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九月十六日是國際臭氧層保護日,藉此紀念1987年9月16日《蒙特利爾議定書》的簽署,以及提高全球對臭氧層保護重要性的認識。不過臭氧層的保護有重要到衍生出紀念日?而且,既然臭氧也是溫室氣體的一種,臭氧層破洞表示溫室氣體減少,那不是很好嗎,為什麼還要避免呢?這是當時準備GARP Sustainability and Climate Risk(SCR)永續及氣候風險證照考試時,所產生的疑問,今天就帶大家一起探索其中奧妙!
臭氧(ozone),化學式O3,在常溫低濃度下是無色氣體,若濃度高於12%以上時,則呈現淡藍色且具有特殊的鮮草味。1785年德國人Martin van Marum做實驗時,發現發電機附近有股異味,但是他並沒有繼續研究下去。到了1839年,另一位德裔瑞士化學家Christian Friedrich Schönbein在做電解水實驗也發現特殊的臭味,於是他以「ozone」來命名這種新氣體,來源自希臘語「ozein」,意思是「臭氣」。
臭氧廣泛存在於自然界,但有時因為濃度太低不易被人察覺。大氣層若以與地球距離由近到遠,可分為對流層、平流層、中氣層、增溫層、逸散層。臭氧主要存在於平流層,我們常說的臭氧層就是在這個位置,這裡的臭氧多源於氧氣(O₂)被紫外線分解成兩個氧原子(O),氧原子再與其他氧氣反應生成臭氧(O3),能吸收來自太陽的紫外線(UV)輻射,保護生物不會受到紫外線的傷害,如皮膚癌、白內障、浮游生物減少等(浮游生物是部分魚蝦的食物來源)。換句話說,在平流層的臭氧對人類是有益處的。
此外,對流層也有臭氧,這裡的臭氧多由大氣中碳氫化合物(Hydrocarbons)與氮氧化物(NOx)、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等,在陽光的作用下發生化學反應所產生。當此處的臭氧增加,將影響人體健康,此外臭氧同時也是一種溫室氣體,不過他並非造成地球暖化的主因。而碳氫化合物、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化合物,這些形成臭氧的原料,除了來自火山噴發、閃電雷擊、森林火災、植物釋放物質等自然現象產生,也來自人類的活動,例如天然氣、石油、柴汽油等燃料燃燒。簡而言之,對流層的臭氧對人類有負面的影響,所以比較不受歡迎。(補充說明:臭氧只要使用得當,也是有正面效益的哦,例如殺菌、淨化空氣等等)
位處平流層的臭氧層具有吸收紫外線,為地球生物阻擋紫外線傷害的功能,是生物生存重要的一環,因而臭氧層遭破壞絕對是值得關注的事情。但臭氧層為什麼會破洞呢?
臭氧層「破洞」的現象主要指臭氧層中,臭氧濃度顯著減少,尤其在南極地區,但並不是真的破一個洞,而是一種比喻,形容臭氧層的厚度和濃度急劇下降。
臭氧會被氫氧基(OH)、一氧化氮游離基(NO)、氯原子(Cl)和溴原子(Br)催化形成氧氣而消失。其中氯原子(Cl)和溴原子(Br)主要來自人為活動產生,例如冷媒或噴霧劑裡的氟氯碳化物(CFCs),或是用於滅火器的海龍(Halons)。也因此有了1987年《蒙特婁議定書》,就是為了保護臭氧層而希望對氯氟碳化物與海龍的使用有所限制。
根據2022年NASA與NOAA科學家表示臭氧層空洞正在持續縮小,平均面積由2006年的高峰2,750 萬平方公里下降到2022年約2,320萬平方公里。此外,世界氣象組織(WMO)於2022年發布的報告也預測,南極臭氧層將在2066年左右恢復到1980年水準,世界其他地區的則將在2040年至2045年間恢復。
在不同位置的臭氧有不同的作用和影響,粗略地來說
參考資料
https://ozonewatch.gsfc.nasa.gov/monthly/SH.html
https://www.mech-smile.com.tw/car/9135c13e-dd58-4591-8a24-5a28a5be0b9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