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1040條(共同財產制消滅之效力(二):財產之取回及分配)(91.06.26修正公布)之新舊條文、立法沿革及理由

更新 發佈閱讀 1 分鐘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二章 婚姻\第四節 夫妻財產制\第三款 約定財產制\第一目 共同財產制(§1031~1041)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91.06.26修正公布

民法第1040條(共同財產制消滅之效力(二):財產之取回及分配)(91.06.26修正公布)

Ⅰ共同財產制關係消滅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夫妻各取回其訂立共同財產制契約時之財產。

Ⅱ共同財產制關係存續中取得之共同財產,由夫妻各得其半數。但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

理由:

一、共同財產之組成包括共同財產制契約訂定時之財產及同財產制存續中增加之財產,原規定不作區分,與第1058條第1項規定未能配合,爰予修正之,以資明確。

二、至夫妻取回訂立共同財產制契約時之財產後,如有剩餘,顯係共同財產制關係存續中因夫妻共同協力所取得,除夫妻另有約定外,宜由夫妻各得其半數,以示公平,爰為第2項之規定。

【原條文】(共同財產制消滅之效力(二):財產之分配)(19.12.26制定公布)

共同財產關係消滅時,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夫妻各得共同財產之半數。

❄️❄️❄️❄️❄️❄️❄️❄️❄️❄️❄️❄️❄️❄️❄️❄️

您可能也感興趣

留言
avatar-img
民法上書坊
5會員
624內容數
歡迎來到李不微之民法上書坊
民法上書坊的其他內容
2024/08/29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一章 通則(§967~971)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967條(直系及旁系血親之定義)(19.12.26制定公布) Ⅰ稱直系血親者,謂己身所從出或從己身所出之血親。 Ⅱ稱旁系血親者,謂非直系血親,而與己身出於同源之血親。
2024/08/29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一章 通則(§967~971)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967條(直系及旁系血親之定義)(19.12.26制定公布) Ⅰ稱直系血親者,謂己身所從出或從己身所出之血親。 Ⅱ稱旁系血親者,謂非直系血親,而與己身出於同源之血親。
2024/08/29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一章 通則(§967~971)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968條(親等之計算)(19.12.26制定公布) 血親親等之計算,直系血親,從己身上下數,以一世為一親等;旁系血親,從已身數至同源之直系血親,再由同源之直系血親,數至與
2024/08/29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一章 通則(§967~971)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968條(親等之計算)(19.12.26制定公布) 血親親等之計算,直系血親,從己身上下數,以一世為一親等;旁系血親,從已身數至同源之直系血親,再由同源之直系血親,數至與
2024/08/29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一章 通則(§967~971)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969條(姻親之定義)(19.12.26制定公布) 稱姻親者,謂血親之配偶、配偶之血親及配偶之血親之配偶。
2024/08/29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一章 通則(§967~971)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969條(姻親之定義)(19.12.26制定公布) 稱姻親者,謂血親之配偶、配偶之血親及配偶之血親之配偶。
看更多
你可能也想看
Thumbnail
債券投資,不只是高資產族群的遊戲 在傳統的投資觀念中,海外債券(Overseas Bonds)常被貼上「高資產族群專屬」的標籤。過去動輒 1 萬甚至 10 萬美元的最低申購門檻,讓許多想尋求穩定配息的小資族望而卻步。 然而,在股市波動劇烈的環境下,尋求穩定的美元現金流與被動收入成為許多投資人
Thumbnail
債券投資,不只是高資產族群的遊戲 在傳統的投資觀念中,海外債券(Overseas Bonds)常被貼上「高資產族群專屬」的標籤。過去動輒 1 萬甚至 10 萬美元的最低申購門檻,讓許多想尋求穩定配息的小資族望而卻步。 然而,在股市波動劇烈的環境下,尋求穩定的美元現金流與被動收入成為許多投資人
Thumbnail
透過川普的近期債券交易揭露,探討債券作為資產配置中「穩定磐石」的重要性。文章分析降息對債券的潛在影響,以及股神巴菲特的操作策略。並介紹玉山證券「小額債」平臺,如何讓小資族也能低門檻參與海外債券市場,實現「低門檻、低波動、固定收益」的務實投資方式。
Thumbnail
透過川普的近期債券交易揭露,探討債券作為資產配置中「穩定磐石」的重要性。文章分析降息對債券的潛在影響,以及股神巴菲特的操作策略。並介紹玉山證券「小額債」平臺,如何讓小資族也能低門檻參與海外債券市場,實現「低門檻、低波動、固定收益」的務實投資方式。
Thumbnail
解析「債券」如何成為資產配置中的穩定錨,提供低風險高回報的投資選項。 藉由玉山證券的低門檻債券服務,投資者可輕鬆入手,平衡風險並穩定財務。
Thumbnail
解析「債券」如何成為資產配置中的穩定錨,提供低風險高回報的投資選項。 藉由玉山證券的低門檻債券服務,投資者可輕鬆入手,平衡風險並穩定財務。
Thumbnail
相較於波動較大的股票,債券能提供固定現金流,而玉山證券推出的小額債,更以1000 美元的低門檻,讓學生與新手也能參與全球優質企業債投資。玉山E-Trader平台即時報價、條件式篩選與清楚的交易流程等特色,大幅降低投資難度,對於希望分散風險、建立穩定現金流的人來說,玉山小額債是一個值得嘗試的理財起點。
Thumbnail
相較於波動較大的股票,債券能提供固定現金流,而玉山證券推出的小額債,更以1000 美元的低門檻,讓學生與新手也能參與全球優質企業債投資。玉山E-Trader平台即時報價、條件式篩選與清楚的交易流程等特色,大幅降低投資難度,對於希望分散風險、建立穩定現金流的人來說,玉山小額債是一個值得嘗試的理財起點。
Thumbnail
/圖片來源:freepik.com/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一、什麼樣的狀況下,可以單獨聲請分別財產制? (1)難以維持婚姻共同生活的事由 民法第1010條 第1項:夫妻之一方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時,法院因他方之請求,得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 一、依法應給付家庭生活費用而不給付時。
Thumbnail
/圖片來源:freepik.com/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一、什麼樣的狀況下,可以單獨聲請分別財產制? (1)難以維持婚姻共同生活的事由 民法第1010條 第1項:夫妻之一方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時,法院因他方之請求,得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 一、依法應給付家庭生活費用而不給付時。
Thumbnail
民法第 1030-1 條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在此限: 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 二、慰撫金。 夫妻之一方對於婚姻生活無貢獻或協力,或有其他情事,致平均分配有失公平者,法院
Thumbnail
民法第 1030-1 條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在此限: 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 二、慰撫金。 夫妻之一方對於婚姻生活無貢獻或協力,或有其他情事,致平均分配有失公平者,法院
Thumbnail
粉絲常問到離婚後怎麼樣分配夫妻間的財產,所以我們就來介紹一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基本觀念吧! 一、什麼時候會發生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問題? 依民法第1030條之1第1項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
Thumbnail
粉絲常問到離婚後怎麼樣分配夫妻間的財產,所以我們就來介紹一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基本觀念吧! 一、什麼時候會發生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問題? 依民法第1030條之1第1項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
Thumbnail
看完了這麼多與財產制有關的介紹,是不是對夫妻財產制有更深入的了解了呢?如果想要就現行法上的財產制規定有更進一步的認識,可以點進延伸閱讀後面的文章標題連結,將可以看到更多與該財產制有關的規定。當然也可以播打下方的免費諮詢專線與我們聯繫,我們可以安排專業律師就您與配偶的狀況來評估兩人適合採用的夫妻財產制
Thumbnail
看完了這麼多與財產制有關的介紹,是不是對夫妻財產制有更深入的了解了呢?如果想要就現行法上的財產制規定有更進一步的認識,可以點進延伸閱讀後面的文章標題連結,將可以看到更多與該財產制有關的規定。當然也可以播打下方的免費諮詢專線與我們聯繫,我們可以安排專業律師就您與配偶的狀況來評估兩人適合採用的夫妻財產制
Thumbnail
夫妻結婚後以契約約定兩人在財產方面維持結婚前的狀態。也因為打一開始財產就沒有被合在一起計算過,所以離婚後也不會有財產分割的問題。
Thumbnail
夫妻結婚後以契約約定兩人在財產方面維持結婚前的狀態。也因為打一開始財產就沒有被合在一起計算過,所以離婚後也不會有財產分割的問題。
Thumbnail
其中一個人有賺錢,配偶就能得到一半的所有權;反之,配偶的債務(不分結婚前後)都應該用共同財產來償還。而且,如果其中一方的負債大於共有財產,債權人(債主)還可以要債務人的配偶拿特有財產出來幫另一半還債。
Thumbnail
其中一個人有賺錢,配偶就能得到一半的所有權;反之,配偶的債務(不分結婚前後)都應該用共同財產來償還。而且,如果其中一方的負債大於共有財產,債權人(債主)還可以要債務人的配偶拿特有財產出來幫另一半還債。
Thumbnail
法定財產制,將一對夫妻的財產分為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講白一點,就是結婚前就存在的財產和結婚當下開始直至離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這段期間得到的財產,而無法分辨到底是誰的財產就歸類為共有財產。但如果是像結婚前就存在銀行的定存在結婚後才產生利息,利息的部分就要屬於婚後財產。(民法第1017條)
Thumbnail
法定財產制,將一對夫妻的財產分為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講白一點,就是結婚前就存在的財產和結婚當下開始直至離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這段期間得到的財產,而無法分辨到底是誰的財產就歸類為共有財產。但如果是像結婚前就存在銀行的定存在結婚後才產生利息,利息的部分就要屬於婚後財產。(民法第1017條)
Thumbnail
立法者也很聰明,明白與其問夫妻「將來如果離婚想怎麼分配財產?」這種招人厭的問題,不如直接用法律弄個「預設值」。結婚時沒特別用契約決定財產制,一律都當作選用(默認)法定財產制。
Thumbnail
立法者也很聰明,明白與其問夫妻「將來如果離婚想怎麼分配財產?」這種招人厭的問題,不如直接用法律弄個「預設值」。結婚時沒特別用契約決定財產制,一律都當作選用(默認)法定財產制。
追蹤感興趣的內容從 Google News 追蹤更多 vocus 的最新精選內容追蹤 Google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