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奧納多·達·芬奇畫的蒸汽大砲,來自15世紀
17.5公厘蒸汽砲的實驗樣機,俄羅斯帝國,來自1826-29年
在蒸汽時代,人們曾嘗試利用源自蒸汽機車的方法和技術製造可工作的蒸汽機槍和大砲,但都以失敗告終。 1826-29 年,俄羅斯帝國通訊兵團的卡列林上校研發出了一門 17.5 毫米口徑的實驗性蒸汽砲。槍管由綠銅製成,外殼為紅銅。它能夠以每分鐘50發的速度發射砲彈。1829年的測試失敗,該槍被轉移到聖彼得堡的兵工廠。實品現在位於聖彼得堡的砲兵、工程和通訊兵軍事歷史博物館。 1858-1861年的威南斯蒸汽槍是美國內戰期間南方聯盟使用的蒸汽動力離心槍,它利用蒸汽動力和離心力來推動彈頭。不過沒有在戰鬥中成功使用。
霍爾曼投射器原型,一種防空榴彈投射器,1940年投入使用
二戰時期成功的蒸氣砲是霍爾曼投射器,它被用來向空中發射爆炸性米爾斯炸彈,對低空飛行的敵機形成防禦火力。這些後來的蒸汽砲是透過將一股高壓蒸汽快速引入彈丸後面的彈膛來發射的,從而將彈丸加速到槍管上,達到很高的速度,很像氣槍,只是威力更大。裝置的基本功能與蒸氣機基本相同,只是用彈丸代替了活塞。霍爾曼投射機由康沃爾郡的霍爾曼兄弟公司生產,該公司專門生產採礦氣動設備。這一個蒸氣武器由儲存在高壓氣缸中的壓縮空氣提供動力。1940年8月,該武器成功防禦一艘軍艦並擊落兩架水上飛機後,之後的小型海軍拖網漁船上就安裝更多的蒸氣投射機。由於這些船隻安裝的是蒸汽動力的武器,但沒有壓縮空氣系統,海軍部要求霍爾曼斯開發蒸汽動力版本的投射武器。不過特雷夫·霍爾曼對米爾斯炸彈的熱影響表示擔憂。安排了一項測試,使用借來的蒸汽壓縮機在190°C的溫度下加熱蒸氣投射機和彈丸20分鐘,然後將彈丸安全發射到1,000英尺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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