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小美是一名公司會計人員,每天的工作就是處理報表、核對帳目,過著規律而平靜的生活。然而,某天她回家後,發現信箱裡有一封來自地方法院的公文。打開一看,她驚訝地發現自己被抽選為國民法官候選人,必須出席法院審判。
「國民法官?我只是個會計,完全沒有法律背景,真的能擔任這麼重要的職責嗎?」小美心裡充滿疑問。然而,更讓她擔憂的是,這次審判涉及一起重大刑事案件,新聞甚至有報導過。她開始擔心:「如果有人知道我是國民法官,會不會有安全問題?萬一有當事人試圖接觸我怎麼辦?」
除此之外,她的工作也很忙碌,每個月月底都得結帳,根本不能請假太久。如果她缺席開庭,公司會不會不高興?她的老闆會不會因此影響她的升遷?她能不能拒絕擔任國民法官?本文章將介紹有關擔任國民法官後,法律上給予的保護。
二、國民法官的法律保護
(1) 工作與經濟保障(依《國民法官法》第39條)
- 公假保障: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在執行職務期間,或候選國民法官受通知到庭期間,其所屬機關(構)、學校、公司、工廠等,均應給予公假,不得影響其薪資或考核。
- 職場保護:僱主不得因其擔任或曾擔任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或候選國民法官,而對其進行降職、減薪、調職或其他不利處分。這項規定確保國民法官不會因為履行職責而影響職業發展。
(2) 個人資訊保密(依《國民法官法》第40條)
- 禁止洩露個人資料: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及候選國民法官的個人資料受到嚴格保護,任何人不得揭露其個資,包括姓名、住址、職業等資訊。
- 專法規範:國民法官的個資保護方式、保存期間、範圍及利用方式,均由司法院會同行政院訂定專門辦法,以確保個資不會被濫用或洩露。
(3) 防止外部干涉與威脅(依《國民法官法》第41條)
- 禁止接觸與影響審判:任何人不得意圖影響審判,而與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或候選國民法官接觸或聯絡。這項規範可防止被告或相關人士對國民法官施壓。
- 禁止刺探審判內部資訊:任何人不得向現任或曾任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或候選國民法官探詢應予保密的審判內容,確保審判過程不受外界影響。
(4) 法院提供的安全保障(依《國民法官法》第42條)
- 保護措施機制:法院可依職權,或經當事人、辯護人、輔佐人、國民法官或備位國民法官聲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護措施,確保國民法官在執行職務時不受威脅。
- 適用範圍:若案件涉及組織犯罪、暴力犯罪,或國民法官面臨特殊風險,法院可加強保護措施,例如限制公開國民法官名單或提供警力協助。
三、國民法官的經濟保障與費用補助
(1) 日費補助:確保國民法官的合理報酬
為了確保國民法官不因參與審判而造成經濟負擔,司法院於 110 年 7 月 30 日發布《國民法官費用支給辦法》,明訂日費標準,確保國民法官能獲得合理補償。
- 候選國民法官:每日 1,500 元,若審理時間超過晚上六點,則額外支給每小時 300 元,最高每日 2,500 元。
- 正式國民法官及備位國民法官:每日 3,000 元,若開庭時間未滿 1 小時則為 2,000 元,超過晚上六點則額外支給每小時 500 元。
這樣的補助機制,確保國民法官在履行職責時,不會因經濟考量而影響參與意願。
(2) 旅費與住宿費補助:減輕通勤負擔
- 交通費補助:補償國民法官往返法院的交通費,若居住地與法院位於不同島嶼,或具身心障礙、行動不便等特殊情況,得搭乘飛機經濟艙或計程車。
- 住宿費補助:如有住宿需求,依公務員簡任級人員的差旅費標準核實支給。
這項補助制度確保來自不同地區的國民法官,都能無後顧之憂地參與審判。
(3) 其他必要費用與經濟困難者的協助
為了讓國民法官的支出能夠獲得妥善補償,司法院另訂定必要費用的項目與標準。此外,若國民法官因經濟困難無法負擔選任期日或第一次審判期日的旅費,可向法院申請預借費用,確保不因經濟因素而影響參與審判的權利,進一步落實司法參與的公平性。
(4) 便利的支付方式
為了提升行政效率,費用除了可於當天以現金支付外,也可透過電子支付、銀行匯款或其他便捷方式匯入國民法官的指定帳戶,以確保發放流程順暢且便利。
四、結論
國民法官制度的推行,讓一般民眾能夠參與重大刑事案件的審判,進一步提升司法的公正性與透明度。然而,擔任國民法官不僅是責任,也是挑戰,許多人會擔心人身安全、工作權益以及審判壓力。因此,法律設立了一系列保護機制,確保國民法官能夠在安全與無壓力的環境下履行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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