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法醫人類學家主要負責處理腐屍及骨頭?他們被稱為「屍骨代言人」,因為他們深信:骨頭都是會講故事的,而法醫人類學家的職責就是代言,把骸骨主人的故事公諸於世。
法醫人類學為一項應用人類學,會應用體質人類學、考古學、文化人類學及其他科學知識到法律層面上,除了藉著屍骨找出死者的背景資料和死因外,更能夠從骨頭解讀社會的文化進程。想像一下我們的子孫將來會在我們的骸骨上找到這個時代留下的甚麼線索?若干個年代後,後世可能會發現我們這個年代的骸骨頸椎都有過度磨損,或俗稱「低頭族」的現象。而我們亦將會是最後一代經歷過沒有網路世界的人類。
法醫學的追訴期只有五十年。五十年過後,都只能變成考古學發現了。芸芸的標本中,只有骨頭能保存得比較久,因此就算遠離了法律上的追訴期,至少仍可以從法醫人類學的角度給無聲者一個身份、一張臉、一個真相。
短感想:
如果是想要由這本書得知所謂的法醫人類學家是怎麼鑑定骨骸的,那我覺得書裡描述的專業知識不多,這本書比較像是這位作者對於這個職業的一些反思、介紹跟感想。
裡面比較著重在法醫人類學家這個職業到底在做什麼,然後會有一些作者上班的日常,如果是想要知道這個職業的人可以考慮參考看看,但是這個「法醫人類學家」感覺有點冷門,在台灣好像沒有相對應的職業。從作者書內對這個職業的介紹看來,這個職業並不光是驗屍(甚至驗屍也多半是驗已經變成骸骨的屍體),他還有包含一些古代遺骸的鑑定。
我看完整本書學習到的知識大概只有,原來刺青過的皮膚會腐爛的比較慢。跟原來刺青即使洗掉,也可藉由機器看出來之類的。
不知道為什麼這本書對刺青的描述很詳細。
覺得主要還是推薦給這個職業有興趣,跟對人類生死哲學有興趣的人。裡面有些篇幅在談生死殯葬相關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