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星期,接到Twelve Forever 的訊息,快速加入了line 群組。
四十七歲的當下,接到十二歲時候友伴的聯絡,苦苦甜甜的滋味一起湧上心頭。詠詠看到我傻笑,看了一眼,說:twelve forever is so cringy。我說,我們也有過十二三歲的時候,就跟你那每天簡訊不停的朋友群一樣呀。沒說出口的是,我們或許一度也天真的以為永遠是件必然的事,而且,twelve 不是十二歲,而是十二個人,永遠的十二個人,期待長大的我們才不在乎十二歲是否永遠,卻夢想著永遠會在一起。
現在回想起來,我懷疑即使是十二歲的我,尚未經歷愛與離別的我,應該也不曾真的相信過永遠這件事。但是,文字上浪漫些又何妨,我們假裝相信著,經歷各自的人生,各自哭過笑過,各自跌倒也各自愛過,各自出走又各自遇過各式各樣對與錯的人。我們慢慢變老。
我感覺自己一直是這個團體的邊緣人,小學畢業之後我過著忙碌的中學生活,簡單也順遂,沒辦法體會其他人的掙扎和漂流。幾十封信一直留著,那是我們曾經靠近的證據。大學以後,你們漸漸出了社會,每次聚會我都帶著半熟悉半陌生的心情。你們最終成了我的朋友圈裡,與我最不相似的人。你們成了修車廠工作員,補習班和貿易公司的員工,家庭主婦和生意人,音響雜誌的主編和科技公司的工程師。Twelve Forever 的浪漫,沒在我的心裡再出現過。
然後是我的遠飁,我們各自成家。上一次靠近的事情,是我的婚禮,竟然與群裡另一個女孩同一天。婚禮過後,我因為身在異鄉,有自己的戰鬥與掙扎,漸漸不再想起你們之中任何一人。
也許因為這樣,時間讓我有了藉口,再度線上重逢讓我可以名正言順發問任何關於你們人生的問題,距離的美感讓我可以躲在有思考空間的文字後面而不需要手足無挫,更不至於卡在熟悉還是陌生之間,曾有的尷尬。你們是我,最陌生的親密朋友,又同時是,最熟悉的陌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