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寫作的技巧中,有著不同觀點的描述方法。有些推理小說會以第一人稱視角去描述情節,讓讀者用偵探第一人稱的觀點去理解故事發展。讀者沒看到的文字主角也不知道,主角所知道的線索就是讀者也知道的,因此讀者可以跟著主角一起解謎。這樣的觀點敘述很有臨場感,對讀者而言非常有趣,本格派推理小說常用這樣的觀點來敘事。
另外另一種主流技巧是上帝視角的全知觀點,文字當中帶著讀者悠遊於許多讀者知道,但書中角色不知道的情節。為此讀者會為角色錯過她人生當中所不知道的重要機遇而乾著急,甚至感到遺憾,而這些劇中的角色可能永遠不會知曉。
另一種是第三人稱的旁知觀點,讀者拉開點距離去看情節的發展,讀者知道的也許比角色多一些,但也不盡然全部知道,因此對於劇情仍有著許多的不明白,心情仍然隨著故事的情節發展上下起伏。這就是所謂有限的全知觀點嗎?其實我不確定,考解釋名詞的話我一定過不了關。但我知道這可能是最多創作人使用的方法。
我的長篇作品是犯罪小說,辦案方式以循線偵辦為主,推理成分不高。並且我的作品裡更多的部分是愛情情節,有著很多心理層面的描述。因著這樣較為複雜的情節結構,我其實經常在情節當中變換觀點。時而用上帝視角去描述故事,但也在許多感情戲當中用第一人稱視角來描述情節裡的實況,帶著讀者更深刻地去進入角色的情緒轉變與情慾感官。
承蒙讀者的支持,幾位熱情朋友願意為我的作品寫出她們的看法。這段時間來拜讀了好幾篇由Sylvia小姐與 飛鳥與魚小姐針對我作品所寫下的解析,有趣的是我發現她們比我還了解我筆下的角色,經常讓我有原來這角色是這樣想的,難怪會做出這種事的驚奇。
我發現即便我是作者,有限的全知觀點並不全然是字面上的意義,實際上我所知真的有限,就像是到了愛麗絲這部作品早已完成的現在,作者我仍然不知道江文彬被關押在看守所時,為什麼就是不願意見見Amy,他明知這樣會讓她傷心落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