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網友爆料,一家大小下榻墾丁某飯店,結果入住飯店後發現竟無提供室內拖鞋,詢問櫃台業者表示因須符合觀光局規定,無法提供一次性室內拖鞋,她說是否至少提供永久性室內拖鞋,得到業者會再向上層反映的回覆。後因無法忍受穿髒鞋在室內踩踏,之後妥協向飯店購買一份備品包(內含室內拖鞋)。
網友抱怨,明明他們只需要拖鞋,無端額外付一筆備品包的費用,裡面卻有其它根本用不到的東西,等同買100元備品禮包,才有拖鞋可以穿。甚至後來發現房內的枕頭空有枕心,沒有枕頭套,飯店經理受訪時坦承,確為房務人員疏失,已於第一時間補換。
到底「拖鞋」是否有被納入一次性備品名單,環境部對此發聲明:
針對媒體報導「花6千元住飯店!竟還得另花100元買室內拖」,環境部資源循環署表示,去(112)年已公告「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自114年1月1日起,旅宿業者不得提供容量小於180毫升的液態盥洗及保養用品,可改為提供大瓶裝壁掛式沐浴用品,並不會影響消費者權益;另外,為了鼓勵消費者自備,不在營業場所陳列個人衛生用品供消費者自由取用,如果忘了自行準備或臨時住宿時,有需求仍可以向業者索取或購買。
循環署說明,「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公告的個人衛生用品包括梳子、牙刷、牙膏、刮鬍刀、刮鬍泡及浴帽,並不包含一次性拖鞋。
環境部樂見旅宿業者自主不提供公告規定以外的旅宿用品,但希望事先能與消費者充分溝通,也不鼓勵業者將所有個人衛生用品以禮品包形式販售,還是讓消費者可以選擇購買自己所需要或是忘了帶的備品。
循環署強調,本次公告是為解決廢棄物問題及呼應國際「全球旅遊減塑倡議」,而要求旅宿業者進行減量,並不會影響業者服務品質,同時呼籲消費者無論業者是否提供旅宿用品,都可以將自己習慣使用的拖鞋、牙刷、牙膏等備品帶出門旅遊,以達到觀光及環保兼具的綠色旅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