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也曾遇過一個人,讓你忍不住拿起相機,只為捕捉那一刻的自己——那個在他眼中閃閃發亮、連你自己都忍不住想珍藏的模樣?
那個人可能是陌生人、朋友、伴侶,也可能是某個讓你重新認識自己的存在。之所以想留下這些瞬間,不只因為對方,也是因為在那段關係中,看見了更喜歡的自己。
我們總說喜歡某個人,是因為他的個性、笑容或溫柔。但其實,我們真正喜歡的,是那個與他在一起時,發光發熱的自己。
就像一位朋友的故事,她也曾在大學時愛上了一個男孩。
她喜歡他風趣、善於交際,總能成為朋友圈的中心。
她喜歡和他一起笑鬧的自在,也喜歡那時候的自己——單純、快樂且閃閃發光。
即使被旁人批評行為輕浮,她仍選擇用各種方式靠近他。最終在朋友的推波助瀾下,兩人走在了一起。然而,相愛之後爭吵不斷,兩人的愛總是錯開,誰也不願退讓。漸漸地,她發現快樂的片段愈來愈少。從每天早安晚安的問候,變成已讀不回的空白;從無話不談的深夜電話,變成爭吵後的各自沉默......明明曾經那麼靠近,現在卻無法發自內心的燦笑。
二年後,她選擇了離開。
因為她發現自己喜歡的,不只是那個男孩,還有她在愛裡快樂的模樣。
她喜歡那個會笑、會發光的自己──而不是一個在關係中漸漸失去光彩的人。
她說:「我喜歡的是屬於我們的幸福」、「可惜,記憶總是善忘」
常忘了經過的光亮,也忘了背後的陰影。所以她學會拍照,保存那些平凡或精彩的瞬間,就像替心裡留一盞燈。
我們是否也有過這樣的時刻?
有某個人、某段時光,是你不想讓它在世界上徹底消失的?
她有。是貓,是永遠,是絕對——就像《世界から猫が消えたなら》中,那份無可替代的情感。
那你呢?或許你還在等待,或許早已遇見。
無論是哪一種,都值得被記下,因為你留下的不只是時光,也是那個你曾如此用力去愛、去發光的自己。
請記得──我們都只是提著微光前行的凡人
即使有一點不完美,也會像鑽石一樣美麗