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讀夏目漱石小說《我是貓》,裡面形容和菓子:「糯米蒸熟,烘烤成薄脆外皮,放進豆沙。」我從此戀上日式甜點。後來去日本,最愛逛市場,看平民生活、小販經濟,夏目漱石和芥川龍之介筆下的庶民小日子都昇華成再三回味的美學體驗。
曾經讀萬城目學以大阪為背景的穿越歷史小說,情節忘得差不多了,但仍記得裡面有個腳色家裡開店賣好吃的大阪燒。
在《共食家族》,田中慎彌曾描寫日本戰後生活窮苦,退伍軍人跑去被現代化工廠汙染的小溪釣魚,回家開膛處理一下拌醋飯吃。我在上野吃生魚散壽司,美味讓人落淚,就會想到這些常民普通食物,有多強大的療癒力和文化傳承,也想著池波正太郎在壽司店一面翻看舊書,一面喝著除夕酒,或許正構思他那本《東京美食散步》。
昨天朋友來訪,因觀光夜市離我家很近,沒理由不帶他們見識一下。聞著滿街油炸氣味,朋友直言,「這邊賣的東西跟台北一樣呀!」另一位客氣說,「高油脂高糖份的東西,少吃些吧!」這時,我很感謝夜市旁坐滿流浪漢的超商,可以買到生菜沙拉和舒肥雞胸肉。
我住的小城,號稱慢活,也號稱小京都,但作為觀光第一景點的夜市,極其庸俗吵雜,兩三個露天K歌坊,把喇叭擴到最大音量拚場,讓人替久居附近的住戶感到可憐,他們為何必須承擔住宅區推動觀光的「宏圖偉業」呢?而當年拆除老夜市改建公園的美麗願景,以及建商在公園旁蓋高樓,標榜有如紐約中央公園的上西區,如今都成泡影。夜市裡所謂美食,泰半是全省重複性很高的連鎖店,一不在地,二不健康,三無特色,既不知哪點像京都,也看不出哪裡體現出閒適如意的小城特色。
市府近年辦理介紹小吃的節慶,英文翻譯出現過讓人噴飯的錯誤,帶外勞去夜市,需解釋 chicken don 裡其實是火雞,don 也不是英文俗語聽起來那個意思,而且裡面摻有豬油,所以穆斯林不能吃。作為觀光夜市,這些不該用正確英文清楚標示嗎?
公家單位規劃文化觀光,往往外包給民間公司,民間公司則以招商為主,但若能放入更多在地人愛故鄉的心,規劃出讓廠商自己也流連忘返的美景,想必不至讓在地人譏笑是「觀光客才去」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