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動收入的本質,是資本或結構的槓桿,不管是經由股票、指數投資的所有權持有,或者部分不動產的收入,或是創業或小企業的持分。被動收入,它們相對於我們的工作或勞力與人力消耗,本質是不同的。扣掉自媒體的聯盟行銷、瀏覽廣告等特定專業才能擁有的方式,絕大部分大眾來源的被動收入是所有權。而且那個所有權是有一個成熟的商業結構,或者複利結構。它會在日夜間產生淨的現金流,或獲利再帶回系統間,它的系統會保留盈餘再投入這個系統裡。
因此,就這個定義來說,收藏品、貴金屬、車子、畫作、古硬幣、古董本質上都不能算作被動收入。特別是黃金等貴金屬,應該視為保值品,因為它們的結構並不是一個有機體,它們本質上不會帶來現金流,而是跟通膨連動或者消費者品味的連動。我用我自己的一句話來說,被動收入的本質,是長期且應該視為恆久的現金流流入,特別是本質上應該要帶有所有權和複利加成的效果。
指數投資,包括美國或者台灣的大盤市場型指數(台灣的0050、006208美國的VOO),風險經過評估的股票(此處指純粹的股票,並非有混合債券性質的特別股),創業的組織架構下,都是大眾可能能嘗試的。
房租也是穩定的被動收入的來源,但單只持有不動產,應該要看作資產的一種。但是它本質上不一定會帶有複利累積的效果。在不動產的估價上,我自己覺得跟景氣循環和通膨指標是比較相關的。它不只是內在指標的恆定,也有外在系統和環境性的因素。以我所知台灣現行的例子而言,例如以台積電原先設定的開發地桃園龍潭,台積電因地方反對放棄開發,其現行的不動產價格就是猛然開高又大幅崩跌回來的狀況。
台灣許多「一縣一大學」的案例,在現行少子化的狀況下,價格與租金收入是萎縮的。不動產的複利效果是否能長期維持,我覺得並不盡然。它跟城鄉開發策略、政策、區位的要素、城市化、人口流動,還有環境的要素是合併的。在不動產的估價中,只有一個相對的價格,與相較的租金。它並不像股票或指數化投資,在極度放大的角度裡,能夠看到現金流與保存盈餘的加總。不過,我認為像新竹縣近郊、竹科周圍高波動地區,價格高度浮動的狀況下,是否能找到有機會的標的,我自己覺得依然有可能。並非所有不動產都不是好的投資機會或標的。但是以不動產被動收入的角度而言,我覺得與我們的所得方式有關(例如業務業、行銷業、演藝業,或者所得高度浮動的產業)。
這類收入高度浮動的群體,適合在不動產上有投入,因為不動產能穩定地提供現金流,幫助度過收入低潮期。此外,還須考量稅負承受、持有標的的數量、貸款條件等許多綜合要素。
直銷的本質並不是被動收入,直銷的本質如大人學張國洋老師與姚詩豪老師所言,直銷的本質是銷售。在價值投資與會計的定義上,我們評估一家公司的殘餘價值,就是其未來所有淨現金流的加成,再經過一部分的折讓。我們也能用它來衡量我們持有的任何資產。直銷與任何買賣的核心是賣東西,而非直銷話術所說的瘋狂拉人擴大結構即可產生獲利。如果直銷拉到的人很多,但因為不會賣東西而再次找人,最終本質上沒有銷售任何東西,這個結構根本不可能持續。我認為反而是一種時間與早期人際關係的破壞,其長期效益與複利結構也就無法具備。
我最近讀了Facebook上生醫不科科教授分享PTT上的一個感人故事。一位身為清潔婦的母親,在貧困中用愛養育並保護了一個小女孩。小女孩一次次地學習,一次次地考試,用盡努力,汗水和淚水。有一天,她長大了。她因為長期的大盤指數投資,來到了另一個世界:財務自由,生活寬裕。她又想起了她的母親。在她成為了一個教授、一個外界肯定的職業工作者,也擁有了自己的財務觀與指數投資帶來的被動收入後,母親卻過世了。她對自己的生命與財務結構有了許多感慨。分享的內容至情至性,我也因此想特別寫一篇文章,作為自己的紀念,去探討被動收入的本質,與其對我自身的增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