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為只是去領錢兼職,結果一轉眼被抓進警局說你是詐欺集團車手?
📌 本篇幫你釐清:什麼是「車手」、怎樣會構成詐欺共犯、遇到偵查該怎麼保護自己?
🕵️♂️ 什麼是「詐騙車手」?
所謂「車手」是指受詐欺集團指使,負責面交、取款、提款、收帳等工作的成員。即使你不是主謀、也沒騙人說謊,只要有參與提款取錢行為,都可能構成幫助詐欺或共犯!
💡 常見誤解:我是第一次、我不知道是詐騙…
這是許多剛被抓進警局的人第一句話,然而:
🔸 法律不看你是不是第一次
🔸 只要「主觀可得預見是詐欺」,仍有刑責!
🔍 車手常見任務
任務行為法律風險說明領現金 / 提款最常見的構成要件,直接處罰主體面交金錢與被害人接觸,危險程度最高放置包裹 / 拿資料協助轉移財物,同樣具備幫助犯要件代收帳戶款項涉及洗錢或幫助詐欺,被查封帳戶機率高
⚖️ 法律責任超乎想像
依《刑法》第339條【詐欺罪】
🔸 主犯: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併科新臺幣70萬元以下罰金🔸 幫助犯(車手):刑度可相同或略輕,但也常遭羈押
📂 案例解析
阿俊透過 Dcard 應徵「高薪臨時工作」,任務是到提款機取款交給一名陌生男子。兩天後即遭警方逮捕,理由是:「所提金錢來自詐騙案被害人帳戶」。
儘管他聲稱不知情,最終仍被法院以幫助詐欺罪判刑 1 年 6 月。
📌 提醒:法院會看你有無合理懷疑的機會,不能裝傻。
🚨 當車手被抓,怎麼辦?
- 請律師第一時間介入警詢或偵查庭
- 清楚表達「非共謀、無詐騙意圖」
- 配合查清上線,但切記不要亂供詞嫁禍他人!
- 蒐集證據證明自己只是「誤信工作資訊」
✅ 你可以主張的理由有哪些?
抗辯主張適用條件缺乏犯罪故意未曾接觸詐騙內容、無收費、不知款項來源非常短暫參與僅一次取款、無加入組織感誤信合法兼職廣告提供徵才頁面紀錄、聯絡對話證明主動協助警方調查有助輕判,甚至獲得緩刑或緩起訴處分
🧠 小結:不要當車手的三大守則
- 不要接陌生高薪現金工作的邀約
- 不要幫人提款或面交來路不明的金錢
- 不要借出帳戶、提款卡、提款機操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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