宦官是古代被閹割後為貴族、皇族服務的男性官員,也稱太監、公公、內臣、內官、內璫、內侍、內豎、寺人、閹人、閹璫、貂璫、璫官、中官、中涓、涓人及中貴人等。
商朝時曾出現其義與「閹」字相通的甲骨文,可見當時已有將人閹割;但未見有將他們作宮庭內侍的記述。
西周時開始有使用閹人的記載,《周禮》內有「宮者使守內,以其人道絕也」。當時的閹人被用來作「寺人」、「內豎」、「閽人」等職,但是人數不多且地位低下,只是負責雜役、傳令等工作,是家臣的一種。隨著專政王權的發展,到了戰國、秦朝時,受宮刑的人大量增加,使用閹人的機構亦增多,閹人當政亦開始出現,正如舉薦藺相如的繆賢、指鹿為馬的趙高。
到了漢朝,侍候皇帝的人統一被叫作「宦者」或「宦官」。但早期宦官不一定都是閹人,在東漢之後才完全使用閹人做宦官。據說此名是出自拱衛在天帝星旁一個叫「宦者」的星座。東漢時,規定宦官全部要用閹人,大規模宦官當政亦在當時首次出現,東漢末年成為宦官與外戚之間彼此廝殺的舞台,被柏楊稱為「第一次宦官時代」。
唐代開始有所謂的「市舶宦官」,即「中人之市舶者」,專門負責管理東南沿海地區海外貿易,《資治通鑑》亦載:「唐置市舶使於廣州,以收商舶之利,時以宦者為之」。韋某是有史可考的第一位市舶宦官。之後,在唐代安史之亂後再次出現大規模宦官當權,被柏楊稱為「第二次宦官時代」。這是由於唐代安史之亂後期,宦官自殿中監李輔國開始掌握了軍權,「寶印符契,晨夕軍號,一以委之」,日後宦官不但總領神策軍,而且還組建牙隊,最後形成專權,甚至有立廢皇儲之大權,唐文宗甚至稱自己不如周赧王和漢獻帝,宦官一直專政至唐朝滅亡。
宋朝建立後,基於唐朝滅亡的教訓,對宦官參政防範較嚴,宋太祖不許宦者「干預政事」,宦官到一定年資必須轉出外任,太祖以後的皇帝均遵照祖訓。故宋代雖有童貫、梁師成等禍國宦官,但宦官之權力並沒有凌駕於丞相之上的權勢。
在遼代時,「太監」為政府高級職位的名稱,並不一定由宦官擔任。
至明朝時,宮廷內設十二監二十四衙門,提領者被稱為掌印太監,下有「少監」、「中監」,由於太監職位常由宦官擔任,於是「太監」變成了高級宦官的稱謂,後來成了對宦官的統稱。雖然明太祖明令禁止宦官干政,但明成祖即位後開始重用宦官。明初交趾監軍馬騏激發交趾人起兵脫離中國獨立,明末時曾經有過宦官數萬人,據王世貞《龠山堂別集·中官考十》記載:「南海戶淨身男九百七十餘人復乞收入。」宦官遍佈政府各部門,以太監充任的特務分佈全國,尤其是天津、泉州、寧波、廣州等對外商船貿易海港港口必定派駐「稅監」太監,被柏楊稱為「第三次宦官時代」。但與東漢和中晚唐時期不同,皇帝通過任用宦官掌握政局,不像東漢和中晚唐時期皇帝被宦官控制。
崇禎帝即位後大殺宦官,結束宦官專政的局面。他多次怒斥宦官:「將我祖宗積蓄貯庫傳國異寶金銀等,明比盜竊一空。」宦官時代的結束,一定是王朝的覆亡。王夫之在《沿書引義·舜典四》中針對宦官議論:「宮刑施之,絕人生理,老無所養,死無與殯。無罪之鬼,無人除墓草而奠懷染。故宮者,均於大辟也。且宮刑之後,二氣時乖,肢體外痿,性情內琢。故閹瘸之子,豹聲陰鷙,安忍無親。且刑人並齒於天地之間,人道絕而發已凋、音已雌矣,何懼乎其不冒死而求逞於一朝?而又美其名曰,姑且憐其無用,引而置之官府之間,不知埋下禍根深矣。宦寺之惡,甚於士人,只因其無廉隅之借,子孫之慮耳,故憫不怕死,何況乎其以淫而在傍君主之側耳。」。又有由宦官組成的軍隊「淨軍」。
到清朝時,宦官統稱為「太監」。清朝對太監控制得十分嚴格,除了清末有一兩個受寵的太監小有勢力之外,宦官專權的情況完全沒有出現。

本篇四大系列要介紹的是「明朝四大宦官」。
1.王振
《明史》記載王振的故鄉在山西蔚州。《明史紀事本末》稱王振的故鄉在山西大同。
王振在年輕時進入皇宮成為宦官,受明成祖眷顧,於是得以被傳授藉由文字記載之歷史與文學知識等。因為服侍皇帝時間長久,皇帝對他十分眷顧。
王振在成為司禮監後逐漸掌控明朝朝廷權力,對朝廷軍事方面決策與人事等產生重大影響,並推動軍事行動與政策。
他透過明英宗皇帝朱祁鎮的信任,掌控明朝中央政府之政治權力。他在司禮監任內,除影響軍禮大閱之將士名次與賞賜結果,更促使英宗皇帝對麓川與瓦剌等發動征戰,導致土木堡之變、明朝國力衰退以及對外軍事政策改變等重大後果。王振被認為是該些軍事行動的主要推動者;他被歷史學者認定欲藉征戰勝利後舉行之軍禮儀式,突顯自己對明政權的重要影響與貢獻,以鞏固在朝廷中的地位與威望。
王振的權勢和干預朝廷政治及軍事決策等現象,在土木堡之變前後達到高潮;他在土木堡之變的潰敗混亂中,被英宗皇帝的護衛將軍樊忠殺死。
《明史》認定王振是明朝宦官干擾政治的主要起始者,並記載其參與明朝中央政府政治之背景與過程,又將有關責任大多歸咎於他。
相傳,北京智化寺是由他所創建。
2.汪直
是明朝成化年間的宦官、御馬監掌印太監,首創西廠,廣西桂平西北大藤峽人,瑤族。
汪直攬政期間,獨掌西廠,爪牙遍佈全國,任意羅織罪名,屢興大獄,肆意橫行,士大夫「益俯首事直,無敢與抗者」,「先後凡六年,冤死者相屬」。內閣首輔商輅陳汪直十一罪,並說服閣老萬安、劉珝、劉吉、九卿項忠等彈劾汪直,兼之太監阿丑諷刺汪直權大,憲宗罷去西廠。汪直不再掌管西廠,但仍然受寵,遂誣陷商輅收授指揮楊曄賄賂,而御史戴縉再次歌頌汪直功勞,請恢復西廠,商輅於是力求離去。商輅既去,士大夫更加俯首侍奉汪直,沒有再敢與之抗者了。
後在御史徐鏞等人彈劾與尚銘、阿丑的進諫之下,汪直被皇帝貶至金陵,失勢。
正史後續無提及汪直結局。
3.劉瑾
據史書所記,劉瑾本姓談,景泰年間自宮,並成為劉太監外間的手下,並改劉姓。成化年間入宮。弘治年間執掌茂陵司香,遭連坐獲罪,但得以免死;其後調往東宮。由於經常在太子面前演戲,深得太子所寵愛。
明孝宗駕崩,太子朱厚照即位,是為明武宗(正德皇帝)。劉瑾掌鐘鼓司,與馬永成、高鳳、羅祥、魏彬、丘聚、谷大用和張永被稱為「八虎」。劉瑾仰慕王振,經常向武宗進獻娛樂用的動物、歌姬和鬥士,誘導武宗微服出行玩樂。武宗寵信劉瑾並擢升他為內官監,總督團營。劉瑾阻撓實行孝宗罷宦官監槍和各城門監局的遺詔,又勸誘武宗向各宦官鎮守之地索取黃金,並在京畿置辦皇莊達三百多處,擾民不止。
後劉瑾掌管司禮監,而馬永成和谷大用分掌東、西二廠。
劉瑾雖貪婪專權,但頗有政治才能,也從未將國事當做兒戲。史載,劉瑾將奏章帶回私第後,都與他的妹婿禮部司務孫聰及華亭人張文冕商量參決,再由大學士焦芳潤色,內閣李東陽審核之後頒發,還是頗為慎重的。用事期間,他針對時弊,對政治制度作了不少改動,推行過一些新法(「劉瑾變法」)。一說劉瑾於正德三年八月創罰米法,「自是忤瑾者,悉誣以舊事,入之罰米例中,中外文武無寧日矣」。
2001年《亞洲華爾街日報》據此將劉瑾列入過去1000年來,全球最富有的50人名單。
4.魏忠賢
原名魏四,進宮後改名李進忠,移宮案後,改回魏姓,天啟帝賜名忠賢,字完吾。明朝末期宦官(內璫),人稱魏璫、逆璫、逆賢。
魏忠賢出生於隆慶二年正月三十日(1568年2月27日),是個左撇子,年少時家境貧窮,混跡於街頭,不識字,但精通射箭,懂得騎馬,喜歡賭博,迷戀飲酒、嫖妓,好與人嬉笑。人們稱他為「傻子」。他事實上有自己的決斷,但是喜歡猜忌,更喜歡別人對他阿諛奉承。後為賭債所逼,只好棄妻賣女,且見太監在遊樂場所出手闊綽,決意入宮做宦官,相傳魏忠賢是在賭場被人追債毆打時,才取刀自宮,野史相傳刀子只割到衣服,因此仍然是個健全的男人,因與後宮佳麗熟識結好,得以通融。
魏忠賢在宮中結交太子宮太監王安,得其所助。後又結識皇長孫朱由校乳母客氏,與之對食。對皇長孫,則極盡諂媚事,引誘其宴遊,甚得其歡心。泰昌元年(1620年),朱由校即位,是為明熹宗,並令魏忠賢掌管惜薪司、內府供用庫、尚膳監印,督寶和等店。天啟三年十二月,魏忠賢正式總督東廠。
在天啟年間拉攏齊楚浙黨官吏加入組成閹黨,與東林黨人爆發激烈的東林黨爭。崇禎帝即位後遭整肅、流放,期間畏罪自殺,崇禎帝將其屍體凌遲。後世中外史家普遍對魏忠賢給予極其惡劣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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