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我跟先生還在交往的時候。
某日,久未聯絡的前任忽然發來訊息。他剛留學歸國,想約我單獨見面敘舊,聊聊這些年的生活。
我想了想,覺得先詢問當時男友(現在的先生)的意見比較妥當。可以預期直男反應會很直接,可我沒料到,竟然是嚴厲而毫不退讓的發言:
「……妳為什麼要問我?」
「處理這種事,不是應該妳當下就直接拒絕掉了,不會跑來徵詢我的意見。」
「我講過很多次了,妳應該很清楚我的標準吧?我看待前任們,就是老死不相往來。」
「所以我不明白妳問我『能不能去見他』是什麼意思?如果妳堅持要去,那我們就分手。」
那是他唯一一次,把「分手」兩個字說出口。不是情緒失控的脅迫,而是立場清晰的底線。
其實我當時考慮跟前任見面,單純是老朋友聊聊的概念,並沒有越界意圖。然而就是這樣的「無意」,讓我沒意識到重點根本不是意圖,而是「感受」——我是否該優先考慮伴侶的感受?
尊重不是在對方表達不悅之後才開始,而是從一開始就站在他的立場思考。愛不只是自由,而是有界線的體貼。
於是我拒絕了那頓飯局。
我既然期待與道德標準高、邊界感分明的人在一起,那我自己也必須成為這樣的人,不能當雙標仔。
這幾天看到文春砲瞄準的某個已婚日本男演員亂七八糟的解釋,有些想法。 我覺得進入一段有契約的關係就等於很多很多的責任。但總有人在還沒認清這件事有多嚴肅時,就貿然進入婚姻裡,然後違背契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