咖 2014/11/28
十多年前,在沒有智慧型手機的時代,我就買了台PDA。
在我搞懂了,當年這台高單價,有觸控功能的掌上型個人助理。
對我來說,惟一的功能就是玩小圓球遊戲後。
就被我放到櫃子裏。
我還是習慣使用舊式的筆記方式。
也因此,雖然家中已買了四台智慧型手機。
即便很習慣使用網路,但不會時時刻刻需要網路。
我仍然使用一般的手機。
這星期,去客戶那,帶了筆電,但忘了帶電源線。
筆電用了四五年,電池早就壞了。
開不了機。
又因軟體有點問題,需要修改後再接收。
筆電無法工作,只好到外面的網咖去收mail。
這輩子第一次進網咖,
一小時十五元,價錢還算便宜。
三十二寸的大螢幕,還放了個全罩式耳機。
在網咖付了兩小時的錢,但實際只待了一小時又二分鐘。
莫非定律又發生了。
眼看著一小時時間將近。
問題還沒解決,只好再花十五元多買了一小時。
在最後的一分鐘才收到我要的檔案,只好多付了一小時的錢。
原本不懂為什麼還需要耳機的。
但在這段時間內,不停的聽到附近的年輕人
不斷的大喊
打死它!
打死它!
他應該是在玩不知什麼遊戲吧。
但回家後,我跟朋友說,等會該去收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