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課程筆記:研究倫理
🎯 研究前,最重要的事?
研究不是神功護體,更不是打怪冒險;研究對象是人,不是模型、不是數據、不是你家的貓!既然是人,就牽涉到自由意志、尊嚴與選擇權。
所以——在任何研究開始前,最重要的就是:知情同意!🧠 知情同意是什麼? 簡單說,就是你不能偷偷摸摸地「收集資料」,更不能裝傻說「欸欸欸反正大家都這樣做」。要讓受訪者知道他們會被問什麼、資料要幹嘛用、誰會看到,還有——他們可以拒絕、可以中途退出、不用寫請假條也不會被記過!
孔子說得好:「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這話要小心用。在古代是統治術,但在研究裡,這種態度可是會被研究倫理委員會打槍打到外太空。
🧾 總結:
✅ 有知情同意 → 可以開始研究
❌ 沒有知情同意 → 那不是研究,那是擾民
🎯 研究中,最重要的事?
我們研究的對象是「人」,不是填鴨、不是統計變數,也不是任你觀察的標本。所以最基本的事情就是:保護他們。
☞ 保密與傷害預防,是研究倫理的核心
這不只是避免「受傷害」,還包括讓他們在參與研究的過程中,不會被當成實驗用的可憐老鼠——也就是那種「你提供資料,我寫論文,你被丟一旁」的操作,嚴格禁止!
👥 為什麼要保密?
尤其是在社會工作領域,有時牽涉到受助者、弱勢群體,甚至是經歷過創傷的人,他們的隱私如果曝光,後果可能不是「尷尬」,而是「二度傷害」。這時候,研究者得比柯南還懂得「守口如瓶」。
✏️ 教育研究領域雖然常覺得「身分不隱匿也無妨」,但還是要注意權力關係,比如老師研究自己的學生,那可就是隱性威脅的最佳範例,說不定連學生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在「被研究」。
🔍 關鍵提醒:
- 個案研究與調查法中,被研究者通常只是提供資料,沒有主動參與設計與詮釋的權利,因此更要謹慎保護他們。
- 即使不是你「有意」要傷害人,但研究造成的傷害,也不會因為你說一句「我不知道」就能免責。別以為研究者就像古代名士一樣可以「放浪形骸、無拘無束」,世說新語裡那種人今天早就被倫理審查退件三百次。
📌 總結一句話:做研究不是寫小說,不是「以真實事件改編」,而是「為了人的福祉設計每一步」。
🎯 研究後,最重要的事?
🧠 一、真實性(Authenticity)
研究結束不是收工,是你人格開始被考驗的時刻。
你手上的資料,不是你的戰利品,不是你可以自由發揮的創作文素材。
資料要如實呈現,不是「資料會說話」,而是你不要硬教資料說你想聽的話。
🧠 二、參與者回饋(Member Checking)
如果可以,最好回頭把研究結果(或初步發現)分享給受訪者,確認他們的觀點沒被你曲解成怪獸電影的劇情。他們同意回饋,是一種信任,也是一種對研究正當性的補強。
有些人會說:「反正受訪者也不懂分析、理論嘛。」
——哼,這種人適合去演《甄嬛傳》,專門扮演那種表面和氣、背後插刀的角色。
🧠 三、保密性延續(Confidentiality)
研究結束不等於保密結束。就算受訪者自己忘了說「要保密」,你也不能天真以為「喔喔,那我可以直接公開囉~」別傻了,研究倫理就是在受訪者「沒想到」的地方,你也要「事先想到」。
🔐 簡單講:不是你能說,而是你不該說。
☞ 保密是你一生的責任。
📌 總結句子:做研究,不只是寫下真理,也是在你如何處理資料的每一個選擇中,暴露你是不是一個有良知的研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