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知道」
有一天媳婦跟我說:「小伃的阿公說:『小孩子哭的時候,都是有原因的。』
我就想問他說:『那你告訴我,她現在哭是因為什麼原因呢?』」
小伃的阿公是我分居的先生,孩子們有點不知道要怎麼在我的面前稱呼他。原來,他會說那些「原則」,就以為自己「會」了,會帶小孩了。其實知道原則只是起點而已,重點是,你如何看出她現在哭的原因呢?還有看出來的話,要怎麼去滿足她呢?
二、「我也會說」
有一年,他暴力,我動作快,趕快進入房間,鎖上門,他瘋狂捶門,我說他「咆哮」。後來我想辦法出去,打電話向「113」報案,在外面住了一陣子。
一開始,有朋友介紹了一位社工來跟我談一次。之後,我覺得我的情況還好。後來回家後,我覺得我需要談,有公家的諮商費用補助,只是我的戶籍在台北市,事情發生的地點在台北縣,要向哪裏申請呢?給我的電話號碼打來打去,問不出來,我沒那個力氣,就自己出錢諮商。
我自己談了一、二次,約先生去一起談,他答應了,我沒跟他提費用的事,就我出,他願意去就好。
一起進到諮商所,他說:「我也會說。」奇怪,你不知道你有什麼問題?今天為什麼要來談嗎?你「會」「說」沒錯,只是說出來的有道理嗎?有人要聽嗎?對人家有幫助嗎?行得通嗎?
幾年後,台灣社會發生幾次的言論大亂鬥,從同婚、性別到台灣的各種議題,就出現了大量亂講話的人,因為他會看字、會寫字,所以寫出了讓人家搖頭的言論來,同志圈裏常說他們在「秀下限」。好啦!他的知識和常識跟人家不一樣,只是那些言論換了一個群體,理論就不一樣了啊!邏輯也不一樣。
人跟人之間好麻煩喔!說要「溝通」,交換意見,滿足各種人不同的需求,當每個人都認為自己說的是對的時,到底誰要聽誰的呢?
(2025.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