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小學直至中學,學校都在教繁體字,儘管在初中的時候老師開放讓我們自由選擇用繁體或簡體,我都是堅持使用繁體;無他,只是因為我覺得繁體字有其獨特的美感。到了現在,除了依然覺得繁體漂亮之外,還覺得繁體字的形態包含了字本身的意義,而且是傳承了約3600年(由甲骨文起計);這使我感到些許責任,我應該繼續使用繁體,繼續傳承下去。
由中學到大學是整個環境的轉變,由四周都是繁體字換到充斥着簡體字的環境,即使是每日閱讀網文小說的我都感到些許的不習慣;可我還是堅持了下來,筆試、機試都用繁體,就是機試的電腦只有拼音輸入這件事有些麻煩而己;不管怎麼樣,我還是寫繁體寫得自我感覺良好,直至周遭的人都向我拋來這個問題——「你為甚麼不用簡體?」我理所當然地以上述理由與他們解釋,但是我往往會被他們的一句話噎得不知如何回答,那就是「可是…寫簡體又快又方便啊!」確實如此,通常我們寫一千字作文時,我寫到一半,同學們基本上都已經寫完休息了;我總是無法反駁,可又會心有不服。
這種情況遇到過太多次,到了現在我基本上都以「啊,對對對!」來回應,不過經過長時間的思考後,我感覺我好像明白了問題所在了;「既然方便快捷,那麼又為何不用簡體呢?」我與他們會產生這種分歧,只是我們的視點不一致而己。他們並不享受寫字,對於字的美感、意義不屑一顧,漢字對他們來說或許只是一個工具而己;而我寫出自以為漂亮的字時會心情愉快,偶爾會產生「我在傳承歷史文化」的自以為是的心理,這使我們總是不能互相理解。想通這一節之後,心情便暢快了不少,或許我之後都會繼續以「啊,對對對!」來回應,不過應當不會再感到鬱悶了。
唉,果然比起「棄六書,滅字意之法」,我還是比較喜歡這種傳統產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