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以為已經夠不順的2024,一邁入下半年就有個驚嚇的開始。
週三送孩子去夏令營,路上覺得腸胃很不舒服,下公車借了U-BIKE,在斑馬線一看到綠燈就快快起步一心急著回家。一個雜亂的路口,旁邊右轉的機車騎士們看到綠燈也是趕著衝了出來,我心想著他們理當要慢吧,沒理由撞我,幾輛機車看到斑馬線有人明顯放慢了速度,殊不知一台機車真的毫不猶豫,直直堅持的就朝著我撞上來,撞上腳踏車後輪,我轉了一圈著地。
我倒坐在地上,左手肘與左腿膝蓋一片擦挫傷,我對著騎車的阿姨,不解的抱怨:「妳怎麼撞我呢? 我已經騎出來了,妳怎麼撞我呢? 」阿姨有點年紀,傻傻的笑不知道怎麼回應,我心裡滿是無語。感謝旁邊另一台好心的機車騎士大哥停下來幫忙,先是幫忙報警,炎熱的天還拿了傘幫我撐。十分鐘後員警騎著摩托車來了,我又忍不住的抱怨,員警弟弟提醒,腳踏車是慢車,不是行人,是不可以走斑馬線的。我頓時愣住,甚麼?!原來我才是錯的人?過了幾分鐘救護車也喔咿喔咿的到了,我簡單的做了清創,交通大隊也到了,兩個年輕的員警小姐了解狀況後跟我們說明,的確,腳踏車不能走斑馬線,只能走車道,所以,若是我堅持要釐清責任對錯,我會先收到一張罰單,因為對方的機車有輕微磨損,而我有輕微擦挫傷,後續責任跟賠償判定不一定對我有利。哀,心裡還滿是碎念著怎會是我的錯,阿姨真的沒在看就直接撞我的啊!但法律之下,我不一定站得住腳,雖然有太多的不滿,當下也只能先互留個電話,沒有後續立案。警察還是又幫我叫了救護車,到醫院做正式的包紮,忙亂了好一陣子結果晚了兩個多小時才回到家,完全體現了欲速而不達這句話。
學到了兩件事,騎腳踏車過斑馬線也是要下車牽行,也要在心裡銘記,過馬路無論如何不能搶快,越心急的時候反而要越小心。上一次坐救護車去醫院是十多年前因為計程車小事故,我撞斷了門牙,但過沒多久就認識了現在的老公,所以要相信現在也是否極泰來的時分。
一切會越來越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