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火線追緝令】〔Seven〕裡面,布萊德彼特〔Brad Pitt〕所飾演的年輕警探大衛。米爾斯〔David Mills〕在抓連續殺人魔約翰。豆〔John Doe 意旨無名的男性,如果是女生會叫做 珍。豆 Jane Doe〕,在等著鑑識科把證據弄出來的時候,對他老搭檔威廉。沙摩賽〔Willian Samerset〕說,這傢伙真是夠瘋〔whacked〕了,沙摩賽提醒年輕人說,不要老說他是瘋子,他很聰明。大衛接著就很不屑地說,「這些怪胎,一天到晚都在做他們自己不敢承認的壞事;「我腦袋裡面有聲音叫我做的,我的狗叫我做的,茱蒂佛斯特叫我做的!」〔Freaks out there doing evil deeds they don't want to do: Voices made me do it. My dog made me do it. Jody Foster told me to do it.〕然後年輕警探擺出一個「真他媽這些瘋子有完沒完」的臉。
米爾斯後來滿慘的,我想他可能寧願自己被殺人魔殺掉,也不想看到自己最愛老婆的頭被砍下來放在快遞盒子裡面。他在整個故事開始前的戲謔之言決定了他的腳色個性走向:正常人跟瘋子是不一樣的。所以身為執法者的自己有權可以審判罪惡滿盈的約翰豆。可是豆先生給他的震撼教育就是,在這個城市沒有人可以自外於犯罪,豆先生對米爾斯先是酸其無知:「你把我貼上瘋子的標籤,應該心裡面感覺比較舒服一點吼?」〔It is more comfortable for you to label me insane. 〕在兩個人吵起來之後,豆先生嗆米爾斯說當他們開始遭遇戰的時候,他本來就有機會可以幹掉米爾斯,只是他當時大發慈悲饒了警探一命:「你給我記住,你每天在照鏡子的時候,好好想想我饒你一條小命,或者說,好好想想我允許讓你繼續過下去的人生。」〔Remember that every time you look into the mirror at that face of yours for the rest of your life, or should I say for the rest of what life I've allowed you to have〕這段話一方面是嗆「你個傻屌以為自己終極警探拿一把槍到處跑結果還不是打輸我」,另外一方面,他說的「允許讓你繼續過下去的人生」,其實很諷刺地,也就是一個罪犯與罪人的人生,年輕警探後來化身成七大罪裡面的憤怒〔Wrath〕幹掉豆先生,他原先天真以為自己有權審判罪惡的生活就此化為烏有。
不過,不管這「惡」的定義有沒有包含他自己,米爾斯的戲謔言語也講出惡人的某些特質,某些強大的內在要素驅動了這些惡行,電影裡面豆先生也講了,他以七大罪殘酷謀殺七個人,並非自己的選擇,他自稱無名氏,是被選擇作為上帝義行的媒介〔I did not choose; I was chosen.〕這個殺手就好像中世紀的傳教士,用特殊的講道〔Preach〕形式來點清楚世人的罪狀,不過這人比中世紀那些賣贖罪券的教士更高明的地方,就是他知道自己也是個罪人。在他的行動哲學當中,「上帝」就是他的主宰,是一個他可以對話,受命,並且臣服的對象,一個人的心性當中可以分裂出去成為互動對象的想法,不管那是上帝,內在聲音,還是一隻狗或是茱蒂佛斯特,在文學與故事裡面總是一個很有趣的機制,而且這樣的機制,與其像一般人或是像傻警探米爾斯那樣把它簡化為「這不過就是惡人想要規避責任的藉口」,倒不如好好想想,在這些力量那麼樣血淋淋地把一個人格分裂成兩半的時候,是怎樣把這整個「無辜」的世界一起拖進地獄?
杜斯妥也夫斯基的【卡拉馬助夫兄弟們】故事後半段,費道爾。卡拉馬助夫所生的第二個兒子伊凡,在與他同父異母的弟弟斯米爾加可夫談過話之後,回到自己的住所,就發現家裡面坐著一個神態自若的不速之客,伊凡感到惱怒,可是這應該也不是他第一次碰到這位老爺:
那是一位老爺,或者不如說是俄羅斯的某位紳士,年紀已經不輕,將近五十歲,深色的,很長而濃密的頭髮裡,灰白的髮絲見不到多少,尖銳型的鬍子剃得短短的。他穿著一件褐色的上衣,顯然是上好裁縫裁製的,但已經破舊,應該是三年前製作的衣服,已經完全不合時宜,這類衣裳在富裕的體面社會已有兩年沒有人穿了。內衣和像圍巾樣子的長領帶,全和漂亮的身世們一模一樣,但如近看一下,內衣是骯髒的,寬闊的圍巾也是破舊的。客人的那條帶格的褲子穿在身上很好看,但是顏色上太鮮豔,似乎太狹窄,現在也已經沒人穿了。那頂柔軟的白鵝絨帽也是如此,他帶在身邊似乎不合時令了。總歸一句話,那是在極微薄的收入之下的體面的外貌。這紳士頗像屬於在農奴制度時代還見繁盛的遊手好閒的舊地主階級,他顯然見過世面和上流社會,曾經有過奧援,也許至今還保持著,但是在過了青春時代的快樂生活之後,再加上農奴制度新近被廢除,漸漸地變為貧窮,似乎變成了一個雅致的食客,在善良的好朋友家裡進進出出,大家都當他具有與人合得來的圓滑性格,還因為他總是一個很整齊的人,甚至在隨便什麼人面前都可以讓他同桌坐下,不過自然是叨居末座。這類食客,性格圓滑的紳士們,善於講述政事,伴玩賭牌,根本不愛任何委辦的事件,假使有人纏住他們去做。他們一般是孤獨的,或是單身漢,或是鰥夫,也許有子女,但是他們的子女永遠在遠遠的什麼地方,某某嬸母撫養著,對於這些嬸母,紳士幾乎從來不在體面社會裡提起過,似乎對於這些親戚感到丟臉。他們和子女們漸漸地完全隔絕,偶然在命名日的那天和聖誕節收到賀卡,有時甚至也予以回復。這位不速之客的容貌不見得是善良的,卻還是圓滑的,而且準備依照當時的情勢,做出一切有禮貌的臉色。他身上沒有錶,但戴著繫在黑色綢帶上的玳瑁有柄眼鏡。右手的中指上套著一隻鑲有不太貴重的貓眼石金戒。
好不容易讀完這本書,故事裡的每個角色至少都佔有好幾個章節的分量,他們初登場外貌的描述也就是一般約四五行的篇幅,可是這位住在伊凡心中的老爺,在九百多頁的逆倫血案裡面也就出現這麼一章,居然得到杜斯妥也夫斯基這麼細膩的描述。他就是伊凡的心魔,在他們開始神魔辯證〔具體來說也就是伊凡自己對父親的死亡是否懷有罪惡感的辯證〕之前,有這麼一段精彩的針鋒相對:
〔伊凡〕「你本來就是食客,為什麼盡弄些夢靨的話來纏繞我! 但是我不怕你,我會克制你,我不至於被認送進瘋人院裡去的!」
〔老爺〕「食客這個字很妙。是的,我就是這類人,我在地上不是食客,卻是誰啊?」
比起「食客」,我覺得「我在地上」的說法更妙,讓人想到聖經彼得福音裡面的說法「你要警醒,因為你的惡魔敵人在地上行走如同吼獅,尋找他能吞噬的人」〔Be sober, be vigilant; because your adversary the Devil walks about like a roaring lion, seeking whom he may devour.〕,伊凡的靈魂即將要被惡魔侵吞,因為他無法承受自己的罪惡感。走進家門之前,伊凡剛剛與斯米爾加可夫談話,這個不被世間認可的弟弟,是他的父親費道爾強暴一個在村子裡遊走的瘋女得來,經由費道爾的僕人收養在後院成為年輕的僕役,面對三個可以直接稱為卡拉馬助夫的三個哥哥,老大米卡,老二伊凡還有老三伊萊沙,他對自己私生子〔沒有卡拉馬助夫的姓氏〕的身分總感覺到自卑,而且總是很羨慕哥哥們所受到的教育與上等人的風範。他尤其仰慕伊凡,因為伊凡熟讀哲學,主張無神論,那種瀟灑揚棄上帝的存在主義似的神態很能夠給自己卑下的身世做一個很詩意的詮釋,伊凡自己也很樂意有這樣一個崇拜者,他舉手投足影響這個僕役弟弟,甚至把自己〔主要是想拿到遺產〕想要殺掉父親的想法也傳給了他,受到影響的斯米爾加可夫就殺了費道爾,並且把罪刑栽贓到老大米卡的身上,費道爾被鈍器打破頭,米卡嫌疑最深,因為他跟這個色鬼父親愛上同一個女人〔貴圈真亂〕,而且一直也沒有從父親那邊繼承他應得的財產,本來血案發生的時候,米卡被逮捕,伊凡以為兇手就是大哥,後來斯米爾加可夫跟二哥坦白認罪,並且說自己這麼做最主要的心理因素就是崇拜伊凡,要為二哥完成這未竟之功,接著沒有親手弒親也完全沒有犯罪嫌疑的伊凡,回家就看見了「老爺」。
說回到伊凡心魔的描述上,後半段說到這位紳士拋棄了自己的子女,流連在朋友的晚宴與牌局上,應該就是年輕人自己內心對於父親的怪罪,費道爾與續絃的女人生下老二與老三之後,就把這兩個兒子丟給遠方的親戚照顧,自己則是繼續穿梭女人堆〔跟元配生下的老大米卡則是在僕人的憐憫之下長大,然後就從軍去了〕。對於父親強烈的恨意將依凡的自我意識撕裂開來,這火一般的怨恨就是惡魔的內燃要素,就像米爾頓〔J. Milton〕這惡魔學家所描述的撒旦,在被如父親一般的上帝拋棄之後,自覺到的即將要吞噬自我的情緒:
Me miserable! which way shall I fly
Infinite wrath, and infinite despair?
Which way I fly is Hell; myself am Hell;
And in the lowest deep a lower deep
Still threatening to devour me opens wide
To which the Hell I suffer seems a Heaven.
這沒有盡頭的絕望,無止盡的憤恨,要避到哪裡去呢?
我所奔逃的地方總是地獄,
因為我就是地獄,
我自己就住在地獄最深一層。
如果還有更深一層,
那一層便張大嘴在等待我,要吞噬我,
到那時再來回顧我現在的地獄卻又有如天堂了。
撒旦所說,「我即是地獄」〔myself am Hell〕一直都是杜斯妥也夫斯基多部作品的主題,也許這個踏上過死刑台的人一直都有一種被世界揚棄的感覺。譬如【附魔者】裡面的彼得・維赫文斯基,就是被他父親斯提潘。赫若文斯基拋棄的孩子,最後帶著「五人小組」放一把烈火燒掉了半個省。
熊熊的地獄之火就是流動在惡魔身體裡面的血液。至於惡魔的外在,則是跟著人世間千百種樣貌在改變,像伊凡眼前的這位,他所展現的外貌充滿了俄羅斯的特色。我私心相信,杜斯妥也夫斯基在描述這位食客金絮其外敗絮其中的穿著時,心理面想到的是寫【死靈魂】的果戈里。果戈里故事裡面的契契科夫,為了要成為一個地主,趕著一台精美的小馬車四處去跟地主們買他們死去的農奴,經歷過每個地主莫名其妙千奇百怪的情緒攻擊,譬如有愚婦一直不敢賣掉自己的死奴隸,因為搞不清楚現在死人名字到底什麼價格,所以一直推薦契契科夫買她的蜂蜜,沒事被推銷蜂蜜的契契科夫大罵女人說你何必一直抓著死人不放? 又譬如精打細算的地主,在賣死農奴的時候不斷哄抬他的奴隸有多麼會種田打掃做工藝,惹得不停在講「可是他們已經死了啊」的契契科夫差點放棄這筆買賣,在杜斯妥也夫斯基執筆的那個時候,文采已經風靡整個俄羅斯的果戈里,用這個小說在嘲笑俄羅斯人,我們的喜怒哀樂,欲求與信仰,其實都是建立在農奴制度上,也就是一片死人之海上的飄浮結構。契契科夫趕馬車的畫面,在【卡拉馬助夫兄弟們】被直接引用在檢察官指控大兒子米卡的證詞上,檢察官義正嚴詞地警告陪審團要他們給米卡定罪,不要讓馬車走錯方向,比喻雖美,整個檢調系統在定罪米卡的時候,就是像契契科夫馬車的馬蹄聲一樣正遊走在虛無的幽魂之上。簡單來說,契契科夫跟他所遭遇的俄國地主們,就是杜斯妥也夫斯基所寫的惡魔面貌,他呈現在伊凡的眼前時,也跟伊凡說明自己努力融入俄國生活的心情,其實也就是在跟伊凡說「你無法否認我就是你的一部份」
「社會上普遍認為我是墮落的天使,這已經成為一定不變的原則。我真是想不到,我怎麼能成為一個天使。即使曾經做過,也是很久以前。忘掉是不算罪過的。現在我只尊重一個體面的人士的名譽,馬馬虎虎地活著,努力做有趣的人。我誠懇地愛人,人家中傷我的話不知說了多少! 我搬到您這裡來住,我的生活就好像有點確有其事了。」
一個惡魔說自己「馬馬虎虎地活著」,就很有果戈里的味道,好像生活的毀滅如同惡魔身上穿的髒內衣,隨時都會在轉頭一瞥的日常裡發生,造成這種悲哀狀況的就是屬於俄國人特有的虛無,農奴制度雖然已經消失,舊地主階級的氣息還是飄散在俄羅斯這片地獄〔其實費道爾自己就很有這種舊地主氣息〕,身為所有卡拉馬助夫兄弟中最富機智的人,伊凡準確地把這個氣息收集到自己的潛意識裏面,賦予他的惡魔一個精確的外表來表達他對父親最深沉的憤怒。而這位惡魔甚至比【火線追緝令】裡面的上帝更勝一籌,因為他不是引導自己的宿主去行兇,而是把所有伊凡身邊的人都轉化成為殺害費道爾的兇手,斯米爾加可夫直接敲破費道爾的頭顱,米卡成為社會與法庭所認可的弒父罪犯,而伊凡在杜斯妥也夫斯基這本未完成的小說裡面最後帶著他的老爺食客,帶著他自己,躺上了病床,雖然有伊萊沙的悉心照顧,大概也是命不久矣。只是這樣的內在能量究竟從何而來? 在與伊凡抬槓的時候,食客老爺說起他飄越不可知的境地來到人類世界的過程,有如當初惡魔走出地獄經過混沌來到人類的樂園:
「我當時還不知道在什麼地方,為了走到你們的地上,必得飛行一大段廣闊的空間。。。自然這只是一剎那間,但是太陽的光線也要走整整八分鐘。你想想看,我還要穿上晚禮服和敞口的背心。鬼靈是不會受凍的,但是在化了身之後,那就兩樣了。。。總之,我迎風飛著,在廣闊的空間,在清澈的大氣裡,在穹蒼上面的水中,十分的冰凍。。。」
在人的執念穿越極寒之境,穿越種種歷史上已經重複不知多少次的愚行之後,穿上晚禮服與敞口背心化為人身的畫面,是杜斯妥也夫斯基在寫作時一直在琢磨的一個過程,這個力量完整地自人最幽微的內在被分裂出來,他所能施展的最強大力量,可能就是笑著跟所有人說,我就是你們所有人內心最無法否認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