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充滿記憶性的事物都很值得被留下來,所以我的答案是紀錄片,而紀錄片的呈現不限於影像,也可以是文字或照片,用不同的紀錄方式,讓後來的人(包含自己)還有機會於不同的時空背景下接觸跟感受,甚至是進一步欣賞。
說到文字,我首先想到的是作家,但我心中的作家需具備改變世界的使命感,所以更貼近我的想法的是文字記錄者。文字記錄者多是透過文字描述生活中的感觸、發生的事件跟心情,就像是正在寫這篇文章的我就是一個幼幼班的文字記錄者,透過書寫分享我的所見所聞。而這些文字紀錄都很值得被留下來。
可能是從小耳濡目染,我的父親曾經有一段歲月投身於台灣文學創作。他常常跑舊書攤去挖寶,再買本二手書回家,然後坐在沙發上細細品嚐文字的美好。雖然我沒有遺傳到父親對文字的愛好,但我還是很喜歡文字的延伸感。譬如我喜歡去二手書店走走,去呼吸店裡瀰漫的書卷氣,去尋找店裡藏著的歷史痕跡。我也喜歡去獨立書店,看看店裡挑了哪些類型的書,再試著理解書店老闆想傳達的意念。我覺得二手書店(或獨立書店)也很值得被留下,因為它們正努力將歷史記憶跟思想保存下來。只是我有點潔癖,我很少買二手書,但我會坐下來喝杯咖啡,用其他方式表達支持。
我還喜歡拍照,偏好大自然的變化,只要拍到絢爛的夕陽餘暉,我就會開心一整天。除了喜歡光影的變化,我也喜歡鏡頭下捕捉到的瞬間,尤其是拍下充滿故事感的照片。我的上一篇猴硐之旅文章中提到老礦工於文史館內展示他們的紀錄照片,這就是一個照片值得被保留的例子,看到煤礦場的遺跡無法讓我想像當時的工作狀況,只有透過那些舊照片的紀錄,我才能清楚了解到礦工們的工作艱辛。雖然照片不像文字可以描述出一段故事的細節,但照片可以呈現事件當下的真實畫面,照片和文字一樣都值得被留下來。
那麼影像呢?其實影像就是一種利用高科技結合文字跟照片的效果,讓整段記憶得以更加完整,而紀錄片就是最值得一提的影像紀錄。導演透過跟拍主角的方式,採用個人視角的拍攝手法,雖然不一定能看見故事的全貌,卻也如實呈現了主角個人的人生態度跟價值觀。不僅如此,紀錄片還具有社會意義。譬如我的前篇移工文章內提及的白牌移工不幸喪命事件,導演蔡崇隆於事件之後拍攝了一部‘’九槍‘’紀錄片,試圖讓移工之死不只是一則新聞,而是給了社會大眾再一次深入探討9發子彈背後意義的機會。
當然具有記憶性的事物還有很多,古蹟遺跡也很值得被保存,以上僅是列出我心目中的前幾名。那你呢?你覺得世界上最值得留下的事物是什麼?歡迎分享你的答案!
你好!我是三土。謝謝你看到最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