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音樂會根本不可能賺錢,好嗎!尤其是我們這種地區型業餘樂團...
除了影片中指出的的花費之外,我待過的地區型業餘管樂團最大的支出還有各分部指導老師的鐘點費,團練教室的租金及冷氣花費,其他像是演出當日載運大型樂器的來回貨運費用,林林總總一場在縣市文化局演藝廳的音樂會辦下來差不多要超過10萬元,來粗估一下成本好了,在演藝廳一天的演出含彩排借用,場地費大約是4萬(已含地方團體補助優待),演出前一個月集訓壓搾分部老師的鐘點費差不多超過4萬,樂器車租金差不多要1.5萬,更遑論演出前上課的場地、冷氣費用和其他諸如印刷宣傳、便當、印譜、雜費等等,還有其他看不到的地方,有其實行政工作,都是團員志工不支領任何津貼,為了演出而付出的,而這些龐大的支出個人根本無力負擔,就算是團員都繳了團費也沒辦法支應辦理一場音樂會的費用,每次都是靠著大家努力寫計畫申請經費或是到處去找金主湊出來的,甚至連「慶功宴」是什麼都沒看過,記得2018年管樂團夏季音樂會結束後,台下有觀眾問我們有沒有慶功宴,指揮老師回答「沒有」,這位觀眾馬上說:「你們去吃頓好的,拿發票來跟我核銷!」
如此一來各位看倌就能明白一個樂團的經營是多麼不容易,尤其是在鄉下地方,更慘的是有的時候聲部缺人手還得四處借將,社會人士不足還得找現役國、高中生甚至大學生來補洞,工作人員也都是萬年義工,人數也不足,常常上場演出前還得張羅東張羅西,希望各位看倌多多支持在地努力的樂團!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