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提及:
十五、避免過度使用非必要的標點符號
十六、確認標點符號的用法
十七、避免一個段落過長
十八、避免一直拆分段落
十九、注意人稱代詞
這篇是敘述篇,重點在於「避免在旁白敘述中過度使用非必要的標點符號」,並在一段較長的段落中,視前後句是直接關聯或間接關聯,去選擇使用逗號或是句號。
因為在對白中,會依情況不同而有許多「非絕對必要但有其意義的、看似多餘冗贅實則恰到好處的標點符號」。如:聶小花戰戰兢兢地說:「我、我以為……那個雞腿、雞腿是給我的……」(正常說話引號內只需一個句號)
但在旁白敘述中,並不會有對白的那些問題(敘述篇中也不包括角色實際心聲),因此敘述中都是「旁白在陳述」,並不會受角色口癖或狀態影響,上面例句換成旁白來說即是:聶小花戰戰兢兢地表示,以為那個雞腿是給他的。
什麼叫非必要的標點符號,這麼說好了,單一個或一組的標點符號大多時候都是必要的,說大多時候的原因是,建立在正確使用標點符號上,如上所述,旁白敘述中不受角色狀態影響,因此不應出現「斷斷續續」、「完全不換氣」等表現,可以用朗讀的節奏去判斷停頓點。(朗讀是有感情的,旁白也有)
但若有兩個或兩組相連的標點符號,那肯定是非必要的,如「!!」、「??」、「?!」這些現代輕小說很常見的表現(當然也會更多)。
要說的是,標點符號確實是寫作上的一種工具,但不該被濫用,更不該喧賓奪主,作品的主是文字,因為有文字才能呈現劇情才有作品,都是要回歸到文字本身的
,如果只能依靠濫用標點符號去達成某些目的,那也只是作者在昭告自己實力不濟。
若無法確定逗號、句號、引號以外的標點符號的用法,則避免使用,因為其他標點符號沒有絕對的必要性。
●逗號:語氣的停頓、句子的拆分。
●句號:一個段落的結束。
●引號:對白的呈現。(當然如果沒有對白,就不具有絕對必要性)
首先要知道的是,「文章」(如作文)與「文學」(如小說)的標點符號是有區別的,文學較為自由,可兼容文章,有更多「直觀」的用法,當然只要是官方收錄的用法就不會有問題,因此當「濫用、誤用、新創」標點符號時,請做好被抨擊的心理準備,這跟新創詞彙完全不同,就像用傳統筷子喝飲料,傳統筷子本身就不具備傳統吸管的功能。
要注意的是,有不少可以見到的「符號」,更多是用來方便「排版」的(或是其他領域),而非可用於文字作品中的標點符號。還有小說裡別用括弧
。
老話一句,如果連標點符號都無法正常使用,或無法以正常的表現方式來達成目的,那作者的實力與態度就那樣了。
這個比較見仁見智,但很難有絕對不能換行的情況。尤其兩個以上的角色或物件,並非因為同一件事產生反應,那便屬於非關聯段落,應換行表示。(第一點有提到)
不要因為畫上了句號就換行,如果前後句屬於間接關聯、在相同情況下發生,且段落不長,可適當整合段落,這也會影響閱讀與劇情節奏。(第一點有提到)
過度斷行就好比,硬幣撒了,以為撿完了,起身時發現還有一個,又以為撿完了,又發現還有一個。
※即便是輕小說,也應符合使用之語言、目標讀者之語言的審美與習慣,如中文使用者,非一味模仿日式、韓式等句式結構,因為原始語言本就不同,翻譯成中文或許很簡短,原文並不盡然,反之。
注意人稱代詞指的是誰,尤其第三人稱,同一組段落中,同一個人稱代詞只屬於同一個人,更要小心「自己」的用法。在【主題04-2.關於三種人稱之第三人稱】、【主題05-2.關於視角之第三人稱延伸】有詳述。
敘述篇就說到這裡,我很確定不可能全部提完(臨時想到就新增,忘記的就忘記XD),也分了很多次撰寫,若有其他溫馨小提醒,歡迎留言補充,非常感謝!
若未來有想到、看到更多需要提醒的,不會對已發布的幾篇進行編輯。
很多溫馨小提醒都是在我看過各類作品後,才發現原來會有那樣的問題,所以沒看到的就不知道了XD
。收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