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來方大同去世的消息,那天傍晚我坐在窗前,一遍又一遍聽著《特別的人》。
「若只有一天 愛一個人,
讓那時間每一刻在倒退,
生命中有萬事的可能,
你就是我要遇見的特別的人⋯⋯」
那把細膩又溫柔的聲音,無論是過去或現在,都牽動著我的心,讓我在平淡中找回了一絲感動。
甚麼是感動?為甚麼會感動?
翻查辭典,「感動」一詞即「感應、觸動」。在字義上可理解作「共同的情緒反應」。所能感應的,是心;所能觸動的,也是心。既然是用心的,就非外人或外物所能左右。所以能感動我的,未必能感動其他人。
為甚麼能感動我?大概就是共鳴吧!所謂「共鳴」,在物理上即「發音體因受到與本身振動頻率相同的音波影響,產生自然發音的現象」。兩個頻率相同的音叉放在一起,敲擊其中一個使它發出聲音,另外一個音叉也會跟著發出聲音。我喜歡這個解釋,這個物理定義,正好清晰地解構了甚麼是「感動」。
我們覺得感動,不就是因為人心的振動頻率互相影響,共同發出聲音嗎?但人心的振動頻率,應該很複雜吧!怎樣的振動頻率,才能互相影響呢?
孟子說過:「口之於味也,有同耆焉;耳之於聲也,有同聽焉;目之於色也,有同美焉。至於心,獨無所同然乎?心之所同然者何也?」意思是說,人類對於味道、聲音和美感,都有相似的喜好。由此類推,人心也應該有相同之處。
不錯,人心確實有相似之處。所以我們有時會為同一件事高興、同一件事憤慨、同一件事感動。但人心又豈會完全相同?每一個人的振動頻率都是獨特的,也略有不同。所以能感動我的,未必能感動其他人。
愛,也是一種振動頻率。人心就像一個音叉,發出獨特的聲音。若兩個人的振動頻率不同,無論對方如何努力,即使感動了所有的旁觀者,也無法觸動你。但如果你愛一個人,無論對方音質如何,只要對方的音叉輕輕一振,你也會不由自主地響應。
我們之所以是對方「特別的人」,就是因為我們的音叉一同振動。這是共鳴,是感動,也是所謂的愛。
兩個相愛的人的共振是一種動人的聲音,一個歌手殞落,一首細膩纏綿的歌卻跨越時空,與另一個人共振,更是----又寂寞,又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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