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這邊再說尚有共犯未到案,
下面這圖又說偵查完備不覺得矛盾嗎?😃
所以北檢自己抓不到人,叫偵查完備?
完備在哪?😃
這樣就可以押人押到爽,
直到嫌犯自己承認共犯在哪?
即便根本不存在共犯?
這邏輯好棒喔!
怎麼我們一般人提告還要我們自己提供證據,
檢察官只要去押人押到他承認犯罪不就好了🤣
再來用科技發達為由隨時可串供?
那左邊這些當初怎麼交保的?🤣
高院直接有罪推論,
直接擺明我就是要你押柯文哲,
這樣的司法邏輯若正確我們一般人提告都穩贏怎麼還會有人敗訴?🤣🤣還會有誰敢違法啊!😃
從民進黨反對劉靜怡當大法官就可以證明
民進黨的魔爪早已伸向司法,
這樣的司法有什麼公正可言?
反而成為綠色恐怖成為民進黨攻擊政敵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