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提及:
二、排除冗詞贅字,增加敘述的流暢度
三、句式變化、豐富敘述
四、統一用字,但不單一用詞
五、符合作品背景或角色的用字遣詞與敘述風格
老生常談了,冗詞贅字的意思,就是「多餘」、「重複」、「衝突」的單字或詞彙,更進而導致「文法」上的問題。
但作者自己通常很難意識到,畢竟是自己「無心」寫下的,因此這點除了有人輔助,就是作者要自動自發,去查證「任何用字遣詞或文法」的用法,看看是否有不正確之處。
近幾年最常見的舉兩個,「但卻」、「最……之一」。許多人連生活口語上都形成習慣,寫作時更不可能留意,畢竟心裡認為是正確的。(我個人是在國小時就聽國文老師反覆強調,但沒想到過了許多年後,反而逆向流行起來了)
不過,有些文法或修辭能說是冗詞贅字,也能說不是,無傷大雅,這部分就見仁見智,當然大多時候,仍建議「精簡」,至少不要每次都過於「完整」。舉例來說,「就像……一樣」,倘若每次使用譬喻法時,都要「就像……一樣」,若修辭用得少就還好,若用得多,就是暴露文筆短處,枯燥的同時也會讓人看得煩燥。
這也是下一點要提到的。
當句式沒有變化,尤其是特別口語時,便會收到「過於平鋪直敘」的評語。正常的句式即為:主詞+(副詞)+動詞+(形容詞)+受詞(名詞)。
句子可以拆分或融合,以及各式各樣的排列組合,沒有絕對的標準作業流程,要記得便是開頭提到的四大點,勿弄巧成拙。
關於句式的變化,可參考【主題22.結構助詞「的、得、地」相關用法】共兩篇,裡頭有句式的各種變化型。
作者習慣使用的句式型態,也會展現出作者自己的風格,是粗獷直白,或是優美婉約,又或是其他。
不同的作品類型也會有偏用的句式型態,但更多還是建立在作者的習慣上,不過還是建議作者在撰寫不同類型的作品時,可以打造專屬於該作品但不失個人特色的風格。
統一用字。中文字裡有許多的異體字、通用字等,會因地區不同而有不同的官方用字或習慣用字,比如「艷/豔」、「布/佈」,前者為完全相等,後者「佈」完全等於「布」,反過來則不行。
因此,使用時要先確認「字義」是否正確
,而像是「豔/艷」這種意思完全一樣的異體字,則可選擇自己喜歡的、習慣的,當然最安全的就是作者所在地區的「官方用字」
。
唯一要注意的是,當沒有字義變化時,但字形可以變化時,整部作品請「統一」使用
,不要一下用「艷」,一下又用「豔」。(還有很多字請自行斟酌)
還有,作為結構助詞的「的」與「地」,也請在同一部作品中統一使用,不要前有「聶小花慢慢地睡著了」,後有「聶小花狠狠的打了個噴嚏」。
這對作品來說就是品質參差不齊,對作者而言便是不用心。
不單一用詞。倘若用詞過於單一,則會顯得作者能力不足,就拿「就像……一樣」來舉例,可以有一大堆的替換寫法,如「如」、「宛若」、「宛如」、「彷彿」、「神似」、「……似的」、「好比」、「似是」、「……(一)般」……太多了不寫了,但大多可以取消掉「一樣」兩個字,達成第二點提到的精簡。(不同地區可能會有更多不同的寫法,符合自己的當地語言即可)
在豐富詞彙時,要注意是否符合作品背景或當下角色,而非「符合作者的能力」
,像在現代文中,就要避免只有古人才會使用的詞彙,即便不那麼做的話就只能單一用詞,但還能從句式去變化,也有辦法避免大量同詞彙出現,所以無所謂。
對角色時也很重要,不論是第一人稱或第三人稱,當個別角色進行劇情時,敘述不可能完全一樣,即便是第三人稱純上帝視角,那小孩與成人的敘述風格也會有變化,當然身分是一回事,主要是符合「人設」
。比方說是早熟的小孩、魂穿的、神童等等,或是有智能障礙的成年人云云,就不能以常理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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